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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没有天收

 恰妮斯虫 2021-12-10
关于“恶”的定义总是狭隘的,我遇见的恶人,也许换个其他身份角色,就会是一个很好的人。
 
但凡形容词,都是比较级。或许在某些人的心中,我说不定也是个十足的大坏蛋呢。不过当我与心中的恶人交手的时候,还是有种溺水般的无力感。
 
实在没办法给自己的生活造个童话,因为三不五时就会又发生点鸡零狗碎,大概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想记录一下前段时间找房东讨要押金的过程,还是剪子巷的那个店铺。
 
合同是在2018年7月4号那天签订的,当时软磨硬泡,房东才肯给了3天的免租期,从7月7日正式算起,签下了整整三年的合同,直到2021年7月6日到期。
 
房东是位比我大四十岁的女子,不知道是叫阿姨还是奶奶更合适,但我一直称呼她为阿姨。她签完合同告诉我自己过去是国土资源局的,这个铺子只花了二十万就买到了,样子很是得意,大概是觉得这个投资真是太对了。
 
这三年算是没有给她添一点麻烦。电路坏了,自己掏钱修;要交物业费,自己立刻交;提前两个月就开始催下一年整年的房租,马上就打款;疫情初期街道两个月不准营业,房租照涨不误;在2021年的6月21日,提前让下一任租客和她签了合同,并且她也在当天就收到了新租客的押金和房租。
 
那天租房合同上的空白信息是由我来帮忙填的,因为有些资料在她“我的南京”APP上,她给我查的时候瞄到了她有好多的房子。我稍微感叹了一下:“好多房子啊。”她回了一句:“你们也可以的。”
 
在她收到新租客钱的那一刻,我问,可以把之前的五千块押金退我了吗?她说,不行,你得把店注销了才行,免得以后出什么问题。
 
虽然租房合同里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但钱在她手里,话语权就仍在她那里。我想着,那就当是把钱存在她那儿好了。
 
后来十月份的时候,又发生了一点事,终于把店注销了。
 
注销完的第一时间,我就联系房东,微信给她传去照片,证明我已经办过注销了。毕竟当初她的原话是:只要你去办注销,我立刻把钱打给你。
 
她微信没有回应,于是我给她打电话。她开始和我闲谈,问新租客的来路,问我觉得新租客能否把店开下去,说如果那个人开不下去她岂不是得找其他人来租,又要麻烦。我一一回复完这些问题,才转到正题,她表示等核实好就立刻转给我,绝对一分钱也不会少。
 
挂完电话,便又没有回音了。过了两个小时,我再去问,她发来一张天眼查的截图,没有再说一个字。天眼查的信息有滞后,但我的解释也没有用。
 
朋友告诉我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网是官方的网站,消息更可靠,信息更新也更及时。我找到之后截了一张图,怕房东不放心,又给她发了一个链接,告诉她也可以自己去查,请她相信我。
 
继续没有回音。
 
过了两天,我再给房东打了一个电话,这次又是和我各种絮叨,我告诉她有发给她的官方网址可以查,天眼查这些第三方的信息网站有时候会滞后好几个月才更新。最后她说等核实好了一定会打钱给我,让我别着急。
 
而她核实的方式就是不理睬,我问了之后便又扔过来一张天眼查小程序里的截图。然后任凭我发任何消息,都不会回复。
 
这种冷冰冰的态度,让我特别无奈。于是我就给夫子庙警务站打电话,接到电话的人问我怎么会有内部电话,我说之前来办某些案子的时候存过。她说直接打内部电话没有报警记录,让我重新打110。110的工作人员问我双方是否在场,我说不在场,就让我打电话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给12348又一直占线,等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接通后,对方建议我去法院起诉。
 
白忙活半天,如果要起诉,何必绕这么一大圈。
 
朋友给我提了个建议,说既然房东如此相信天眼查,直接给天眼查的工作人员打电话。于是我就给天眼查的客服打电话,得知他们的系统就是会慢一点,无法人工修改,让我耐心等待。
 
