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通鉴》遇见纪检干部】 衣赐履按:这回讲魏文帝曹丕。我们先看两条史料。 第一条,《资治通鉴》载,秋七月,冀州大蝗,饥。 第二条,《三国志·文帝纪》载,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廪以振之。 这两条史料讲的是同一件事,都是公元222年冀州闹蝗灾。只不过,《通鉴》给我们的感觉,在曹丕治下,百姓民不聊生。但《三国志》则表明,蝗灾之后,曹丕专门派督导组赶赴灾区,带着皇帝的信物,开仓振灾,给老百姓送去政府的关怀。 司马光记载的是事实吗?是。 司马光记载的是全部事实吗?不是。 然而,缺少了全部事实与部分事实之间的那部分,就会让人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冀州闹蝗灾,曹丕决定得了吗?不能。但曹丕可以决定救,或者不救。于是,他让尚书杜畿持节开仓振灾。 这个,司马光不记。说明什么? 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司马光在黑曹丕。 司马光和曹丕有仇吗?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司马光姓司马。篡了曹魏政权、建立了西晋王朝的司马炎,也姓司马(司马光自称西晋安平献王司马孚的后代。而司马孚则是司马懿的亲弟弟,司马炎的族叔祖)。 黑篡了汉的曹丕,就是给篡了魏的司马氏洗白。这个,就是人性逻辑,也部分地体现了政治逻辑。 可见,在涉及切身利益时,以士大夫道德楷模闻名的司马光,他那管儿史笔,也是一笔写不出两个“司马”来。 【司马光:衣赐履,你诬蔑!】 所以,我们读史,要慎而又慎。史官记录的,不一定是编造,但可能与事实有偏差。这个偏差,可以送一个人上圣坛,也可以送一个人上耻辱柱。 我不姓司马,所以我指出司马光这个恶意的不记录。如果我姓司马,可能对此就视而不见了。 【这哪是珍珠啊,明明是健身球嘛!】 【这哥们儿没事儿就给曹丕上眼药】 【曹魏重臣】 【曹丕:大江横隔,朕当奈何!】 【据说这是曹丕墓】 【七步诗纯属扯淡】 【王粲墓前,一片驴叫】 【三曹,建安文学的代表】 【点赞、点“在看”,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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