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从2014年6月1日零时起,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到公墓安葬,禁止乱埋乱葬。实行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是改变旧风俗、旧习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创美丽太湖、和谐太湖、生态太湖、魅力太湖的一项重要举措。殡葬改革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实行文明殡葬,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厚养薄葬,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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