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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并购基金主要模式及与境外基金之区别

 hercules028 2021-12-04

简单分类,本土并购基金有“上市公司+PE”“上市公司大股东+PE”以及专业机构独立发起设立等三种模式。除了围绕上市公司做产业收购外,并购基金还有收购上市公司、中概股回归及跨境并购等重点投资方向。

(一)三种设立及投资模式

并购基金的投资模式一般为:通过控股或者较大比例参股标的企业,以业务重组、管理整合等方式,提升标的企业价值,最后通过向战略买家转让或IPO等方式退出。根据基金管理人、出资伙伴以及投资退出的方式,并购基金可分为以下三种设立及投资运营模式。

1.“上市公司+PE”模式

“上市公司+PE”模式是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的主要模式。从投资领域来看,该类并购基金的投资范围多与上市公司自身行业相关,大部分是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量身定制”的。

“上市公司+PE”模式中,通常由上市公司收购基金其他出资人份额,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同时并购基金实现退出。此外,考虑到标的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收购方往往要求管理层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如业绩、服务期限等)再由上市公司启动收购。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有以下特点:

(1)通过投资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实现投资退出。并购基金提前锁定战略资源并孵化,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了基金的优质项目资源储备及项目的筛选能力,相比于Pre-IPO项目的投资期限,退出期较短。

(2)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资信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如果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出资20%,即相当于上市公司拥有5倍杠杆的资金去收购而且不需要承担财务费用。相比于以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基金筹资既可以提高并购效率,减轻上市公司贷款的财务压力,也避免了原股东的股份被稀释。

(3)上市公司不必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还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标的公司的业绩纳入合并报表。

2.“上市公司大股东+PE”模式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并联合其他社会资本、政府资金及战略投资者组成基金进行产业并购投资,各方合作解决资金募集、并购专业能力、投后管理等问题。在交易结构方面,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担任GP或者与大股东指定机构共同担任基金双GP;在投资退出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现金收购基金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实现并购基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满足解禁条件后通过二级市场变现完成退出。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

(1)大股东多元化筹集资金,分散风险。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并购基金中出资20%,相当于拥有5倍杠杆的资金而且不需要承担财务费用。

(2)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基金投资,先锁定标的,同时对标的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业务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整合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相关业务,之后再注入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大股东+PE”模式下,该步骤可以在上市公司体外完成。

(3)并购过程中会支付各项成本费用,如并购主体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并购贷款财务费用、交易各项税费以及其他或有成本费用,如并购不成功影响会更大。该模式下可以减轻上市公司的财务压力及并购失败的风险。

(4)标的公司成功注入上市公司后,往往可以不稀释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甚至可以提升其持股比例。

该模式存在的问题在于:

(1)标的资产置入上市公司时,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在交易定价合理性、业绩承诺和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方面受到严格监管。

(2)大股东出资压力。并购基金的规模往往较大,大股东作为出资人需要按照比例对基金出资一定规模且较长时期,对大股东而言,需要合理统筹资金。

(3)退出的背书不如“上市公司+PE”模式。对于基金而言,“募投管退”四个环节中,盈利退出可以说是基金出资人最重要的环节。在“上市公司+PE”模式下,上市公司作为基金的参与者可以给退出者更好的保护。在“上市公司大股东+PE”的模式下,如果大股东还有其他方面的或有负债或者其他不确定事项,其收购背书效力不如上市公司。

3.专业机构独立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专业机构筹集并购基金,除了上述围绕特定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通过并购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之外,还有收购上市公司、跨境并购和参与中概股回归几种投资模式。

(1)收购上市公司

此类并购基金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PE买壳、纾困基金和国企混改并购基金。

①PE买壳收购上市公司

九鼎投资、信中利投资、联创资本、基石资本等PE机构均有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业绩。在2013—2017年A股“壳价值”随着IPO堰塞湖不断上涨的时期,这些PE机构或并购基金均付出了较高的溢价,并在上市公司后续的资产重组中,大多选择A股市场上比较热门的标的资产,以达到市值管理的目标。

②纾困基金收购上市公司

2018年后,随着A股市场持续深幅下跌,大量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面临爆仓风险,多部门出台了支持性政策,形成社会资本多维度共同参与的纾困基金,其中主要仍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背景的资金。纾困基金充分利用私募基金特有的财务杠杆和灵活的交易安排,达到了一般注入流动性资金所不能达到的效果。除直接从控股股东那里收购股份外,纾困基金还以债权投资(转质押)、收购不良资产、参与企业再融资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

