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这个新鲜出炉的新闻。 就是这个——“全职太太离婚获赔1万元家务劳动补偿”。 说的是,广东的李女士在2017年与丈夫登记结婚,次年生下了女儿小欣。 但是结婚4年来,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在今年选择离婚。 而李女士婚后因为怀孕、抚育子女没有办法工作,也没有收入。 所以离婚时,依法要被给予家务劳动补偿。 但最终法院判决补偿只有1万元。 虽然不包含财产分割,但生儿育女4年,家务劳动只补偿一万元,还是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有人说,打发叫花子呢? 还有人算了一笔账,家务补偿1万元,平均208.333元/月,是“世界上性价比最高的保姆”。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其实最近几年,这样的事还真不少。 北京的王女士,和丈夫2010年相恋,2015年结婚,2020年离婚。 5年时间,两人育有一个儿子,王女士也是做了5年全职太太,不仅照顾孩子,还照顾家里老人。 并且这期间,男方还有不端行为。 结果离婚时,王某向法院要求16万元的经济补偿被驳回。 只判处男方向女方支付5万元家务补偿,并且每月付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 这也是新的《民法典》颁布实施后,第一个涉及到家务劳动补偿的离婚案。 还有之前,台州一对夫妻,结婚3年,女方是全职太太。 离婚时她提出要求男方给她家务劳动补偿,每月5000元,也就是19万元。 结果最后的判决是——1.5万。 1.5万合计下来,就是每个月400块钱,天天捡废品都比这挣得多吧。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来看看西安这位全职太太。 这位全职太太,发现丈夫出轨后,先是为了孩子,选择忍让。 结果丈夫那边提了离婚。 既然过不下去,那离婚也行,经济帮助金应该支付吧。 法院判决丈夫支付妻子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需要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结果丈夫说,平时自己的工资都用于家庭花销了,妻子在家就是做做家务带带孩子。 对家庭没有任何贡献,根本不配拿钱。 每天在家里拖地、扫地,做饭、带孩子,连一万块都不配拿了。 实在是令人寒心。 也难怪当年张桂梅校长,顶着骂声也要说:
也有人说,全职太太的家庭里,所有负担都在丈夫身上,他们本来经济压力就大,给的少也可以理解。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全职主妇就没有压力了吗? 在《中国全职太太生活调查报告》中,全职太太比例高达26%。 她们日复一日地买菜、做饭、洗碗、照顾孩子和做不完的家务。 她们是好妻子,好妈妈,却唯独不是她们自己。 就像《听见她说》里,白百何饰演的那位全职妈妈,日复一日半夜在丈夫的呼噜声中失眠。 网上也有人诉说自己的全职经历:
如果按照家政标准的换算来说,这样的劳动强度,每个月至少值5000块钱(说少了我知道)。 但因为全职太太的付出在婚姻的包裹下,全部重叠在日常的琐碎里,根本不可能被量化。 更别提她们失去了事业和人际圈子等等。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一旦出现关于“全职太太”的讨论,很多人都会劝,千万不要做全职太太。 甚至还有人因此恐婚。 毕竟,拿着连保姆都不如的补偿费,带着一个二婚带娃的离异名头,连重入社会的勇气都丧失了。 当然,不是鼓励女性必须要上班,不能做全职太太。 也不是说离婚时,劳动补偿给的多就很划算。 很多女性成为全职妈妈,是因为没有人帮忙带娃,是需要有人照顾家里。 这是一种平衡和伟大,没有对错之分。 之所以认为补偿金额太少,替全职太太们感到不值,其实更多是因为: “全职太太”对家庭的贡献不被“看见”,女性权益保障仍存在不少缺失。 就像很多人只看到每天宅家的妈妈,却看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只看到每天的购物清单,却看不到热腾腾的饭菜、干净的地板。 明明为了家庭也付出了自己的时间,也在努力,却被老公说成“是我养着你”。 这才是全职太太真正的不公之处。 话说回来这个社会对女性真是苛刻,在家当全职太太被指责不挣钱,不当全职太太去上班又不顾上孩子。 我想劝女性不要当全职太太,但是有看到有多少女人必须在家带孩子迫不得已;我想劝女性要经济独立,但是这前面又要加不少附加条件。 所以理智都在说,不该当全职太太,但现实依旧很现实。 就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一聊。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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