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生产水平,农业部2016年拟创建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一、基本要求 1. 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2. 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3. 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 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5. 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6. 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7. 兔、水禽、蜜蜂:具体要求由各试点省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创建标准的养殖场户自愿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 2.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3.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备案。 4.农业部组织抽查复核,统一对外发布示范场名单。 三、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整合有关项目,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目前中央财政没有补贴,仅颁发示范场标牌。要求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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