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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表征与话语实践:“典型”概念的理论史述评

 风吟楼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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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一个关键的文论概念,“典型”的理论史脉络展现出其语义与语用的多重性、复杂性及其与历史时代、思想观念的联动关系。典型理论在西方传统中具有丰厚的积累,在其走向辩证的历史趋势中成为西方思想史/文论史的一种内在线索以及外在表征,并显示出西方思维方式的特殊性。马克思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并在具体性的方向上从阶级性、倾向性、历史性、真实性等各个方面对典型理论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建构,从而强化了典型理论的理论根基与解释效力。对于中国文学场域而言,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不仅是一种思想资源,还是一种参与本国意识形态建构与思想文化建设的话语实践,从而使典型的“理论旅行”极具本国特色。经由作为思想表征与话语实践的“典型”,我们能够较为便捷地认识特定的历史时代与思想观念以及它们之间历时性的联动关系。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激活典型理论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

关键词:典型  思想表征  话语实践  马克思主义  当代中国

作者金永兵,西藏大学教授(拉萨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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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文学批评》2021年第4期P15—P25

责任编辑:陈凌霄

每一个关键概念都植根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并随时代变迁而发生语义或语用上的变化;每一个关键概念还深系于特定的思想观念,并随思想变动而在社会历史中成为某种思想表征与话语实践。因此,对关键概念的阐释就势必意味着从某一方面来阐释某些历史时代与思想观念,以及它们在历时性发展中的联动关系。“典型”正是这种关键概念,它以多重的思想表征与丰富的话语实践而极具阐释空间,因而值得我们反复重访,并进行深入的理论史回顾。考察典型理论从西方思想传统走向辩证的内在趋势,辨析马克思主义从具体性出发对典型理论的细致建构,深描作为当代中国话语实践的典型,可以在“典型”概念的理论史脉络中展现其语义与语用的多重性、复杂性及其与历史时代、思想观念的关系。

一、走向辩证:典型理论的西方思想传统

“典型”概念在西方可被追溯到古希腊时代。通常认为,作为文论概念的“典型”一词最早出现于柏拉图的《理想国》。柏拉图在《理想国》第5卷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写道:“你是不是认为某个优秀的画家美中不足,如果他画出了一个典型(Tupos),一个极为漂亮的人,各方面笔画都恰到好处,只是他不能证明这么一个人的确有可能存在?”希腊语Tupos即可对应于“典型”,原义为铸造用的模子/模型。在希腊语中,Tupos与Idea同义,而Idea不仅有模子/模型之义,还有形式、种类等含义。因此,“典型”与“理想”“模型”在词源上相当接近。就此而言,柏拉图所谓“Tupos”既能被理解为理想,又能被理解为模型。

亚里士多德虽未讨论典型,但已间接触及典型问题。譬如,他曾在《诗学》第9章写道:“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指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诗要首先追求这目的,然后才给人物起名字;至于'个别的事’则是指亚尔西巴德所作的事或所遭遇的事。”这段话已经传达出典型的问题,譬如普遍性及其与个别性的关系问题。古希腊思想家们涉及典型,但尚未形成深刻而成熟的典型理论。

古希腊已出现“典型”的提法,而类型说在此后相当长的历史发展中却更具影响力。类型说较早在贺拉斯的著述中得到明确的表述。他在《诗艺》中指出:“如果你希望观众赞赏,并且一直坐到终场升幕,直到唱歌人喊'鼓掌’,那你必须(在创作的时候)注意不同年龄的习性,给不同的性格和年龄以恰如其分的修饰。”不同的性格、年龄及其相应的习性,都是塑造类型之时必须考虑的内容。与此同时,他强调人物还要有某种“定型”,即要尽可能地选择古代的题材,并使人物的性格与神话或史诗中的呈现相一致。譬如,“你想在舞台上再现阿喀琉斯受尊崇的故事,你必须把他写得急躁、暴戾、无情、尖刻,写他拒绝受法律的约束,写他处处要诉诸武力”,而如果写美狄亚,则“要写得凶狠、慓悍”。

