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被判赔偿443万余元!老两口在楼道堆放杂物,邻居被重度烧伤……

 龙在飞op4opwes 2021-12-13

在楼道间堆砌杂物

家中储藏空间

确实省出来了

公共安全隐患

也就此埋下了

……


图片

楼道杂物起火 邻居重度烧伤


王先生是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的业主,退休后他和老伴长期将捡来的废旧纸箱等杂物堆放在楼道内,当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杂物会成为一场悲剧的导火索。

2020年1月27日22时许,王先生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起火,引发火灾。

图片

事发时,时年不满20周岁的邻居小瑞(化名)出门沿楼梯间向下逃生,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和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后经医院诊断,小瑞存在重度吸入性损伤、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左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体表瘢痕(除头颈部)。



谁来赔偿?怎么赔偿?

邻居小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王与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老王在楼道内堆放易燃物品,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未及时发现该隐患,导致在遇火种时发生火灾。因无法确认火种的遗留人即具体侵权人,老王及物业公司应对小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杂物堆放人和小区物业公司共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康复期间食宿费、经营财产损失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33万余元。其中,杂物堆放人王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小瑞赔偿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费用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有话说


捡拾废弃物品属于个人自由,但不应该将杂物堆放在楼道空间,不少杂物都属于易燃物品,一旦引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难以计数,甚至会危及自己和邻居的生命安全!

法院在此提醒,作为公民个人,我们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要乱堆乱放杂物,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图片
图片
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公众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