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公众生活的麻木或者病态的挑剔,导致“业委会”变成“业伪会”的趋势非常明显,具有一定的矛盾结构性。 当然业主无论是麻木不仁还是过分挑剔其实都是缺乏公众生活的必然反映,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如此往往会导致部分业委会私欲膨胀、蛮横霸道,走向曾经正能量的反面;亦或导致业委会寸步难行,畏首畏尾,从而渐渐丧失对公众生活的信心。无论俩者结局如何,显然都不是最佳选项。 前瞻性的规范业委会的运作,需要从一开始就思考各种可能产生的问题,既要防止业委会的不作为,也要防止业委会的滥作为。针对小区的复杂多样性,理性斟酌出可供选择的最佳方案,来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一公共生活的本来初衷。 在强健的生命也需要熬炼,业主自管同理;没必要声谴“业伪会”,有时候跌倒亦是征途的前奏,正如“枯枝”何尝又不是业主自管事业曾经枝繁叶茂的一部分! |
|
来自: 阿福根 > 《物业、业委会、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