尽管经过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的漫长时间,但类型说一直没有销声匿迹;在17世纪,它在新古典主义那里再次被奉为圭臬,成为布瓦洛的诗学原则以及高乃依、莫里哀等戏剧家创作实践的理论依据。尽管伪善的达尔杜弗(《伪君子》)、吝啬的阿巴贡(《悭吝人》)被视为西方文学人物画廊中的经典形象,但他们并非典型人物,而是类型人物。人们很容易将这些类型人物予以标签化,譬如达尔杜弗就是伪君子,而阿巴贡就是悭吝人。他们的性格是单一的、稳定的,是在普遍化的抽象原则上被创造出来的。

类型化原则追求某种稳定的普遍性,弱化乃至忽视对具体的特殊性的关注。从哲学根源上讲,类型化原则和西方追求普遍性的形而上学传统与理性主义思维有关,彼时人们看重某种恒定之物,并试图设定或揭示某种稳定的普遍性。从社会根源上讲,类型化原则也与传统社会的共同体思维有关,这种以集体为焦点的共同体思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或遮蔽了个体及其个性的特殊性,并在多方面以对集体/共同体的普遍适用性为诉求。当然,类型化原则直接反映了当时的审美风尚,即古典主义。在此意义上,类型化原则是一个极具古典性的传统原则,它深刻地符合于西方传统的哲学思维、社会意识以及某一阶段的审美风尚。与此同时,由于类型化原则在根源上依赖于传统性与古典性,一旦社会生活的传统性与古典性面临冲击,那么类型化原则也很有可能随之受到挑战。

伴随着18世纪剧烈的社会转型和西方启蒙运动的高涨,个性解放的思潮不仅涤荡西方社会的各个领域,还在文艺领域促进了对个体及其个性的重视。换言之,启蒙时代不再以传统的、古典的普遍性原则为权威,而试图以特殊性为支点向以往的普遍性权威发起挑战。诚如朱光潜所言:“十八世纪以前西方学者都把典型的重点摆在普遍(一般)上面,十八世纪以后则典型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个性特征(特殊)上面。所以十八世纪以前,'典型’几乎与'普遍性’成为同义词,十八世纪以后,'典型’几乎与'特征’成为同义词。”正是在18世纪,特殊性思维高涨,并有机会重新构建与普遍性的关系。

当把特殊性考虑在内,诸学者与作家便能够更为自觉或充分地考虑到文学创作中的具体性与变动性。譬如,法国学者狄德罗认为人物的性格离不开其所生活的社会处境,并且会随着社会处境的变化而变化;德国学者鲍姆嘉通也曾直言:“个别的事物是完全确定的,所以个别事物的观念最能见出诗的性质。”狄德罗、鲍姆嘉通等人均高度关注具体的个别事物,他们已经意识到文艺/美学中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以及人物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这不仅表明传统的类型说已经被突破,还意味着典型说的核心议题已经浮现。

歌德在西方典型理论的发展中至关重要,他将此理论朝前推进了一大步。他曾多次提及典型问题,并常有精到见解。譬如,他曾在《〈雅典神殿入口〉发刊词》(1798)中指出:“艺术家一旦把握住自然界的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已经不再属于自然,甚至可以说,艺术家在把握住对象的那一刻就创造出了那个对象,因为他从对象中提取出意义重大的、有典型意义的、引人入胜的东西,或者甚至给它注入了更高的价值。”

不过,歌德在典型理论上的贡献还要数他对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思考。他曾在《对自然的简单模仿,虚拟,独特风格》(1789)中明确写道:“如果艺术通过模仿自然,通过努力为自己创造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语言,通过精确地、深刻地研究对象本身,终于达到这样的地步,它准确地,而且越来越准确地了解了事物的特性以及它们生成的方式,它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形态,它懂得把各种不同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形式并列并加以模仿——如果艺术达到这样的地步,独特风格就成了艺术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准,也就是说,它达到这样的水准,可以等同于人的最高努力。”在歌德看来,“独特风格”就是一种“具有典型意义的形式”;而如要获得这种艺术形式,就需要兼具普遍性(普遍性的语言)与特殊性(了解了事物的特性以及它们生成的方式)。如果说普遍性指涉事物的本质,而特殊性体现于事物的形态,那么具有典型意义的特殊风格就必须在事物的形态中展现事物的本质。如歌德所言:“独特风格就是以最深刻的认识,以事物的本质为基础,因而我们就能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形态中认识这种本质。”因此,歌德确认的典型便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本质与形态的辩证统一性。

