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子夏文化探索中的文献审查,在弄清史料形成年代的前提下,至少还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工作内容:(1)审查相关事件发生的真实性;(2)审查《夏本纪》的可靠性;(3)审查先秦史年代框架的可靠性。如果我们把历史研究比喻成一部机器,以上三个层次的工作内容就像零件、部件、整体的关系一样,是互相联系的,因此在实际的夏文化研究中,我们就不能局限于讨论个别具体历史事件的真伪而忽视宏观的观照。 以“二里头夏都说”为例,这个观点之所以在当今学界能够获得不少支持,这与当今学界对中国古史体系的传统认知是有关系的。比如,持“二里头夏都说”的代表性人物邹衡就说:
考古学家邹衡先生 接着,邹衡把古代文献中有关夏文化分化的区域分为豫西、晋西南和陕东、豫北和晋东、豫东和鲁西四个地区来进行分析,得到的结果夏人活动的地望“以豫西地区最集中”。应该说,邹衡的这个理解代表了当时甚至也是目前学术界对夏朝时空位置的普遍认知。这种认知也决定了二里头遗址被许多学者判定为夏文化是势所必然。 然而,夏在商以前,夏的中心地带在豫西地区的说法是否确然无疑?实际上,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所做的文献审查来看并非没有讨论的空间。比如,《史记》的三代历史年代框架是否真的可靠?到目前为止,我们就没有见到学者讨论过。当年,“古史辨”派对整个五帝传说乃至大量先秦文献对“夏”的记录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质疑,甚至也触及到了对这个古史体系所呈现的“一元体系”的质疑,但是更可靠的古史体系究竟是怎么样的,他们也并没有提出来。张光直提出要用“三国”模式看“三代”[2],实际上也只是认为传统的古史体系记录视角存在偏颇,并没有认为整个古史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现在,我们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并试着做一些讨论。 (二)《楚居》横空出世,震撼中国古史学界2010年,《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一册出版。书中收录的《楚居》以季连为盘庚、武丁时期人物,这一记载与学界传统的三代观念相去甚远。因此,《楚居》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学界的强烈关注。为便于下文讨论,笔者先将简文开头部分抄录如下(宽式释文): 清华简《楚居》(局部,图源:搜狐)
简文大致意思是,季连娶了盘庚的女儿(或说孙女)妣隹为妻,生下䋼伯和远仲。其后,穴熊又娶妣列为妻,生下侸叔和熊丽。生育熊丽时,妣列遭遇难产而剖胁,不幸亡故。巫师用荆条包裹其胁部,这便是“楚人”之称的由来。 《楚居》关于楚人世系的记载与《史记·楚世家》存在明显冲突,但却与司马迁撰《楚世家》所依据的史源材料《帝系》比较吻合。《帝系》今收于《大戴礼记》,其记载如下:
《帝系》没有记载从穴熊到熊渠之间的详细世系,但据《楚世家》可知,从熊渠上推九世为鬻熊。因此,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说:
孔广森《大戴礼记》补注 李家浩对包山简、望山简、葛陵简进行综合研究后证实,“鬻熊”与“穴熊”确为一人。[5]《楚居》的出现,无疑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楚世家》对楚人早期世系的记载沿袭了《帝系》,但又与《帝系》有明显区别。《楚世家》的记载如下:
对比《帝系》和《楚世家》可知,《史记》除了在颛顼和老童之间插入了“称”外,同时也把“穴熊”和“鬻熊”变成了相隔数百年的两个人,并用“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来联接这数百年的时间空档。这样,我们便不能不对《史记》的记录产生一些疑惑: 《帝系》和《史记》的楚世系比较 首先,季连作为穴熊(即鬻熊)祖父,距周文王只不过两代,那司马迁根据什么说季连和穴熊(鬻熊)之间“弗能纪其世”呢?其次,作为陆终六子之长的昆吾,在《国语·郑语》中被称为“夏伯”,这又该如何解释?2013年,谢维扬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这些问题。[7]同年,李守奎教授在《清华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他说:
根据《周本纪》和《楚世家》的记载,鬻熊曾事周文王。而按《楚居》所载,季连娶盘庚之子,则其孙辈穴熊(鬻熊)事周文王便并非不能成立。2011年,李学勤教授在《中国史研究》发表文章,就此进行了讨论。他说:
细审李守奎教授、谢维扬教授等学者提出的问题,其实核心就在如何处理季连与虞夏时代的关系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原则上我们可以从两个方向进行思考:第一,对《楚居》进行重新审读,以求合于传统历史年代体系的记载。第二,反思传统历史年代框架的可靠性。就前者而言,工作相对比较简单,但从这十年来的研究实践看,对《楚居》做出颠覆性解读的空间已经基本不存在。就后者而言,则研究的牵涉面极广,因此不能慎之又慎。这一点,也是谢维扬、蔡靖泉[10]等学者在文章中反复提到的。 (三)郭店简对清华简《楚居》的进一步印证我们知道,《史记》记载的先五帝、后三代因袭发展的历史年代框架主要依据的是《帝系》和《五帝德》。但事实上,《帝系》和《五帝德》虽然把唐、虞、夏、商、周都纳入了黄帝谱系,却并没有提供像《史记》记载的那种线性的政权传递序列。《五帝德》和《帝系》具有强烈的大一统色彩,“很可能是战国晚期的作品” [11],因此,以之作为基石所形成的中国古史年代框架再做审查并非没有必要。 从目前已有的先秦文献和出土文献来看,《楚居》以季连为武丁时期人物的记载并非孤立现象。1993年10月,湖北省荆门市郭店墓出土的战国简《穷达以时》说:
咎繇,整理者隶作“卲繇”,以为“所记为傅说之事”。徐在国引用李家浩对包山简的考释,指出《穷达以时》的“卲繇”为“叴繇”,即《离骚》、《说文·言部》引《虞书》的“咎繇”,今本《尚书》等文献的“皋陶”。[13] “咎繇”又见郭店简《唐虞之道》简十二至十三:
由此可见,《穷达以时》中遇武丁者确应读作“咎繇”。然而,囿于对传统历史体系的认知,徐在国又认为:“《穷达以时》篇中说'咎繇遇武丁’显然有误,因为武丁是商王,约生活在商代中期。”孤立地看郭店简以及当今流传下来的各今本《墨子》、《韩诗外传》等文献,我们确实容易产生像徐先生这样的判断。包括我们孤立地去看清华简《楚居》中的看季连娶盘庚之子的记载,同样也容易产生这样的判断。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清华简《楚居》、郭店简《穷达以时》均是未被后人篡乱的战国文献,且《楚居》与《帝系》的记载及包山简、望山简等对穴熊的记录吻合,故我们并没有坚实的理由因为今本传世文献的记录而把《楚居》、《穷达以时》等这些未被篡夺的文献判为有误。 (四)小结基于以上出土材料的记载,学者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暂时将《楚居》、《穷达以时》的记载搁置,继续沿用《史记》赋与我们的古史观念去整理文献、研究古史。第二,以《楚居》、《穷达以时》的记载为突破口,重新审查古史年代框架。如果是接受第一种选择,自然问题变得很简单。如果是接受第二种选择,那么,根据《帝系》、《尧典》等文献以大禹和季连、皋陶为大约同时期人物的记载,我们就势必推出这样一个结论:大禹与盘庚、武丁大致同期,或者说“夏”与“商”是曾经并行存在的两个政权。以此论之,则当今学界所流行“二里头夏都说”所依据的文献前提并非不存在需要审查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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