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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狯园》番外:嘉靖大狱

 可cu4hklq2bcjo 2021-12-13

事情要从嘉靖初年震动朝野的一件大案说起,此案史称“李福达之狱”,因被牵扯进“大礼议”之争,加上案犯李福达的狡巧多端,使得案情复杂迷离。整个案子从始发到结案,历时三年,经历了两次地方审勘,六次中央会审,判决一再翻转,真可谓波诡云谲。

案件核心人物李福达,本籍山西崞县(今山西原平市北)。这人是个极其狡猾的造反专业户,他在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参与了家乡的一次造反,很快被朝廷剿灭,造反的头子枭首,另有七十二人充军,李福达也在充军之列,发配陕西山丹卫。但这货乖滑地紧,没多久就逃了出来。化名李五,在陕西鄜州、洛川一带借行医之机,传布弥勒教,忽悠了大批人马,于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又造了一次反。结果又很快被剿灭,头脑人物绝大多数伏诛,而李福达又逃了出来,又改了个名,叫张寅,这次连户籍也篡改了,改成五台县张氏族人,跑到太原居住。在太原混了几年,居然混成了一方富豪,房产田地遍布多个州府,还捐了个太原左卫指挥使的职衔。虽非实授,却不可不谓神通广大,从一介反贼、逃犯,摇身变了几变,赫然变成了有头有脸的正三品大员。

本来他掩藏妥当,官府压根不知底细,坏就坏在他做的生意上。李福达做的生意很多,其中一项是放贷。借贷的客户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有老实巴交的农民、本本分分的小商贩,也有刁滑难缠的无赖。徐沟县有个无赖名叫薛良,这人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早年因凌辱人妻,逼的那女子悬梁自杀,被事主告上衙门,判了杖一百、徒刑三年。服刑未满,薛良就逃了回来,继续吃喝嫖赌,手头上没钱使了,到处去偷、去借,前前后后借了李福达十五两银子。像薛良这样的无赖,借钱不还,才是“天经地义”,还钱?我可去你的吧。然而李福达何许人物,两度策动造反大事,都能脱身洗白并且创业成功的奇人,借出去的钱,他有一万种法子收回来。薛良不过地方上一个小流氓,如何能跟李福达这种帮派老大级别的枭杰对抗?三番两次,被李福达派人收拾地死去活来,两人的梁子越结越深。

小流氓正面硬刚,是绝对刚不过大佬的,但是鼠有鼠路,蛇行蛇道,流氓自有阴招,打不过你,我搞臭你、起诉你。你做这种生意,总不可能身家完全清白吧,于是薛良不辞辛苦地仔细调查了李福达的背景,结果揪出了令他喜出望外的线索,原来张寅(李福达当时的化名)这厮竟是漏网的反贼首领!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得知薛良得到这些线索后,有没有先去敲诈李福达,或许是不曾,或许是敲诈而未成,总之这些证据在嘉靖三年(1524)摆到了山西巡抚和按察司的案上。诉状一递,官府高度重视,随即展开一系列调查。而调查的结果,是薛良举报的罪状皆不成立:五台县方面发来公文,证实张寅(李福达当时的化名)确系该县军匠户,徐沟县则证实薛良与张寅有仇,陕西方面回复说当年造反的在押囚犯现在都已经死光了,没人可以指认张寅是不是策动造反的李五。山西巡抚和按察使综合上述情况,于嘉靖五年1526年)作出初审判决,认定薛良为诬告。薛良没能扳倒李福达,自己反被以诬告罪流放到长城以北垦荒去了。

李福达提了一年多的心,随着初审定谳放了下来。可没过多久,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的介入,将此案重新翻起,不仅初审结论被彻底推翻,而且牵扯进了李福达做梦都想象不到的层面。

这个介入者名叫郭勋,乃是明朝开国勋臣武定侯郭英的五世孙,除了承袭祖上的爵位,更因为在“大礼议”中率先支持首倡议礼的张璁,深得皇帝宠信,进封翊国公、加太师,熏赫无比。郭勋是李福达的朋友,交情还相当不错,由此也可以看出李福达长袖善舞,手眼通天,连此等累世簪缨的高级贵族都巴结的上。郭勋听说了李福达摊上官司的事情,但他远在京师,等他获悉之时,案件调查已经启动,他若公然插手,就成了徇私,因此在初审阶段,郭勋可能没能为李福达提供什么实质性帮助。初审落定后,山西巡按御史走马换将,履新者叫马录。马录一上任,郭勋就写了封信寄给他,托他代为关照李福达,意思就是“这是我的人,别再动他了”。没想到这封本着“好意”的信却起了反效果,马录不看信则已,一看信疑心大起,调出李福达案初审案卷仔细检阅,发现不少纰漏,比如五台县查阅黄册确有张寅一家,但没有细究张寅一家是在何年入籍;比如陕西方面,囚犯虽然死光了,未必没有其他人证可以指认。经他推敲判断,张寅就是当年的反贼,那么郭勋就是庇护奸党。