对于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歌德还曾指出:“人们想到的和做到的一旦具有了普遍性,它就属于世界,而且世界从个人的成就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东西,也使世界本身趋于成熟。”就此而言,典型能够以其普遍性而获得世界性;与此同时,歌德所谓的“世界文学”因典型而得到丰富,甚或获得发展。

综合来看,歌德在典型问题上的看法超越了此前文艺理论领域的已有观点。紧随歌德,黑格尔在《美学》中更为充分地使典型理论获得辩证的论述,从而展现出集西方典型理论之大成的风貌。黑格尔对典型理论的论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典型人物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因而是一个辩证统一体。依他所言:“真正的自由的个性,如理想所要求的,却不仅要显现为普遍性,而且还要显现为具体的特殊性,显现为原来各自独立的这两方面的完整的调解和互相渗透,这就形成完整的性格,这种性格的理想在于自身融贯一致的主体性所含的丰富的力量。”典型人物的个性正是如此,既具有普遍性指涉,又呈现特殊性形象,从而实现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

其二,典型人物与其所处的环境相互依赖,彼此协调。如他所说:“理想的主体性格,作为有生命的主体,既然应完成和实现它本身所已有的东西,本身就必具有动作及一般运动和活动的定性。要达到这一点,它就需要一种周围世界作为它达到实现的一般基础。”这表明黑格尔是在特定环境中来思考人物的,而典型人物的基本要求就是在特定环境中形成其自身及其主体性。这里所谓“环境”,兼指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为以后“典型环境”的凸显提供了可能。

其三,典型人物置身于环境中的矛盾斗争,并在矛盾中显示性格特征。具体而言,“人格的伟大和刚强只有借矛盾对立的伟大和刚强才能衡量出来,心灵从这对立矛盾中挣扎出来,才使自己回到统一;环境的互相冲突愈众多,愈艰巨,矛盾的破坏力愈大而心灵仍能坚持自己的性格,也就愈显出主体性格的深厚和坚强”。对矛盾斗争的引入,使黑格尔对典型人物及其所处环境的讨论更加具体,并且丰富了典型人物如何形成与彰显自身性格特征的论述。

从柏拉图到黑格尔,典型理论较为鲜明地反映出西方思想文化的特色:以理性主义为主导,重视逻辑推演与思辨概括,在走向辩证的道路上不断深化各个环节的特质。与此不同,传统中国并无西方意义上的典型理论。尽管从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历史叙事散文,并在此后不断发展,在明清时期终于获得小说领域的辉煌成就,但中国美学更以意象以及意境为尚,而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典型观念只零散地存在于学者的片段评点与作家的创作实践之中。不过,譬如在意象中,同样存在普遍性与特殊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关系,诸如“立象以尽意”“言不尽意”“言外之意”“象外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等均致力于描述从具体通达抽象、从特殊赢得普遍的美学机制。如果说意象还主要存在于中国文学/美学的抒情传统,那么中国小说理论家或批评家的论述则在叙事传统中揭示普遍性与特殊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关系。诸如李卓吾、金圣叹、毛宗岗、脂砚斋等在对长篇章回体小说的评点中,大量存在着对人物塑造中普遍性诉求与特殊性表现的体认与揭示(如“同而不同”“同树异枝”“同花异果”“各有派头”“各有家数”之类的常见评语),从而彰显出兼重共性与个性的创作意识。

二、具体性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

西方典型理论并没有在黑格尔那里终结,相反,它继续获得进一步发展。尽管典型在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上获得辩证性内涵,其与环境的依赖关系以及与矛盾斗争的关系均得到确认,但是典型的普遍性内涵依旧值得讨论。在马克思主义之前,典型的普遍性内涵往往被归结为普遍人性——或者说,抽象人性。抽象人性被视为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心灵的性质,诸如善良、邪恶、嫉妒等均属于抽象人性。这种普遍人性论以抽象的人本学或人道主义为思想基础,脱离于具体的社会历史及其变化着的情境,并且倾向于构建某种抽象的理想人性及其异化形态,从而将貌似具体的批评实践建立在抽象的思想地基之上。因此,当我们在抽象的人本学或人道主义思想基础上,将典型的普遍性内涵理解为普遍人性,势必错失典型可能具有的具体的社会历史内涵。马克思在典型理论上的贡献正在于此,即深化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以丰富的具体性来理解典型,不仅使之摆脱抽象的普遍性带来的理论缺陷,还强化了典型的理论根基与解释效力。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马克思在此问题上的创见呢?事实上,这一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学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思想方法问题;它甚至直接关联马克思的思想路径,以及所谓“两个马克思”的学术史论争。以此为讨论背景并确立问题意识,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典型问题在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这里的重要意义。

