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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强行搬家与前夫现任同居一室:荒诞的3人同居

 蓝色天空309 2021-12-06

今年,某情感节目组受邀负责调解湖南湘潭的一桩与婚姻有关的事情,据张丽莉(化名)所述,她与周平山(化名)都是二婚,虽然周平山与前妻李兰兰(化名)育有两个孩子,但她与周平山的感情甚好,倘若丈夫疼她爱她,她肯定也是一心一意为这个家付出。

然而在两人结婚半年后,李兰兰以看孩子为由搬了进去,自此,李兰兰与前夫的现任张丽莉同居一室。在张丽莉的印象中,李兰兰的性格暴躁,时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对她非打即骂,甚至甩过她的耳光。张丽莉也向周平山哭诉过,可周平山却说李兰兰任性惯了,他拿李兰兰没办法,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这么一说,这段荒诞的3人同居,错似乎都在李兰兰身上,周平山大概是因为忍受不了李兰兰的脾气,所以与她离了婚,后开始了自己的新人生,结果李兰兰却搅了进来,弄得周平山与张丽莉不安生。

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强行搬家与前夫现任同居一室:荒诞的3人同居

可事实到底是怎样?面对前来负责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李兰兰也是难以心中悲伤留下了眼泪,她告诉记者,自己与周平山有过二十年的婚姻,曾也相爱过,但婆婆搬进来后,两人便时常争吵,在2年前,周平山对李兰兰说,为了不让老人家气出病,两人先假离婚,等他母亲离世后两人可以再复婚。

周平山还许诺过,房子依然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就算是离婚,李兰兰也是可以在这房子里住下去。

李兰兰体恤周平山,便答应了,两人离婚时都没有分割财产,结果两人一离婚,周平山转身把张丽莉娶进了门,李兰兰才知自己被骗了,周平山恐怕早在婚内就已经出轨,于是搬了进来,与已是前夫的周平山、张丽莉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并且为了报复周平山,李兰兰多次找张丽莉的麻烦。

显然,周平山在其中是有很大的问题,那么周平山又是怎么对调解员说的?周平山的确承认了自己婚内出轨的行为,称李兰兰与自己的母亲相处不好,于是他便想了个法子将李兰兰赶走。

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兰兰表示她可以搬出去,但周平山必须拿出30万元买断房子的所有权,这房子李兰兰也是出过钱的,李兰兰已看清了周平山的为人,既然两人之间已没了感情,只要周平山把这钱给了,两人便再无瓜葛。

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强行搬家与前夫现任同居一室:荒诞的3人同居

然而周平山表示自己没有30万元,称房子虽然是他与李兰兰一块出钱盖的,但李兰兰作为女人,既然离婚,就不应该拿走婆家的一草一物。

张丽莉则建议周平山把李兰兰告上法庭,把她赶出去。当然,李兰兰也可以通过走法律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人以为离婚时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便不能再分割,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强行搬家与前夫现任同居一室:荒诞的3人同居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上,婚姻生活中存在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尽管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然而这是理想的婚姻状况,人有私欲,既然曾经夫妻一场,也免不了要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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