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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不得作用经营收款,受影响最大的是谁?

 伊河的喵 2021-12-08

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不得作用经营收款,受影响最大的是谁?

2022年3月1日起,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这一消息直接上了热搜,在各个平台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讨论的主要就是,这一规定,影响最大的是谁?

很多人认为,街边小摊、路边小贩受到的影响最大,可小编觉得,通过近些年来的各项举措可以分析得出,受到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网络电商。

街边小摊、路边小贩的营业额,能有多少?国家会因为这些对总体经济而言微不足道的数据专门出公告进行管理吗?肯定不至于。但是,换做电商就不一样了。

网络上电商有多少?这个可真不好统计,淘宝、京东、PDD等大平台上,还有各种小平台上,数不胜数,今天关闭一下,明天可能新增两家。而且这些网店的量级还不小,几百万上千万营业额的非常的多。而且这些网店,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个人商铺,凭借一个身份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都可以在网上开个店,由于是个人商品,基本上都使用的个人收款码。

于是,这个规定一出,这种明显属于“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就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了。现在,只能换成商户收款码了,要申请商户收款码,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而有了营业执照,那就方便工商、税务管理了啊。

该《通知》的目的在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商户们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工商登记,没有税务报道,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不便于管理和保护消费者的。

其实,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就已经开始实施了,新的电商法当中明确规定了个人代购、微商、网络电商都必须要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依法纳税。但目前看来,大部分的网店、微商都是没有这个的,所以,依然有大部分的网店属于是违法经营,在偷税漏税,令国家税源损失严重。因为这些情况,税务机关也曾大力整治该行业,光是北京2020年上半年,被依法查处的电商企业都接近200家了。

但是,因为疫情的原因,电商行业在经济发展当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如果盲目集中的对该行业进行清缴,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于是,在2020年6月18日的时候,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专门强调了不得特点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务模式,组织开展全面风险应对和税务稽查,其实这里指的就是不要针对电商行业进行过度执法。因此,电商行业由于特殊情况的影响,躲过了这一次的税务风暴,逃过了一劫。

但是,这件事情就会这么结束吗?肯定不是的。经济发展情况已经慢慢恢复了,以往遗留的问题,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这不,近期不久披露了好多网红被爆偷税漏税吗?这就是一个信号。而不得使用个人收款码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将是下一次全面清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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