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0-000942 | 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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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文文号: | 米办发〔202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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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16时03分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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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米脂县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 268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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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米脂县2020年标准化湖羊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羊子“双千万”工程战略实施意见,根据全市千万只肉羊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会议精神,我县计划扶持建设10个千只湖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进一步带动全县养殖户发展肉羊产业,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户收入。特制定如下方案 : 一、总体目标 全县新建存栏500-1000只标准化湖羊养殖场10个,湖羊年饲养量达到10000只。 二、运营方式 1、建设数量及地点:原则上每个街镇新建一个千只湖羊养殖示范场,全县拟建10个。各街镇要统筹考虑地形地貌、饲草种植条件、水电路网等基础配套、贫困人口分布、群众参与度等指标进行申报,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部门将通过综合考评、实地考察,确定选址和经营主体,该项工作于5月底结束。 2、建设规模:千只湖羊养殖示范场占地15-20亩,存栏湖羊500-1000只,建设标准参照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羊场建设标准执行。 3、实施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 4、补贴标准:按照建场规模,每只种羊补贴1500元,最高补贴15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羊舍建设、种羊购买。 5、带动效益:千只湖羊养殖示范场每年按照政府补贴资金总额的5%交村集体(连续三年),该部分收入用于村内贫困户分红以及村内公益性岗位补助。三年后另行商议。 三、饲草种植 为保证湖羊养殖饲草供应,根据养殖存栏规模,按照1只羊1亩草的标准,大力发展饲草种植,并实现配方田种草,以苜蓿和青贮玉米为主,规模种草达10亩以上并用于湖羊养殖的,由政府提供草种,每亩补助300元。 四、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2020年标准化湖羊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寒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赵贵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飞,县政府副县长孙文强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林业、扶贫、环保、电力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银州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米脂县发展湖羊养殖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镈同志兼任。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力推动实施湖羊养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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