明代的巡按御史,名为代天巡狩,品级虽仅七品,权力极大,足与省级行政长官分庭抗礼,大事奏裁,小事立决。郭勋这次投石问路,变成了授人以柄,请托没托上,反被马录飞章一道,上疏弹劾了。

按照程序,马录的奏疏先经都察院处理,然后皇上再行批复,而都察院的意见,是倾向支持马录的判断。随后圣旨发出来,批示李福达案件“着抚按官从公归结”,山西巡抚、巡按奉旨立即行动,会同都、布、按三司掌印官重新开启了调查。

舆论这时彻底倒向马录一边,山西抚按的重审,为马录的判断夯实了证据基础。他们这次刨根究底,挖出了弘治二年造反首脑的侄子,此人认得李福达;陕西也找来了十五名曾见过“行医李五”的证人,官府让张寅和十六名皂隶穿戴同样衣帽站成一排,结果证人瞬间认出张寅,扯住他说:“这是李五。”虽然后世学者仍从重审的案卷中检出大量证据矛盾和漏洞,但在当时看来,证据已然确凿。于是依律问拟李福达谋反,凌迟处死,其子坐斩,儿媳杨氏、郭氏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至于郭勋,都察院的意见是庇奸乱法,当予提审。

嘉靖皇帝对李福达的处死意见没有异议,对郭勋却只批了句“着郭勋来回话”,口头上问了问,连申斥严谴都没有就算了。态度如此,是因为郭勋乃是皇帝心腹。明世宗嘉靖皇帝本是先皇明武宗的堂弟,明武宗无嗣,驾崩之后,世宗得以继位。当时一派朝臣提出,皇嗣不能断、不可移,即不能从武宗这一支,移到世宗这一支,世宗应该改爹,改尊武宗的父亲、也就是世宗的伯父为亲爹;改世宗自己的亲爹为“皇叔”。世宗不从,遂演为大规模争论,改爹派极力强谏,激怒世宗,大批朝臣被捕下狱、罢黜,乃至受杖而死,这就是“大礼议”。争议之中,郭勋是站在皇帝这一边,支持皇帝保卫亲爹的,因此备蒙殊遇。而主张皇帝应该改爹的一派,衔悲茹恨,对郭勋恨而入骨,正欲借本案将其扳倒,为死于廷杖诏狱的同僚报仇。皇帝如此轻纵郭勋,招致改爹派强烈不满,弹劾奏章,一时飞如雪片,把郭勋从前的一些不端、不法行为也揭了出来,什么侵渔民产,占用军匠,卖官鬻爵,务必要一举将之击垮。郭勋上疏辩护,说自己是因为大礼议维护皇上,犯了众怒,遭到围攻。嘉靖皇帝似乎觉得这话言之有理,所以对那一摞摞厚厚的弹章来了个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皇帝试图以冷处理的方式,让对郭勋的弹劾慢慢阴干,倒郭的朝臣却不愿这把火冷下来,他们认为皇帝分明是在有意偏袒。历代臣工,想要逼迫皇帝就范,法子有很多,奏章轰炸是其中一法。嘉靖皇帝的冷漠,换来的是更多的、言辞更凌厉的奏章,对郭勋的议处,从提问,到罢斥,到逮捕,到“罪不容诛”,要杀之而后快了。郭勋身处风暴中心,当然也不会坐以待毙,他找到了“大礼议”中,跟他站在同一阵营的张璁(时任兵部左侍郎,次年即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和桂萼。这二人都是御前当红宠臣,却也因大礼议一事,平时颇遭群臣排挤,此时同仇敌忾,因向皇帝进言,说群臣攻讦郭勋,不特是为了报复,而且是清洗“大礼议”支持皇帝阵营的开端,如果皇上不加干预,那么诸臣内外交结,排尽异党后,就该重新要求皇帝抛弃亲爹了。一番话说的皇帝心惊胆跳,正在这时,又有二十五名朝臣会衔上疏,说郭勋结交李福达,是为了“勋握重兵于内,福达倡逆谋于外”,合作谋反篡位。这些上疏的朝臣,可能是看皇帝态度冷漠,想用一剂猛药刺激刺激皇帝的神经。但言辞未免太过危言耸听,皇帝一看,朝臣果然有“内外相结,合而谋我”的意思,果断派锦衣卫赶赴山西接手李福达案,将一干案犯证人提吊来京会审。

会审就是会同多个衙门共同审问,情节较轻的案子,一般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和锦衣卫堂官参与;较重者,参审范围扩大到九卿、五府、科道等。李福达一案属于后者,前后会审达到六次之多,之所以如此迁延难以定案,是因为皇帝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使得主审官员进退维谷,不敢决议。

