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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兆元 | 论神话的矛盾法则(一)

 seawn 2021-12-02

全文共4977字,阅读大约需要13分钟

在神话研究中,有一个现象是耐人寻味的:不同的神话学派往往可以以对立的观点立论,但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自圆其说而成立。比较神话学的祖师麦克斯·缪勒是太阳神话的创始者,他认为神话虽然不过是语言犯的一场疾病,但其最初的源头还是来自于太阳。“日出是自然的启示,它在人类精神中唤起依赖、无助、希望与欢乐的情感,唤起对更高力量的信仰。这是一切智慧的源泉,也是所有宗教的发源地”。缪勒本人在提出这个结论时是经过了细心的论证的,但在一些太阳神话的追随者们手中,太阳神话被推向了极端,即一切神灵均源于对太阳的崇拜,这种简单化绝对化的作法把太阳神话的理论弄得声名狼籍。但坚持者仍不乏其人,近年我国神话学界持太阳神话论者不少,他们借鉴了“语言疾病说”的理论进行一些训诂考证,自黄帝伏羲以至帝尧帝舜后羿,无一不是太阳神大家族的成员。虽然从总体上看,这种理论与方法颇为陈旧落后,结论也不甚可靠,但这种阐发研究还是给人启示颇多的。

“太阳神话中心说”不同,继自然神话学派后的星辰神话学又抛出“泛月神话论”,认为月亮是一切神话的源泉。M·艾瑟·哈婷女士也主张“月亮神话说”,她给她的专著《月亮神话》取了个副标题,叫做“女性的神话”。如同中国神话一样,世界其他国家也将月亮比作女人,除极少数例外,月亮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是女性的象征。在论述作为生育与丰产的象征时,哈婷女士指出,月亮“首先被当作丰产的感应物,后来则成为神的月亮,从古至今都被认为与女人有特殊的联系。它是怀胎的力量渊源,是保护她们和与她们极为相关的一切的女神。这种信仰非常广泛,几乎遍及全世界;并从遥远的时代一直存在到今天。”“月亮是具有非常广泛效能的丰产能源,它使种子萌芽、植物成长,而其能量绝非仅限于此。没有它的惠助,动物不可能生产,女人们则不可能有子。在气候温和的地区,太阳被认为是促使生长的动力;但在热带国家,太阳似乎专与生命作对,它曝晒幼苗使其枯死。对于居住在南部气候带的原始人来说,太阳似乎是与植被和再生产相敌对的力量”。作者还举例说明这种月亮信仰并不仅限于热带地区,格陵兰的居民也有同样的信仰。月亮神话跟太阳神话唱起了反调,似乎原始人根本不能体会到太阳在万物生长中的地位,月亮才是神话的源泉。月亮神话之响应者也不少,同是研究中国神话,用月亮神话的观点来看中国神话,跟太阳神话得出的结论完全两样。台湾的杜而未先生研究《山海经》,把《山海经》看作是月亮神话的演绎,帝俊后羿这些太阳神话中的主将都归入了月亮神话的系统。

也许,我们可以指责这些神话学派研究方法的片面性,但仔细阅读他们的著作,便发现他们的结论在一定的程度上都是能成立的。这说明,相互对立的因素本身就存在于神话之中,神话是一个充满着矛盾对立的统一体。

对此,结构主义神话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有过明确阐述。他说:“神话学使大学生们面临这样一个情况,即人们第一瞥就能把这种情况看成为矛盾的。”就一个神话而言,似乎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没有逻辑,没有连续性,充满着偶然。但是,这种偶然性显现出的武断可以在广大的不同地区采集到惊人相似的材料,这是不是说明神话中表现的偶然因素就是必然的呢?这是在表现形式及表达本质间呈现出的一种矛盾。在斯特劳斯看来,神话跟艺术不一样,艺术通过对一个数个对象和事件的组合,揭示出共同的结构以表现整体性,而神话则是运用一个结构产生由一组事件组成的一个绝对对象。这也就是说,神话是将必然(本质结构)以偶然(事件)来体现的。正是因为神话是从必然出发,在不同的地域里会出现类似的神话来。

