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十八世纪哲学之二:政治理念
对美国开国前后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物,未止潘恩、杰斐逊和汉弥尔顿,至少富兰克林和华盛顿,也是极为重要的人物之一。 富兰克林长期出使欧洲,对欧洲的民主进程和文化接触最多,而他本人则是新生的美国文化的一个象征。华盛顿文化不高,好像智商也不高,虽有文集传世,但不以思想著称。他的特点,在于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他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担任总司令,功勋卓著,威望无比。战争一胜利,便辞去军职,回归乡里。1789年他被选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一届总统,任期两届,便决定不再连任。以他的威望和政绩,不但连任不成问题,就是成为终身总统亦有可能,但他为民主政体计,只作两任,绝不食言。华盛顿以自己的实际行为给美国留下一个好榜样。由此观之,现代人的理论建树,原不必拘泥于引经据典,寻章雕句,能以社会为版,以生命作书,同样可成美好文章。 从理论方面看,最具宣传效应的人物则是潘恩,最有代表性的则是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杰斐逊,作为补充和理论张力出现的人物则是汉弥尔顿。 托马斯.潘恩生于英国福克郡一个基督教教友会家庭。他虽是扬名世界的大宣传家,其实学历不高。他13岁便已失学,以后干过裁缝,当过教师,也做过税务官。1774年他来到北美,适逢美国独立运动如潮如涌。潘恩的个性颇似卢梭,而他的文章也同样具有鼓动性。他和当时的许多政治领袖不一样,他的作用主要是用自己的文章向世人宣传,他不受命于谁,他要写的、说的就是自己的意见。他的文章之所以产生那么大的效果,也是机缘巧合,也是势所必然。他的文章内容,似乎就是欧洲启蒙运动思想的翻版,但有强烈的潘恩风格,他最有影响的著作,即他那部《常识》。《常识》发表于1776年1 月,一经问世,便产生巨大影响。 《常识》的主题就是鼓吹美国独立,而它的理论基础则是欧洲的人权思想与民主观念。 潘恩崇信" 天赋人权" 的理念,并由此生发,批判英国的殖民政策,连带将英国的政治体制和政府也一起批评。他坚决反对妥协,以富于强烈感染力的语言号召人民拿起武器,以暴抗暴,以恶抗恶。他鼓吹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而且认为这还不够,人还应该也必须具有追求幸福和反抗压迫的权力。他同意"自然法" 说,但他的某些结论和霍布斯截然相反,和洛克也肯定有别。他认为社会起源于人们的需要,而政府起源于人们的意愿。 在谈到平等时,他写道:" 在宇宙万物的体系中,人类本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只能为以后的某一桩事故所破坏;贫富的差别是很可以加以说明的,而且在说明的时候,不必采用压迫和贪婪之类刺耳的、难听的字眼。压迫往往是财富的后果,而很少是或决不是致富的手段。" 在谈到君主政体时,他又写道:" 在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获得广博的见闻,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相互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 如此等等。
潘恩的文章,既富雄辩,又无顾忌——造反者何所惧哉!他不追求理论缜密,但渴望振聋发聩;他不要体系完美,但要求一针见血。他的文章如火如荼,句句火热,字字千钧。他批评那些认为没有国王就不能立国的糊涂者说:" 有人说,可是北美的国王在哪儿呢?朋友,我要告诉你,他在天上统治着,不像大不列颠皇家畜生那样的残害人类。但是,如果庄严地规定有一天要宣布宪章,希望我们甚至在世俗的德行方面也不要露出缺点来;让发表的宪章以神法和《圣经》为根据;让我们为宪章加冕,从而使世人知道我们是否赞成君主政体,知道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因此,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就应该成为国王,而且不应该有其他的情况。但为了预防以后发生滥用至高权威的流弊,那就不妨在典礼结束时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 他的结论是:" 组织我们的政府,乃是我们自然的权利。" 潘恩还写过好几篇同样很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著作,如《人权论》、《林中居民的信札》和反映他宗教观念的《理性时代》。 潘恩于1787年回到欧洲,他往来于英、法之间,并参加了法国革命,而且获得法国公民资格,还做过国民议会议员。但法国革命毕竟不是美国独立运动,雅各宾派当权时,便将他逮捕入狱。多亏美国大使门罗出面援救,才获得释放。1802年,他重新回到美国,1809年病逝于纽约。 