会审过程的拉锯,主要是山西抚按重审时所找的证人,包括从长城北带回来的原告薛良,与张寅一家及其姻亲、族人的证词之争。前者坚称张寅就是李福达,后者坚决否认。会审主持者,刑部尚书颜颐寿面对这个局面,有点莫衷一是和稀泥,前两次会审之后,只是陈列了双方供词,没有做任何结论。皇帝十分不满,下旨申斥,甚至想亲自出来主持审问,经大学士杨一清好劝歹劝才劝了回去。颜颐寿惶恐之极,第三场会审就不敢再含混,他做的决定,是支持马录的意见。但如前所言,马录主持的山西抚按重审,看上去证据确凿,其实推敲起来,还是存在大量漏洞。这大概跟李福达多年以来行踪飘忽、数度更名换姓,改易户籍、年龄之类基本资料有关。各地的证人,都只是阶段性的与李福达有过短暂交集,其所掌握的信息可能根本就是假的,所以各处证人的供词总是凿枘不合。嘉靖皇帝看了颜颐寿交上来的报告,随手就指出几处漏洞,随即又降下一道圣旨,狠骂了颜颐寿一通。颜颐寿越发胆战心惊,他深切地意识到自己站到了皇帝与清议战场的中心,他不敢倾向任何一方,因为哪一方都开罪不起。于是第四场会审,机智的颜颐寿又开始和稀泥,他提了一个两不得罪的折衷方案:一方面,仍然认定张寅就是李五和李福达;另一方面,承认无法证实张寅参与谋反,改凌迟为斩监候,打举报人薛良七十杖。

薛良此时是懵逼的,上回发配我去塞外喝风,这回又要打我?而皇帝更加不满,说颜颐寿含糊不明,捏造诬陷,糊弄上听,有欺君嫌疑,竟然要问一班审问官的罪了。接着下令,调山西初审时的官员进京质证,暗示已经非常明确:要以初审结果为准。因此初审官门到位后的第五场会审,颜颐寿再也不敢明哲保身,全面推翻山西重审结论,重新认可了初审结论,即张寅是无辜的,本案全部罪责,都归咎于薛良的诬告。从重审阶段一直指征张寅为李福达/李五的证人们,此刻也“不约而同”纷纷翻供,都表示自己认错人了,张寅并不是李福达。有些证人甚至供称,自己之所以指认张寅,是因为遭到了山西重审官员的威胁,所以做了伪证,这样一来,重审中确凿的证据,全部宣告崩盘。巡按马录也承认自己失职,表示重审判断有误。皇帝趁此机会,一股脑撤换了三法司的一把手,改由礼部右侍郎桂萼署掌刑部,兵部左侍郎张璁署掌都察院,接下来第六场会审的审问对象,也从李福达变成了前五场的审问官们——颜颐寿及其同僚,还有因为十五两银子不还倒足了血霉的薛良。

第六场会审,论定了山西重审官马录等人的“故入人死罪”,也就是司法者故意陷害嫌疑人,欲害其性命的罪名。这条罪名很重,足以构成死罪,而主犯的罪名越重,从犯们——那些上疏弹劾郭勋的,“大礼议”中反对皇帝的“余孽”们,论罪才能越重。

第六场会审,也是本案最终判决如下:

一,薛良犯“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绞罪”,秋后处决,这个倒霉蛋因为十五两银子,饱经折腾,最后把命搭进去了。

二,负责重审的山西巡按御史马录、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等,犯“官司故入人死罪”,因张寅幸免未死,酌情减免,准有期徒刑四年(做苦力运炭)。

三,负责会审的都察院左都御史聂贤,大理寺左少卿徐文华,刑部尚书颜颐寿等,犯“奉制推按问事报上不以实事、重者以故入人死罪论”,有期徒刑四年(做苦力运炭)。

四,上疏弹劾郭勋的给事中刘琦、程辂、王科、沈汉、秦祐,犯“比依风宪官挟私弹事不实、罪亦如诬告人死罪”,有期徒刑四年(做苦力运炭)。

五,指认张寅的关键证人,杖一百,三年徒刑。

皇帝批复,认为对山西重审官员量刑太轻,意图处死,经桂萼和大学士杨一清等规劝,勉强同意发配边疆终生充军,“遇赦不宥,但逃杀了”,天下大赦也不能赦免,如敢逃走,格杀勿论。最终冤死者十二人,谪戍十二人,罢官十一人,革职十七人。

从区区十五两银子之争,到尚书戴枷,御史谪死,司法系统大洗牌,薛良和李福达,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搅浑了大明王朝政治风云。而李福达的弥勒教背景、诡幻莫测的身份,以及屡次陷入绝地又屡次逃出生天,连一省臬台、巡抚、巡按、中央刑部尚书都杀他不死,反被拖下马的本事,成了民间最热门的谈资,由此演生出无数传说,将李福达塑造成了唐朝罗公远那样子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超级法师。《狯园》收此类传说一十三篇,后续摘录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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