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宣是东海郡(山东省郯城县,郯读如谈)人,在中央和地方都干过,做过临淮太守、陈留太守,由于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搞得好,打击盗贼也很得力,政声斐然。朝廷调任他为左冯翊(北长安市长),试用一年转正,之后,升任少府(宫廷供应部长)。前21年,九月,御史大夫于永去世,前20年,正月,薛宣接任御史大夫;前20年,三月,宰相张禹退休,四月,薛宣升接任宰相,封为高阳侯,食邑千户。 【宰相薛宣】
前15年,邛成太后(邛读如穷)王女士去世,丧事办得浮皮潦草,有人向成帝刘骜打小报告,刘骜恼火,以此事为由头儿,责备宰相、御史,又联系之前七七八八的事,十月八日,下诏书免去薛宣宰相职务,贬为平民。同时贬御史大夫翟方进为执金吾(首都长安警备区司令)。
说起来也怪,十月八日,御史大夫翟方进降职,可是不到一个月,十一月二日,刘骜任命翟方进为宰相,封高陵侯。
薛宣当宰相的时候,翟方进曾经在相府任职,做到丞相司直(宰相府执行官),薛宣认为小翟同学不但是名儒,而且有宰相之才,所以格外关照。翟方进当了宰相之后不忘旧恩,经常在刘骜面前念叨薛宣不错,经过两年时间的斡旋,刘骜恢复了薛宣高阳侯爵位,加宠特进(位在三公之下,侯爵之上),加给事中(御前监督官),掌管宫廷机要。前8年,受好友定陵侯淳于长犯罪连累,薛宣被免官回家(淳于长事,详见拙文《王莽默默地在表哥后腰上插了一刀》。) 薛宣有个兄弟叫薛修,历任县令、郡守、京兆尹等,后来做到少府,善于交际,口碑很好。薛氏兄弟有个后母,跟薛修一起生活。薛宣做宰相时,薛修任临菑(山东省淄博市东临淄镇)县令,薛宣想把后母接走,薛修不肯。后母去世之后,薛宣和薛修因为如何守孝的问题发生争执,薛宣说薛修做不到守孝三年,没想到薛修竟然真的守了三年孝,从此兄弟不和。
前7年,哀帝刘欣即位,博士申咸任给事中(御前监督官)。这个申咸也是东海人,和薛宣的弟弟薛修比较铁,经常大庭广众批评薛宣不供养后母,不为后母服丧,不讲骨肉情感,之前被免去宰相职务,就是因为不忠不孝,这样的人怎么能恢复列侯爵位在朝为官呢!薛宣之子薛况是右曹侍郎,多次听到申咸讲这些话,就想要撕烂这厮的嘴。他找了个叫杨明的人,交代杨明给申咸做个“整形手术”,确保申咸不能再做官。恰好此时司隶(京畿总卫戍司令)空缺,坊间又传申咸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薛况大惊,感到万一申咸当了司隶,他们老薛家就惨了,于是,催促杨明赶紧动手。杨明带了几个人躲在皇宫外面,见到申咸出来,杨明等突然跳将出来,围着申咸一顿乱砍。申咸身上被砍伤八处,杨明还专门割了申咸的鼻子,把他的嘴唇豁成兔唇。 【平时没注意它的存在,但没有它真的很难看诶!】
案子事实清楚,人证物证都有,立马有人把薛况和杨明抓了起来。有关部门经过讨论研究,出现分歧。以御史中丞(总监察官,御史大夫的高级属官)为首的一拨人认为: 薛况是朝中大臣,父亲曾任宰相,两次封侯,薛氏父子不能相互告诫提醒,秉承教化,却对骨肉之情产生怀疑,疑心申咸听了薛修的话来诽谤薛宣。但薛宣那些被申咸批评的行为,人人都听说过,并不是薛修私底下告诉申咸的。薛况害怕申咸做司隶后举奏薛宣,而公然令杨明等人迫近宫阙,拦劫伤害近臣(指申咸为给事中,是皇帝的近臣,此处不提申咸的名字,是想将“薛况伤害申咸”拔高为“薛况伤害天子近臣”,从而将一个刑事案件升格为政治案件),想通过这种下流手段来掩人耳目,断绝议论。他们的行为凶暴顽劣,无所畏忌,这与普通百姓打架斗殴可完全不同。我听说敬重近臣,是因为他们亲近皇上,对他们敬重就是对皇上敬重。按照礼法,过天子的大门要下车,见天子所乘车辆要手抚车前横木(师古曰:过公门则下车,见路马则撫式,盖崇敬也。