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吴家祖屋是云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是除了祠堂外,东安城内今存的唯一清代大宅。这座大宅与康熙初年东安县城守守备吴允中有着很大的渊源,大夫第、司寇第、岁魁、赐易堂等牌匾,更让人如坠历史迷雾。本文试图解开吴家祖屋与吴允中的渊源,拨开这四个牌匾所形成的历史迷雾。 二、县志中的吴允中和吴琼芳 宋德云 吴允中儿子吴琼芳的大夫第 关于吴允中,道光四年《东安县志·卷之三·秩官·武职·国朝·经制千总》载: 吴允中,福建南安人,康熙四年任,升守备。 译文: 吴允中,福建南安人,康熙四年(1665年)任经制千总,后来升城守守备。 经制千总不是千总,它是个什么样的官呢?康熙二十六年《东安县志·卷之八·兵防·东山参将(城守)·皇清》载: 东山游击府原设中军守备一员,康熙二年总督部院卢题改东安城守守备,设经制千总一员,把总二员,中军裁革。 译文: 东山游击府原设中军守备1名,康熙二年(1663年)总督兼巡抚卢某奏请朝廷,将原来的东安县中军守备改为东安县城守守备,设经制千总1名,把总2名,撤销中军守备职位。 吴琼芳任知府的金华府地图(清代) 如此看来,吴允中的经制千总应该是仅比城守守备低一级的职务。 道光四年《东安县志·卷之三·秩官·武职·国朝·城守守备》载: 吴允中,福建南安县人,行伍,康熙十年任。随入籍东安。 译文: 吴允中,福建南安县人,行伍出身,康熙十年(1671年)任城守守备。随之入籍东安。 吴允中在康熙十年任城守守备,任上干了多久呢?康熙二十六年《东安县志·卷之八·兵防·东山参将(城守)·皇清》载: 吴允中,福建南安县人,由行伍,康熙十年任,十七年以恙告致。 译文: 吴允中,福建南安县人,行伍出身,康熙十年(1671年)任城守守备,十七年(1678年)因病辞职。 由此可知,吴允中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因病辞去城守守备职务,担任东安城守守备7年。告致的“致”是致仕的意思,即辞官。按照《吴氏族谱》所说,“以恙”的“恙”,是吴允中“炮伤间发”,即被炮弹击中的伤口不时发作。 关于吴琼芳,道光四年《东安县志·卷之三·仕籍志·国朝》载: 吴琼芳,城内人,廪贡。历任刑部贵州司郎中,补浙江金华府知府。 译文: 吴琼芳,东安城内人,由廪生而成为贡生。历任刑部贵州清吏司郎中,后来任浙江金华府知府。 但康熙十一年、二十六年和道光四年的《东安县志》,均没有吴琼芳成为贡生的记载。他是不是在福建老家时已成为廪生,然后成为贡生的,待考。 吴允中儿子吴琼芳的司寇第 吴允中与吴琼芳是父子关系,道光四年《东安县志·卷之三·仕籍志·封赠·国朝》载: 吴允中,东安城守守备,以子琼芳贵,赠奉政大夫、户部浙江司主事。 译文: 吴允中是东安城守守备,因为儿子吴琼芳贵为刑部贵州清吏司郎中、浙江金华府知府,获赠奉政大夫、户部浙江司主事官爵。 “赠奉政大夫、户部浙江司主事”中的“赠”是什么意思呢? 封建时代推恩臣下,将自己获得的官爵授予其父母。父母在生的称“封”,已死的称“赠”。吴琼芳当了官后,把朝廷封给他的官爵“奉政大夫、户部浙江司主事”改赠给他已去世的父亲吴允中,于是吴允中就有了奉政大夫、户部浙江司主事的官爵。 从上述历史记载可知,吴允中和吴琼芳是东安县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人物,值得我们去挖掘和研究他们的历史事迹。 本系列文章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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