斯特劳斯通过对具体材料的结构分析,得出神话是矛盾对立的统一的结论。就希腊俄狄浦斯神话看,其中有着两种明显的对立成份:过多地估计血缘关系与过低地估计血缘关系,神话的实质则是调和二者以获得统一。他还分析了楚涅(Zuni)人的起源神话,发现其“基本的问题就在于发现生与死之间的和解”。这种矛盾在神话里表现为:农业提供食物,所以生;但是,打猎也提供食物,也同意味着死的交战相似。在神话里,就是这样一些成对的东西的组合。如生/死,雄/雌,妻住夫家/夫住妻家,生食/熟食等等。神话的目的就提供一个克服某种矛盾(一种不可能的成就)的逻辑模型。神话思想“总是由对立的知识朝向溶解的一种累进过程”。尽管列维——斯特劳斯的分析——如将历时性的神话放在共时性的场合下进行分析——的方法颇使人有些不以为然,但他从这一角度得出的结论是抓住了神话的本质特征的,至少,他让人们对绝对的太阳神话说和月亮神话说的观点产生了怀疑,他超越了二者,找到了一条克服神话内在矛盾的途径。

对于神话中这种对立因素的存在,神话学家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特征。就连比较神话学的创始人,太阳神话的相师麦克斯·缪勒也承认这种对立的力量。他在《宗教学导论》中直指中国神话的这一特征:

中国总是要求有秩序和规定,他们之所以建立这种体系是因为他们承认两种力量在相辅相成;一正一负,一阴一阳,这两个力量在统治万物,在明智者的心目中,它们超过那许许多多的神灵。在每个事物的中间、下面、后面都存在这两个力量,所以每个事物都有双重性质,常把这两个力量比作天和地。

我们很佩服缪勒对中国文化的精确的理解,正是这种科学的态度使他区别于后来的极端的太阳神话论者。如果说缪勒只是偶尔提及,泰勒(E.B.Tylor)则对这一问题从语言学和哲学等方面展开了细致分析。

在泰勒的巨著《原始文化》里有三章专论神话。泰勒不同意缪勒的一些结论,认为物质性神话是第一期形成的,而语言性神话的形成在第二期,神话产生于语言之先;缪勒则认为在语言发展的四个时期的第三期才是“神话期”。泰勒也没有否认语言在神话形成中的重要性。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区分语法上的性,这是跟神话形成有密切联系的的一个过程”。在拉丁语中,不仅home(男子)和femina(女子)自然地属于阳性和阴性,而且像pes(足)和gladius(剑)这样一些词属于阳性,而像honour(荣誉)和fides(信仰)这类抽象概念之间也有同样的区别,因此,无性别的物品和观念也分成阳性和阴性。“语言在强和弱、刚和柔、粗和细之间总是有明显精确的区别,于是就把它们对立起来分为阳性和阴性”,在波斯人那里,“甚至在像食物和衣服、空气和水这些东西中都分出了男性和女性,亦即刚强性和柔弱性,并给这些东西规定了某种相应的性别”。泰勒对语言中性的探索的目的很明显,他是要将语法中应用广泛的性别论跟“万物有灵论”结合起来。泰勒举了北美印第安人中的阿尔衮琴语族中的例子,在那里,不只一切动物都属于生灵性、甚至连太阳、月亮、星星、雷电都作为生命化的物体也都属于生灵性。此外,不只是树木和果实算入生灵性中,而且明显地完全缺乏生命现象的物体也列生灵性中了,当然,这些物体必须具有神圣性或力量,如祭神用的祭坛的石头、弓、鹰的羽毛、锅、烟斗、鼓和珠串,还有如老鹰和狗熊的爪、人的指甲、海狸的皮,以及其他被认为具有一种特殊的或神秘的力量的物体。

语言中的这种性别区分正是神话的遗留,它告诉人们在过去的时代里,诸多无生命的自然物曾被当作有生命灵性的生物看待,简单地说就是万物有灵。当语言体现出这种特征,神话便获得了巨大发展。“把个体生命一般地妄加到全部自然身上的这种幼稚的、原始的哲学的观点,和语言对人类智力的早期统治,也许是神话发展的最伟大的两个推动者”。语言的性别区分是一种对万物有灵观的强化,它把神话意识渗透到人们的意识深处,说它是神话的动力是不过分的。

语言中的性别区分一般表现为阴性和阳性,于是万物自然划分为阴阳二类,这是男女二性向世界延伸、人化自然的一种结果。这是一种对立,也是一种和谐,神话世界将二者天然地融合在一处。神话是人们对世界矛盾的一种融解,又是矛盾的寄寓,成了一条解决现实困境的途径。