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存在着一个抽象化、理想化的“人”“人的本质”及其非异化状态的预设,因而与马克思成熟时期从物质生产活动出发来解释社会历史问题具有根本不同。依照这种观点,“异化劳动”学说是建立在抽象的人本学或人道主义之上的,青年马克思正是以抽象的“人”来否定现实的人。然而,这一论断是否成立呢?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马克思对普遍人性的理解,从而与典型理论发生关系。

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抽象的人本学或人道主义的缺陷。面对现实社会的异化,人本学倾向于立足一种道德原则或本真状态用“应该”来批判“是”,从而形成一种伦理批判。但是,这是一种需要反思的倾向:首先,这种批判往往从一种抽象的价值悬设出发,非历史地设定一种非异化状态,并由此批判异化状态。其次,异化状态并非原因,而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结果,因而那种单纯批判异化的人道主义伦理批判只是一种表层冲击。最后,对异化的批判与解决往往流于一种浪漫化的幻想,并且经常呈现为对过去的乡愁与向往。这种浪漫化的幻想看似在批判现实,但也有可能转变为对现实的想象性补偿,从而在慰藉之中避开社会现实。

不过,当我们更加细致地考察《手稿》的表述,会发现马克思从来没有抽象地讨论“人”“人的本质”及其非异化状态,而是现实并具体地理解“人”及其状态。之所以是现实而具体的,是因为马克思是通过讨论劳动实践活动来说明“人”及其状态的,而非从某种抽象的“人”及其状态出发来说明劳动实践活动。劳动实践活动是一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马克思这段话十分重要:

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马克思是在劳动实践活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之中来理解“人”的,那么,这是一种怎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呢?他指出,“人的本质”体现于劳动实践活动之中——“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类存在物的人,其劳动实践活动是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是一个十分容易被指斥为抽象化与理想化的论断。但必须注意两点:

其一,马克思将“人”理解为自然之人与劳动之人的统一,既强调其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一面,又强调其作为有自我意识的劳动者的能动一面,因而实际上同时克服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的不足。在黑格尔这里,“人”被等同于“自我意识”;而在费尔巴哈那里,“人”又仅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在《手稿》中,马克思的论述符合其不久后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的反思,比如“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又如“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手稿》中的论述也符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判断:“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因为《手稿》中的“人”并非抽象的一般的人,而是“现实的历史的人”。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不仅突破了黑格尔的理解,还尤其突破了费尔巴哈的局限。

其二,马克思始终是从现实而具体的角度讨论问题的,换言之,他是在与动物活动的比较之中提出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实践活动特征的。具体而言,马克思是在强调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类的实践活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自觉活动,其在根本上区别于一般动物那种无意识的、片面的生命活动。“自由的有意识的”乃是较之于动物而言的人类活动的优越性特征,同时,马克思并没有将其不加分析地用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分析。在某种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如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不自由的,但并不能排除存在着一个尚未出现劳动异化的历史时期(如私有制尚未产生的原始时期)或可能的现实状态(如没有实行私有制的非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非但没有以“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来道德化地要求现实的劳动实践活动,还以充分的历史意识与现实意识分析特定社会历史条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异化形态,并指出其产生的原因与存在的必然性。

因此,马克思并没有将他的理论建立在一个抽象化、理想化的“人”“人的本质”及其非异化状态之上,即他并没有在《手稿》中以抽象的“人”来否定现实的人。这意味着马克思自其青年时代起就放弃了长久存在于西方思想传统并作为传统典型理论之基础的抽象人性论,而代之以在社会历史中生成的具体人性论。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中呈现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品质:他始终以生产劳动作为深入社会历史的切口,强调对客观事实的分析与批判。因此,在《手稿》中,马克思的出发点并非抽象的人本学或人道主义,而是劳动实践活动。如其所言:“全部人的活动迄今为止都是劳动”。如此一来,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就获得了具体的人性论基础,而不再以抽象人性论为基础。

