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东湖县令张建基,有一次升堂审案,看到被告是一位端庄大气,举止静雅的女士,却被乡保告发说她逼死了自己的亲姑姑。张县令怎么看怎么不像,怀疑其中有冤情。再三询问女士情况,这女士只是认罪,绝不改口。![]() 张县令启发女士说——你要有冤情,可要趁早说出来,要不然杀人偿命,你可活不成了! 女士坦然回答——身负这等不孝大罪,还有何面目活在人世,只求速死! 但凡杀人越货的犯人,到了公堂必定要狡辩一番,没有如此认的干净利落的。 越是这样,张县令越是觉得蹊跷。于是命令押入大牢,听候发落。 张县令琢磨来琢磨去,看到身边衙役某甲,忽然有了主意。 某甲的老婆向来凶悍,远近闻名。 张县令就对某甲说——有个公差需要你去某某县跑一趟,你抓紧回家换上便服,再来衙门领票。 过了没多久,某甲回家换了衣服回转衙门,张县令见了突然变脸,大骂——怎么这么晚才来,误了我的大事!这一定是你老婆在家绊住你了! 遂下令把某甲的老婆抓来,一顿鞭打,血流夹背,然后扔掉监狱,和那女士关在一处。某甲见老婆被抓,一时不知所措。 某甲的老婆在狱中不停地破口大骂,从白天骂道晚上。骂县令昏庸无能,草菅人命,冤死人不偿命! 同屋的女士听了,就忍不住劝她——天下事哪有不冤的,比如我马上就要判死罪了,忍着冤情我也不说。你不过是被鞭子抽打了几下脊背,真不算个啥,还是别吵吵了,安静点儿睡觉吧! ![]() 某甲的老婆听了奇怪,就停住骂县令的嘴,询问女士有什么冤情,为啥不说破? 女士叹了一口气,说——我和我的亲姑姑住在一起,对她非常孝敬。每天早起都要为她打扫庭院,请安,打好一盆盥洗的水,并放两个鸡蛋在桌子上,天天如此,习以为常了。可是,有一天,我推门而入,却看到姑姑床前有一双男人的鞋子。吓得我赶紧低声下气关上门跑了。姑姑知道我发现了她的秘密,竟然悬梁自尽!我真是追悔莫及,要是我能不声不响,不动声色的干完活儿再出去,也许姑姑就不会自尽了。所以十分自责内疚,乡保告我逼死姑姑,我也认了。县令大人察觉有冤,我也不辩解了。再怎么说,姑姑也是因为我才自尽的啊! 某甲的老婆听了这段故事,感慨万千,也不跳着脚骂了,只是拉着女士的手叹气抹泪儿。 不想这番话,也让隔壁张县令安排的人,一字不漏地听了去。 张县令得到报告,大喜过望,第二天一早立即升堂,把女士和某甲的老婆一并提来,让偷听的人出庭作证,再询问某甲的老婆是否属实。 这么一来,女士不能再否认了,只得原原本本地把事情原委交代清楚。 张县令当庭平了冤情,判女士无罪释放。又给了某甲老婆一点儿补偿送回家去,某甲此时才知道夫妻俩都做了县太爷的棋子,哭笑不得。 ![]() 总算因此平了一场冤狱,没有错杀好人,这顿鞭子挨得也值了! 这真是—— 家姑自尽有冤情, 县令明察隔壁听。 人命关天须仔细, 衙役老婆做牺牲! 你觉得这个县令怎么样? 欢迎留言评论! 码字不易,请多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