式,车前横木。最近听蒋勋讲《红楼梦》,里面提到宝玉骑马经过老爹贾政的书房,即使贾政不在,宝玉也必须下马走过,以示尊敬),天子的牲畜和物品尚且还要尊敬,何况是天子亲近的大臣呢!按《春秋》的大义,蓄意为恶,并且做成了,不能逃避诛罚。冒犯皇上的行为,要从源头上就杜绝。薛况是首恶分子,杨明亲手伤人,造成的后果和做案动机都很恶劣,都是大不敬。杨明应当从重定罪,和薛况都在闹市处死,陈尸示众(弃市)。 另一派以廷尉(司法部长)为首,他们认为: 大汉律法有规定,打架斗殴,用刀砍伤了人,要剃光头发做苦力(完为城旦),直接伤人者罪加一等,与主谋同罪(原文为“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不知道译得准不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而且皇上也专门下诏说不要为了定罪而刻意诽谤底毁。古书上说“不以道义待人而被殴伤者,与殴者同罪,这是惩罚他的不正直”。申咸和薛修关系密切,而到处宣扬薛宣的过错,这种行为实在很鸡贼。薛况为了老爹受毁谤而打算修理申咸,早已定下计划,后来听说申咸要当司隶,这才催促杨明赶紧动手,因此,计划在前,并不是因为申咸担任司隶而定下阴谋。整个事件,其实是因私事争斗,虽然事发地点在皇宫边上,但与平头百姓争斗没有什么区别。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古今同理。孔子曾说过,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就导致罚不准;刑罚不准,而民不知所从。如今以薛况为首恶,杨明亲手伤人为大不敬,有失公允。《春秋》之义,原心定罪(推究犯罪动机)。薛况因父被毁谤而愤怒,并无别的大恶。却被加上诋毁欺骗之辞,集小过而成大罪,陷入死刑,这就违背了皇上的诏令,恐怕也不是法律的本意。圣明的君主不由于发怒而加重刑罚。杨明应该判以受贿伤人,薛况因有爵位可以减罪为服苦役。 刘骜询问公卿大臣,宰相孔光、大司空师丹认为中丞的意见是对的,从将军以下到博士议郎都认为廷尉是正确的。最后薛况减罪一等,流放到敦煌。老爹薛宣受牵连,免职为平民,遣返回乡。
薛宣这个人挺有意思,再讲他的两个小故事。 公务员必须休假! 薛宣可能是史上有记录的,最早的主张公务员要按时休假的官员了。他任左冯翊时期,到冬至、夏至时,官吏们都按规定回家休假,只有管理盗贼的曹掾(大约相当于现在的重案组组长)张扶不肯休假,呆在官署继续办公。 薛宣出文告说: 礼仪崇尚和谐,人情应该通达。到了休假的日子,公务员就应该按规定休息,这是由来以久之事。当差的虽然都有公务职责,但家里人也需要大家的关怀。到了假日,公务员应该回家看看老婆娃娃,设置酒肴,把街坊请过来,聚一聚,乐一乐,这既是人之常情,也不违反有关规定。 重案组组长张扶看了文告,感到颇为惭愧。公务员们、家属们都觉得薛大人真是贴心人啊。
老家巧儿变不成白天鹅 薛宣还有个儿子叫薛惠,官至郡守。最初任彭城县令时,薛宣从临淮郡调至陈留郡,经过彭城县,看到桥梁驿站馆舍都已荒废,却没人修缮,就知道儿子不是干练之辈。薛宣在彭城呆了几天,巡视舍中,安置生活用具,观看园菜,但一言不发。薛惠感觉到老爹可能对自己不大满意,但又不敢问,就派下属送老爹到陈留,顺便问问薛宣为什么不在政事上教导自己。 薛宣笑着说,为吏之道,以法令为师,如果这些东西不懂,可以向别人请教。至于为政的能力,那都是天生的,是什么料就是什么料,怎么可能学得会呢! 【咋上去的?当然是P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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