③国企混改并购基金收购上市公司

2019年8月,高瓴资本牵头成立的并购基金珠海明骏完成了对格力电器15%股份的收购,是目前我国并购基金收购上市公司交易中体量最大的一单交易。从历史上看,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改制是中国PE行业最早的一类投资策略。如今,随着国企混改的深化,并购基金比以往更强调资源整合与赋能作用。

总体上看,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深化,上市公司控股权重组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一直是政策明确支持和鼓励的方向,优势资源被进一步整合也是大势所趋。近年来,以上市公司收购为目标的并购基金的热度开始超过“上市公司+PE”模式的并购基金,且投资理念逐渐向欧美并购基金靠拢。

(2)跨境并购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直接向境外对象进行换股并购存在诸多限制,并购基金在跨境并购中常作为最主要的过桥工具。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出海,不少向境外制造业、矿产资源、大消费娱乐、金融等行业的大手笔投资基本都通过并购基金进行。

国内企业跨境并购的理念与欧美主流并购基金较为接近。收购方一般会组建一个跨境多层并购主体,在各层综合使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并将收购资产作为债权融资的抵押物,通过反三角收购吸收合并标的公司后,由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承担部分债务的偿还。近年来,这种并购基金LBO收购模式已成为国内上市公司跨境并购的主流模式,本书在最后几章会重点提到。

(3)参与中概股回归

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在私有化回归过程中,实控人通常与投资机构合作,借助并购基金完成回归。这类并购基金往往存在境内及境外多层结构,由企业创始人、管理层与投资人共同组建私有化财团,最大化运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在境外完成私有化操作。除此之外,并购基金后续还会协助标的企业终止全部VIE控制协议,在人民币出资的协助下替换美元基金,重组境内及境外相关实体。

近年来,随着A股境外资产溢价效应收窄,私有化并购基金景气程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部分境外上市公司在私有化以后长期无法实现A股证券化,并购基金在协助中概股回归时面临的风险越来越高。

图片(二)国内并购基金与欧美并购基金的主要区别

1.控股型并购与参股型并购

在欧美成熟的市场,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国外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职业经理人市场比较成熟,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到好的市场机会时,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控股型并购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对并购基金的管理团队要求较高。

如前所述,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通过投资获得控制权的并购基金,但主流还是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即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产业资本主导、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

2.发起主体和并购目的不同

在欧美市场,并购基金主要由大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起,并购基金收购的企业多是价值被低估的上市企业或其他企业,目的是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进一步重组资产或业务,解决企业在资本结构、经营效率上的问题,持有时间通常会较长,最终通过对外出售实现溢价退出。

在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大股东+PE”模式下,并购基金主要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导发起,最初作为并购支付工具产生,具有较强的“过桥收购”属性,并且通常以上市公司作为收购目标公司的优先退出渠道,持有时间通常较短。并购一方面在于套取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估值差,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完善产业价值链的外延性并购。除此之外,我国还存在由PE机构发起,目的是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改制的并购基金。

3.资金来源不同

在欧美,并购基金募资均包含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部分还安排了夹层融资,主要资金来源于高收益债券。股权融资仅占募资总额中很少的比例,部分并购基金的杠杆甚至高达10倍以上。过高的财务杠杆会加重收购后目标公司的债务负担。

由于中国的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缺少高收益债等融资工具,因此无法参照欧美依靠发行垃圾债券提升财务杠杆。国内并购基金通常会对不同出资进行结构化安排,利用上市公司或地方政府的信用放大资金杠杆,以此引入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参与并购基金。随着资管新规的推出,并购基金结构化安排也受到限制,并购贷款则成为主流债务融资手段。

4.退出渠道不同

美国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灵活。在重组改革后,溢价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是最基本的退出模式。对于分拆后更具市场吸引力的标的公司,并购基金会选择分拆出售;对于私有化退市的收购对象,还会采取再次上市的方式寻求退出。而国内并购基金主要依赖于合作的上市公司来实现并购退出,途径相对单一。

5.获利途径及并购整合的区别

从获利途径来看,A股并购基金主要通过国内一二级市场估值差、境内与境外资本市场估值差进行套利,较少体现出对目标公司重组和经营优化所创造的价值。欧美并购基金主要针对经营成熟的上市公司开展,通过并购整合以及多手段、多工具运用来提升标的企业的价值,从而实现投资收益。国内“上市公司+PE”模式的基金则主要瞄准具有成长潜力和炒作概念的非上市公司,以及具备估值差套利条件的境外资产。

从并购后的整合来看,A股并购基金的整合很大一部分是为了适应资本化需求,满足中国证监会对于自身换股收购的审核要求。而对于收购后的市场协同、技术协同,则往往受制于并购标的的业绩承诺,上市公司除了进行财务控制之外,在经营方面给予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相当大的自主决策权,并购后的整合往往是第二位的或者延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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