杰斐逊,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开国元勋,美国民主共和党创始人之一,还是美国第三第四届总统。他的政治理论和思想,可以视为美国18世纪政治哲学的最主要代表。如果作个比方,那么潘恩可以比作卢梭,杰斐逊可以比作洛克。 杰斐逊的民主、人权观念,与潘恩的思想其实没有多大区别。他和潘恩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不但是一位思想者,尤其是一位实践者和组织者。他的风格堪称美国思想文化传统的最好代表。他起草《独立宣言》,反对限制民主,坚持把美国公民的各种权力明确写入宪法之中,而且身体力行,为他的这些理想贡献了毕生精力。他做过两届总统,政绩斐然。但他似乎并不以此为最高荣耀。他当选总统后,有人提议公开为他做生日庆祝,但他不同意。 他说:" 我只注意一个生日,那便是我们的独立日7 月4 日。" 他一生得到过很多荣誉,也受到很多批评,特别是报纸的批评。但他虽然对报纸的无端指责愤愤不已,但他绝不因此违背自己的民主信念。有一次,他气得不行,便不无激愤和幽默地" 建议编辑将他们的报纸分为4 个部分,并明确标明类别:(1)真实消息;(2)大致可靠消息;(3)臆测消息;(4)谣言"。并就此补充道:" 第三、第四类应明确指出是为那些宁可花钱读谎言而不想看版面空白的人准备的。" 尽管如此,他从来没有对报刊自由进行干涉的劣行。 杰斐逊的国家学说虽理论创见不多,但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他主张严格限制中央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权力,认为政府权力的自我膨胀是产生腐败和暴政的主要原因。他赞成三权分立。他坚决反对总统连选连任,曾经提出过总统只能一任的想法,后来予以纠正,改为总统可以连任一次的主张。他本人对这个主张也是言行一致,绝不走样。他还是美国实行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分权而治的倡导者。而且他的这个主张,直到今天仍然是美国权力机构系统运作的基本方式。他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是积极主张公民参政原则。他从自己的理论和实践出发,认为少数服从多数乃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民主原则,他称为第一原则。他认为一旦抛开这个原则,就会产生暴力和专制。 杰斐逊1826年死于美国独立日。当他生命垂危之际,他还挣扎着向身边的朋友说:" 今天是4 号吗?" 他问话时,其实未到4 号,而是3 日晚11时许。他的朋友不愿回答,他又问" 今日是4 号吗?" 这位朋友没有办法,只得点头示意。于是他脸上露出欣慰之色,随即昏迷过去。但他真的到了次日——美国独立日凌晨一时,才停止呼吸。 汉弥尔顿是美国建国时期政治理念构成的重要补充者。他和杰斐逊比,属于保守派代表,在观念上与潘恩的主张也有很大区别,潘恩重回美国时,主要是受到他这一派人的抨击。汉弥尔顿是美国联邦党人的领袖,杰斐逊则是民主共和党人的代表,他最强调的乃是" 商人和出自名门的人" 的作用和利益。 汉弥尔顿的主要贡献在于法治方面。他的一大功绩,就是:美国独立初期,美国政府中的一些人打算不再归还战争期间所借用的私人债务,因为这些私人债权人在战争期间表现动摇,甚至有投靠英军之嫌。但汉弥尔顿绝对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这关乎政府的信誉和美国的未来前途。结果,他的意见获得认可,全部债券均予尝还。应该说,他的这个主张对美国社会的法制文化的确认,有重要价值。 汉弥尔顿曾力主限制公民主权权限,他的这些主张自然难以通过。但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主张没有通过便另搞一套。相反,正是以他为首的联邦党人所写的一系列文章对美国宪法做了最好的阐释和宣传。 汉弥尔顿的政治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他关于建立两院的设想,关于给予国家行政首脑极大行政权的意见,关于赋予司法机关更大权力的见解。而且正是在他的建议下,赋予了美国最高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宪法判决议会法案为违宪的权利,同时也赋予议会对总统的弹劾权。 汉弥尔顿虽然不是美国民主的主流派人物,却是美国政府运作机制的主要设计者,而且以美国以后的发展历史看,他的这些设计确实既有可操作性特征又有超前价值。汉弥尔顿本有成为美国总统的可能,可惜1804年他47岁时,竟在一次决斗中不幸因伤死去。 汉弥尔顿出生于英属西印度群岛的尼维斯岛,他父亲是一位苏格兰贵族。他本人既是美国独立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也是美国一代元勋中的重要成员。 2.启迪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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