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 “三、关于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四)“其他业务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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