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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入选“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凤凰网湖北

 君临天下100 2021-12-01

11月29日,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获批“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武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697号,简称《通知》),将全国25个枢纽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成为湖北省首批唯一的一个入选“国家队”。其中,东部地区8个,中部地区6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布局建设了70个国家物流枢纽,枢纽网络覆盖全国29个省(区、市)和,为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谋划和枢纽建设运营日常工作指导,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统筹补齐枢纽设施短板,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的互通合作和联动发展。促进枢纽互联成网,推动完善以枢纽为支撑的“轴辐式”物流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枢纽间业务协同、政策协调、运行协作。发挥枢纽优势促进大宗商品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枢纽布局衔接、联动发展,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枢纽经济。发挥枢纽作用,优化物流大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打造经济和产业发展走廊。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枢纽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对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枢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和督促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建立健全运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定期报送有关情况;牵头研究建立枢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工作合力和政策协同,鼓励引导武汉市研究出台促进枢纽发展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枢纽重大项目储备库,重点加强基础性、公共性、准公益性项目储备并保持动态调整更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渠道或推荐给相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目前,武汉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情况正在有序推进。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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