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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说我听:韩非子讲君主治国的三项原则(一)

 李正治讲绩效 2021-12-06

我们为你准备了语音版本

韩非子讲,君主治国的第一项原则就是“明法”,即“明法以制大臣之威”。

韩非子说,“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 君主抛弃法制而采用一些大臣来防备另一些大臣,那么大臣中关系好的就会互相勾结而彼此吹捧,关系不好的就会各自结成私党而相互诽谤。诽谤和吹捧争斗不止,那么君主就迷惑昏乱了。

所以,韩非子说,君主的过失,在于已经任用了大臣,又总是反过来用未被任用的人一起来防备已被任用的大臣,这样被任用的大臣和未被任用的人的意见一定互相对立,而君主反而被他所未被任用的人控制了。

现在与君主一起防备别人的人,正是从前君主所要防备的人。君主不能彰明法度来控制大臣的威势,就没有办法得到小人的相信。

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的话,做臣子的,不互相吹捧和暗中请托就无法加官晋爵,不违背法纪和擅权专断就无法建立自己的威势,不假借忠信之名就无法逃脱法禁;这三项,是使君主惑乱和法制败坏的手段。

韩非子讲,“人主使人臣虽有事德,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旁,虽有也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法。”君主要使臣子即使有智慧才能,不能违背法纪而专权;即使有才传的行为,不能在立功之前而提前得到奖赏;即使有忠信的品德,也不能放弃法制而不受制约。

这就叫做君主治国第一法则:彰明法度。法在先,法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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