既然马克思具体地从劳动实践活动出发来理解“人”以及“人的本质”,那么典型的普遍性内涵究竟是什么呢?概而言之,这一普遍性内涵不是抽象的人性,而是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互动与辩证统一。人的社会性是极为丰富和多面的,但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便是社会关系中最主要与最本质的关系。阶级差异是人类社会中物质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诚如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言:“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就此而言,阶级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受制于其所属的阶级,而阶级性是构建每一个人社会属性的本质性要素。

恩格斯曾在1859年致斐迪南·拉萨尔的信中明确地从阶级性出发来讨论文艺问题:“主要的出场人物是一定的阶级和倾向的代表,因而也是他们时代的一定思想的代表,他们的动机不是来自琐碎的个人欲望,而正是来自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这段话明确了典型的阶级性及其与历史时代的关系。事实上,这段话已经从历史性出发来解释阶级性,从而进一步丰富典型之普遍性的具体性内涵。

从历史性出发来解释阶级性,不仅要求我们在原则上把典型置于历史现实中来考察其阶级性,还要求我们充分关注历史过程的变动性对典型的阶级性造成的影响:典型的阶级性并非铁板一块的恒定之物,而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具体变化发生相应的变化。更为具体地说,典型所属的阶级有着发生、发展和衰亡的过程,并且在不同的时空范围由不同阶层与处境的个人组成;与此同时,诸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都参与构建着阶级的面貌,这使阶级成为相对统一又极为复杂和变动的整体。正是出于对具体历史性境况的关注,恩格斯才会如此比较挪威与德国的小市民阶层的差异:“在德国,小市民阶层是遭到了失败的革命的产物,是被打断和遏制了的发展的产物”,因而“具有胆怯、狭隘、束手无策、毫无首创能力这样一些畸形发展的特殊性格”;与此不同,在挪威,由于本国经济发展顺畅、政治民主开化,“人们还有自己的性格以及首创精神,并且独立地行动”。

同样出于对具体的历史性境况的关注,马克思与恩格斯还关注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相互影响。这种社会性交往与作用使现实中具体的个人不仅体现本阶级/阶层的特征,还能够表现出其他阶级/阶层的影响。譬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曾指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换言之,在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阶级那里,往往表现着支配物质生产资料与精神生产资料的阶级的思想。就此而言,典型的阶级性并非只是体现其所属阶级的特征,还可能表现其他阶级(尤其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或意志。

基于对阶级性以及具体的历史性境况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极为关注社会矛盾与阶级斗争。我们知道,黑格尔不仅关注典型人物与其所处环境的相互依赖,还强调典型人物置身于环境中的矛盾斗争,并在矛盾中显示性格特征。在此方面,马克思与恩格斯使这种环境及其中的矛盾更加具体,即典型不仅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代,还置身于时代的主要矛盾即阶级矛盾之中。当环境中的矛盾能够反映历史时代的趋向与本质,这种环境就是典型环境;而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便是文艺创作的关键目标。与此同时,马克思与恩格斯也充分关注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因而认为典型应该是一个辩证统一体。这些看法使他们反对“席勒式”的理想化倾向,而强调“莎士比亚化”的真实性诉求。

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来,席勒热衷于通过其笔下的人物来传达其思想观念,甚至常常直接借人物之口来直言自己的看法。这种创作方式倾向于以人物作为思想观念的工具,以至于“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并且“描写得太抽象了”。当把人物作为抽象观念的化身,在抽象的表达中使之理想化,就会使整个叙事或描写缺乏真实的现实根据。因此,恩格斯强调:“不应该为了观念的东西而忘掉现实主义的东西,为了席勒而忘掉莎士比亚。”所谓“莎士比亚化”,就是要远离抽象化、理想化的创作方式,而要像莎士比亚那样充分发掘人物的具体性、现实性,从而塑造更具真实性的典型人物。

马克思与恩格斯为典型理论充实了更为具体的内容,并将社会历史作为讨论的基础,从而推动了典型理论的良性发展。在文学理论思潮的定位上,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内部,在社会历史基础上的具体化成为发展典型理论的重要方向。譬如,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等颇具代表性地在此方向上推进典型理论的发展。别林斯基所谓的“熟悉的陌生人”,不仅强调典型在特定社会历史情境中对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还内在地包含着典型与现实中时代精神的关联。

