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安排让施工单位增加潜污泵设备32台,该设备综合单价已编制在招标工程量当中,同意办理工程签证 施工单位采购安装完毕后,马上向业主提交《工程量签证单》,并在签证单中写明具体的人工、材料、设备工程量和报价! 业主现场代表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工程量属实”,并盖上单位公章 结算时,审计单位认为设备单价已包括在合同清单,应该按照清单单价结算,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量签证单》业主已签署同意意见,水泵结算单价应该按照签证单所报单价结算 大家觉得水泵设备应该按哪个单价结算呀? 其实,您看业主签署的意见是啥?“工程量属实”,也就是说业主只是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认可,并没有认可价格! 故而,本案例只能按合同清单结算!倘若业主签署的是“工程量属实且同意按次价格结算”的话就按照签证单上的价格计算了! 施工单位也不想想,业主的现场代表有这么大的权力吗?只能赞他签字很有水平,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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