自然世界日夜交代与四季更替是一种自然流程,表现出征服与团圆。泰勒指出:“日每天都被夜吞噬掉,后来又在黎明时获得解放;有时还被'蚀’口和雷雨之云吞没,虽然是较为短暂的。'夏’被惨淡的'冬’战胜而且幽禁,要重新再得解放。伟大自然戏剧中的这些场面——光明和黑暗之间的冲突,一般地说,提供了一些简单的事实。在许多国家,多少世代以来,这些事实采取神话的方式而成为'英雄’或'英雄’的传奇:他们被恶鹰吞掉,后来又被它吐出,或从它的腹中被解救出来。”这里能明显看出泰勒所受的自然神话学派的影响,却明白无误地揭示了神话世界里的冲突,冲突是神话的灵魂,但冲突会随着矛盾的展开而又逐渐消解,犹如少女被恶魔吞噬,这一紧张随着少女被吐出而又松弛下来,故神话之功能还在于融化对立。

神话是世界矛盾对立的一种融解方式,这是我们的神话学研究的基本立足点。它可以从多角度得到论证而成立。

自然学派的神话理论看,“神话和宗教中的神,都是自然物的人格化”,尤其是太阳的出没这一自然现象,几乎是神话的唯一源泉,任何神话都源于太阳神话。太阳又集中体现为光明与黑暗的冲突,它的拟人化便表现为善良者与恶徒的冲突。太阳日复一日地出没,世界由光明而趋黑暗,又由黑暗走向光明、周而复始。尽管冲突无时不在,但却始终不能形成压倒一边的优势,所以,神话中总是存在着妥协因素。从自然神话学派的理论中可以得出神话中的矛盾对立统一现象是来源于字宙法则的结论。

究竟是少女与恶魔的冲突投射到太阳神话中的光明与黑暗的战斗,还是因为先有光明与黑暗的冲突再拟人化为少女与恶魔的争斗?自然神话的理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神话间的冲突总是人间冲突的反映,并非先是自然界冲突,然后便拿人间的冲突去比附。但是,无论是自然世界的冲突还是人间的冲突,它们都在神话中得到了反映,于是形成了神话中的矛盾。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与人世间的对立统一法则也被认为来自于自然界。《易·系辞》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幽明之故即光明与黑暗之理,这也是跟太阳密切相关的,所谓“原始返终”不过是指太阳的出没而已。日之出没而有幽明,由幽明即可了悟死生。这些都是相互对立的范畴,它们却完好和谐地相处于《周易》的系统里。《周易》是在神话掩盖下的一部古代哲学著作,它的产生已经很晚。《易·系辞》对于矛盾对立的产生的理解,犹如自然神话学派对神话的看法一样,都是他们的主观见解,是不符合初始神话对立因素产生的背景的。

我们知道,最初的神是男女两性生殖崇拜所导致的两性象征物,它们似乎一开始就是成对出现的,鸟与蛙代表男性与女性,它们进而演为日神与月神,如青海乐都柳湾马厂类型墓葬墓564中的彩陶纹饰就是十分生动的的说明,陶纹不仅十字纹与蛙纹数量相等,而且有一部分陶器上还有十字纹与蛙纹交杂的场面。十字纹代表太阳,蛙纹代表月亮,日月交会,阴阳协调的观念在我国新石器时期就在美术中留下了痕迹。余别有详说,此不赘。从鸟蛙到日月,似乎都是自然物,但都是两性崇拜所致,是人自我的神化。所以,神话里的对立因素源于人类自身,而不是首先源于自然。

中国的文字大约在母权制时代已经完成,故女性在文字上有鲜明的标记,而男性的特征则不明显。在《说文》里,有带“女”旁的字组,却很难说那一部专指男性。然中国语言有许多成对的语言明显地分为阴阳二性。抽象名词和带形容词性质的词汇中之阳性如刚、尊、动、方等,而柔、卑、静、圆等则属阴性。名词之划分则更细,天、君、父、玉、舍、寒、马等为阳、地、臣、母、布、釜、牛等为阴。阴阳对立而又统一是一种宇宙法则,它最先是在神话中表现出来的。这种对立与统一在神话里表现得最集中的是汉武梁祠的伏羲女娲交尾图。男女、阴阳,规矩,方圆、日月种种对立都获得一种统一,自然与人在神的世界里也统一到一起。伏羲与女娲的交尾,不仅带来人类的繁衍,由于他们抽象为阴阳的代表,所以又是自然产生的本原。在中国神话中,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是交织在一起的。

我们从神话的构成探讨,得出它本质特征是世界的矛盾对立统一。同样,我们从神话的功能看,这种对立也是它存在的基础。

文章来源:《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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