概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是一种延续黑格尔的辩证思考而又在具体性的道路上做出重大拓展的现实主义理论:它以具体的现实中人置换了抽象的理想中人,并从阶级性、倾向性、历史性、真实性等诸多维度来丰富具体性的内涵,从而使典型理论获得更为坚实的理论根基与更为强大的解释效力、解放能力。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在根本上超越了以往西方传统中的典型理论,我们往往在提及典型理论之时实际上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正是这一理论,在世界范围内的文艺思潮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直到20世纪后半期,它不断受到进一步的阐发,并持续进行着“理论旅行”。

三、理论旅行:作为当代话语实践的典型

通常而言,鲁迅被视为中国最早直接使用“典型”一词的人。他曾在《译了〈工人绥惠略夫〉之后》(1921)中写道:“他做成若干小说,都是驱使那革命的心理和典型做材料的。”还写道:“批评家的攻击,是以为他这书诱惑青年。而阿尔志跋绥夫的解辩,则以为'这一种典型,在纯粹的形态上虽然还新鲜而且希有,但这精神却寄宿在新俄国的各个新的,勇的,强的代表者之中’”。在鲁迅看来,虽然当时俄国社会尚无赛宁这样的人,但工人绥惠略夫就已经凭借诗人的敏锐塑造出赛宁这一时代典型人物。

不久之后,成仿吾在翻译时使用了“典型性格”,并以此来评价鲁迅的前期作品。他写道:“这些记述的目的,差不多全在筑成build up各样典型的性格typical character;作者的努力似乎不在他所记述的世界,而在这世界的住民的典型,所以这一个个的典型筑成了,而他们所居住的世界反是很模糊的。世人盛称作者的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典型筑成了,然而不知道作者的失败,也便是在此处。作者太急了,太急于再现他的典型了;我以为作者若能不这样急于追求'典型的’,他总可以寻得一点'普通的’出来。”

与此大体同时,茅盾发表《人物的研究》(1925)一文,指出:“如果作家只描写了他的类性,而不于类性之外再描写他的个性,那么我们就得了一个典型人物。” 茅盾在此将典型理解为了类型,并且并不认为典型(类型)是文学创作的目标,因为它没有描写个性。事实上,在此时期,从鲁迅、成仿吾到茅盾以及其他提及典型的作家或学者,均没有在一个明确而稳定的意义上理解典型,也常常没有考虑到其内涵的诸种辩证关系(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人物与时代和环境等)。

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典型理论才趋于稳定和成熟,而这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引介直接相关。瞿秋白在1933年编译并发表了恩格斯的《致哈克奈思女士的信》和《致敏·考茨基的信》,并在1934年撰写《马克斯,恩格斯和文学上的现实主义》一文,不仅认为“除开详细情节的真实性,还要表现典型环境之中的典型的性格”,还指出巴尔扎克展现了“典型化的个性”和“个性化的典型”。紧随其后,胡风在《什么是“典型”和“类型”》(1935)中指出:“文学创造工作底中心是人, 即所谓'文学的典型’,这已经成了常识。”胡风在文中不仅将典型与类型区别开来,还阐发了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它含有普遍的和特殊的这两个看起来好像是互相矛盾的观念。然而,所谓普遍的,是对于那人物所属的社会群里的各个个体而说的;所谓特殊的,是对于别的社会群或别的社会群里各个个体而说的。”1936年,周扬发表《现实主义试论》一文,再次深化典型议题:“典型的创造是由某一社会群里面抽出最性格的特征,习惯,趣味,欲望,行动,语言等,将这些抽象出来的体现在某一个人物身上,使这个人物并不丧失独有的性格。所以典型具有某一特定的时代,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所共有的特性,同时又具有异于他所代表的社会群的个别的风貌。”在这次典型理论的讨论中,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别林斯基、高尔基等人的著述均是重要的、共同的引证资源,这使参论者的观点大体在同一个巷道上进行。

