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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偷买的房子可追回吗?

 新用户8036YP2q 2021-12-04

夫妻二人离婚后,女方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偷买了一座房产,于是来咨询赵律师该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只要能提交证据,证明男方购买的这处房产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可以向法院主张将这座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同时,因男方这种行为有恶意隐匿财产的性质,因此女方可以要求多分得一定的份额。

可能有人会认为,如果丈夫买这处房子用的是丈夫自己的钱呢?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比如稿费?专利奖金?甚至是父母给的呢?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以及劳务所得,或者是继承、接受赠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继承或者赠与时有特殊约定仅归其一人所有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同样的,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隐藏的工资、奖金,甚至是中的巨额彩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都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请在下方留言,或者每天直播间里赵律师给您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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