行吧,耐心等待。
 
但万一等他们也更新好了,房东还能找到其他理由呢。所以,在我犹豫是否要去拿纸质的注销回执那天,事先给房东打了个电话,问她我是否有必要去拿,拿了她是否会承认。她说你去拿,拿好拍给她看,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她收到就会转给我。
 
于是我就去现场拿,这意味着至少两个小时要耽误在路上了。所以我从一进办事处的门,到拿到纸质文件,到工作人员给我盖章的画面,全部拍了下来,一一发了过去。结果电话里的她开始忙了,说待会核实好再转。
 
我告诉她我人就坐在这里,你赶紧核实完我就走,她说自己要慢慢核实,你愿意在那里干等就等着吧。态度傲慢到令人发指。
 
拐了个弯我就去了派出所,并且也告诉了房东。警察说遇见这种房东他们帮忙打电话也是没用的,她可以拒绝出面,只能让我去起诉。
 
啥啊?为了五千块,值得搞这么复杂吗?
 
但是为了捍卫我心中的正义,我真的涌起了一定要去起诉的想法,这个世界需要由我们这些正义的美少女来守护。房东可能见情况不妙,给我打来电话,说让我找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给她打个电话就好,她要和工作人员再确认一下。
 
我说请你稍等,她说你人不就在那吗?我说派出所和工商局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我已经开始跑步了,请她不要挂断电话。
 
她说:“哟,还去警察局啊?那你去告我啊,最好是由法院来判,判得清清楚楚。我又不怕。”
 
好不容易跑到了工商局,恰好中午时间大家都午休了,还好之前找我麻烦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大家也都认识。我非常简短地说明了来意,这个工作人员也是有脾气的人,接过电话后非常义正言辞地跟房东说已经注销了,你还要怎么样。房东听了不到五秒钟,问:你叫什么名字?工作人员很生气地回:我没有告知你我名字的义务,我只能告知你你要求注销的个体户已经注销了。房东继续纠缠:你肯定不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可能是这种态度,居然敢这种语气说话!你快说你的名字。
 
那个工作人员气不过,拒绝再说话。
 
我是彻底要泄气了。房东说那肯定不是工作人员,我说那要不我把他们的电话留给你,你来打吧。在问另一名工作人员座机号码的时候,感觉是个好说话的人,顺便问了下能否帮忙打个电话。这名工作人员同意了,等汇报完我已经注销了的情况后,房东问他的名字,他也一五一十告知了每个字是怎么写的。
 
我以为房东这下终于可以满意了。
 
没想到十分钟过后,房东说这店当初是跟张签的合同,万一他之后找她要钱怎么办。我说不会的,店铺是归我的,不相信的话就等我到家给你拍离婚协议书的照片。房东说你得让张写一份委托书,否则不可以。
 
真的是……
 
只是还没等我开口,张就给我发来了消息。
 

居然都这个时候了,这位还想占我的便宜。
 
这一刻,我甚至要开始感谢房屋限售,再感谢银行限贷,导致卖房的钱迟迟没有入账,财产至今还没分完,我才可以有了这么一点点无所谓和无所畏惧的心态。
 
闹了大半天,成功地让这笔钱入了别人的口袋。
 
其实五千块也没有很多,我好像没有必要为之付出太多努力争取。父母如果早先知道,也肯定会跟我说算了。只是当房东赖着不给的时候,我就抑制不住地觉得这不可以。
 
后来和朋友聊起这件事,朋友问我当初这笔钱谁给的。才恍然发现,原来当时还是我转的。
 

2018年7月4号的那一天,转给她钱的这一刻,会预料到未来的人生要发生这么多大无语事件吗?断然是没有。会觉得后悔吗?好像也没有。正因为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才知道了自己想要坚定地成为怎样的人。
 
爸爸教育我说:“不要想着惩治恶人,恶人要由更恶的人来治,轮不到你的。”也许真有几分道理,有时候我不过就是在白费功夫。
 
事情已经快过去了一个月,这又已经成为了往事。如今我不再相信“恶人自有天收”这句话,即便是我认为的恶人,也肯定不会觉得自己做了任何不正当的事情。大家都还会继续生活,不再有任何瓜葛。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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