在1949年以后,随着苏联文艺理论著作的大量引入,苏联式的典型理论开始在中国文艺界占据主流地位。1952年11月,《文艺报》发表以“学习苏联共产党(布)中央委员会关于文学艺术的指示”为标题的摘要,摘选了马林科夫在苏共十九大报告中将典型问题理解为政治性问题的文艺观点。按照“一个阶级一个典型,一个时代一个主题”的提法,周扬认为典型是代表一个社会阶层最本质的东西,因而“应该把典型问题,当作立场问题、政治问题、党性问题,不创造典型就是政治不行”。跟随此说,学界普遍强调典型的普遍性(共性)内涵直接简化为阶级性。譬如,李希凡认为,“典型的形象必须是人物的阶级共性和个性的高度概括的统一体”,“在世界文学史上,任何伟大的典型,都首先是从他鲜明的阶级性里,获得艺术的生命”。由此可见,典型的特殊性(个性)渐被淡化,典型的普遍性(共性)更受强调,并直接被归结为明确的阶级性。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典型更多地被等同于典型人物(典型形象)。对典型人物的构建并不仅仅具有文学层面的含义,而是深系于共和国的意识形态建构与思想文化建设。当正面的典型人物被塑造出来,意味着全新时代的国家主体具有了文学化的表征者或代言人,从而能够确立新中国的意义秩序。周扬在1949年全国第一次文代会上的报告中承续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942)的精神,从“新的主题,新的人物”来讨论“新的人民的文艺”,强调工农兵是新时代的英雄人物,并指出:“对于他们,这些世界历史的真正主人,我们除了以全副的热情去歌颂去表扬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示呢?”对典型的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别强调和被重新阐释的毛泽东的“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观点,为“十七年文学”的创作实践与批评实践确立了方向。

当人们把阶级性/政治性理解为文学的首要标准和唯一标准时,文学创作极易陷入偏颇,以至于常常塑造一些理想化、标签化且艺术性较弱的文学形象。与其说这类人物是典型人物,不如说是理想人物或类型人物。

与文学创作的机械化一致,文学理论与批评也存在“观念先行”的弊端。对于常见的“观念先行”,美国学者弗兰克·伦特里基亚(Frank Lentricchia)曾讽刺说:“如果你告诉我你的理论是什么,那么我就可以事先告诉你,你将会对任何一部文学作品说些什么,尤其是对于那些你还没有读过的作品。”基于阶级性/政治性的文学标准使“观念先行”的问题更加严峻,这不仅使文学理论与批评趋于僵化与简化,还在一元化的统摄中干扰文学创作,并使整个文学场域进入一种压制丰富和变化、抑制活力的状态。

不过,随着苏联文艺界的“解冻”,典型的特殊性(个性)再次得到张扬。1955年,苏联《共产党人》杂志发表专论《关于文学艺术中的典型问题》,反对马林科夫仅仅强调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的观点。专论指出:“把典型仅仅看作是一定社会力量的本质的体现,就会使艺术作品丧失生活的各自丰富多彩的现象,就会去创造公式,而不是去创造艺术形象”;必须明确的是,“典型化是同创造个别性格的能力分不开的,是同通过这些性格的命运、行为和活动来揭示复杂的和多方面的生活联系和生活关系的能力分不开的”。专论的结论是,文艺创作应该塑造个性化的艺术形象,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的基本要求之一。

如同马林科夫对中国文艺界的影响,来自苏联的专论再次在中国文艺界引发强烈反响。不过,尽管中国的作家与学者纷纷肯定专论的看法,并否定马林科夫仅仅强调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的观点,但是他们普遍依然看重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事实上,当时的一些学者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马林科夫式的思路,因为虽然个别性得到强调,但是个别性必须以“充分地表现”普遍性为前提或目标;换言之,个别性要服从于普遍性。

然而,相较于仅仅强调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文艺界能对典型的个别性投以关注,这仍然是一个理论上的进步。典型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不断被更为细致地讨论,并逐渐成为一个常识。以群曾有此概括:“典型人物具有或大或小的概括性,它是一个鲜明的、独特的个性,同时又可以表现一定阶级、阶层或某些社会关系的本质……成功的典型,总要通过鲜明的个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某一阶级、阶层或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它具有鲜明的个性,又是某种范围的共性的概括。”因此,典型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便是,“典型所概括的一定范围的共性总是有机地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而个性又总体现着一定范围的人们的共性”。至于个性是不是要全部表现共性,那些不表现共性或者说溢出共性的个性有无价值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几乎没有被涉及。

通向辩证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随着“两结合”以及“三突出”等口号的提出,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再次占据主导地位,而特殊性或个别性则遭到根本压制。到20世纪70年代末,抽象的创作方法遭到否定,而典型的普遍性与政治性随之受到深入反思。这些反思并非突然出现,而是长期潜伏于“底下”,只是在此时才“浮出历史地表”。王春元在1979年提出:“'写本质’论对创作的直接损害,就是要作家按照某些'社会本质’的概念和定义去图解一种号称'英雄人物’的空洞抽象,这是对艺术特征的最粗暴的破坏。……要在'写本质’的名义下,粉饰生活,掩盖矛盾,用虚张声势代替真情实意,用连篇空话代替真实描写。”这一反思直接切中了之前典型理论的弊端。

不过,随着追求普遍性与政治性的创作方法在20世纪70年代末被否定,那种兼重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典型理论也趋于衰退,甚至遭到冲击而面临瓦解。1982年,王蒙发表《关于塑造典型人物问题的一些探讨》一文,颇具代表性地向以往占据主流地位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论发起挑战。他指出:“尽管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命题,是一个总结性很强、意义很大、甚至可以说是对于现实主义的叙事文学创作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命题,但它毕竟不是无所不包的、更不是唯一的创作规律,它并不具有排他性,并不能成为主宰全部文学史和文学现象、衡量一切文学作品的独一无二的'核心命题’。它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仍然是有限度的。”这种挑战之声并没有完全否定“十七年”的典型理论传统,但试图通过将其归入某一种可供选择的文艺道路而消解其权威性;与此同时,它在重审乃至批判权威的过程中委婉地否定了过去的一体化道路,并在否定中赢得一种向前挺进多元化道路的力量,反映出当时新启蒙主义思潮对多元化道路的渴求。

与此相呼应,作为传统理论基础的理性主义不再是思考文学问题的唯一路径,因为关注欲求/情绪的非理性主义应该受到承认与肯定。这与改革开放的开启紧密相关,过去“潜伏”的思想脉动越来越有底气地显现于公共的学术领域,从而在文学的公共空间中推进多元创作方法的构建。

但是,尽管新思潮的助推者在引介20世纪以来西方文艺思潮的过程中多有贡献,并以理论实践与新潮小说、先锋小说等一道呈现出西方文艺创作方法在中国引发的反响,但是他们对典型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的批评并不完全站得住脚。他们并未完全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的辩证性、具体性以及与类型理论的区别。例如,当他们批评将人物的性格理解为“一个人较为稳定的对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的做法之时,实际上不是在批评典型理论,而是在批评类型理论。就此而言,如果没有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的完整内涵及其合理性,就很容易造成误读误判。

随着现代西方文艺理论与创作的大量涌入,以及新潮小说、先锋文学、寻根小说、新写实小说、新历史小说等接连兴起,传统典型理论在理论与创作两个层面均受到强烈的冲击。20世纪80年代的现代主义文学范式取代了以往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文学范式,当代中国的文学场域发生了深刻的转型;毋庸置疑,传统典型理论之主导性的瓦解是其深刻转型的重要表征。

不过,新时期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的变迁中,尽管“典型”经历了一个从“权威话语”到“权威崩解”(受到多方面的冲击)的过程;但这种“崩解”仅仅意味着独一权威的理论生态与评价秩序的打破,而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的瓦解,一如学者所言,“典型问题乃是文艺理论的核心与关键所在”。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作为现代理论的重要成果,仍然具有强大的解释效力,对我们的理论研究与批评实践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与指导意义。换言之,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不复像以往那样在学者与作家那里具有普遍的主导性,但其仍然在多元化的理论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甚至仍然以其强大的解释力与深广的影响力而成为一种优势性理论。

不仅如此,随着现代西方理论的层出不穷以致有“理论爆炸”之势,随着20世纪末期以来此起彼伏所谓“理论过剩”或“理论终结”之声,马克思主义典型理论因其延续深远的思想传统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成为一种历经时间与实践的检验而仍具强大合理性的理论成果。因此,它不仅不应在多元化的理论格局以及时显困境的理论现状中被淡化或边缘化,相反,它值得我们持续重访,并积极地使其与其他理论成果展开对话,从而进行一种双向的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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