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古典哲学之二:康德3 2.康德的哲学思想 但康德并非停留在休谟哲学的水平上,他只是借助休谟哲学而开始构筑自己的哲学殿堂。他说:" 自从洛克《人类理智论》和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出版以来,甚至尽可能追溯到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休谟并没有给这一类知识带来什么光明,不过他却打出来一颗火星,如果这颗火星遇到一个易燃的火捻,而这个星星之火又得到小心翼翼的护养并且让它着起来的话,从这个火星是能得出光明来的。" 然而休谟哲学并非凭空而来,休谟作为英国经验主义的最后一个代表,他的哲学将经验主义发展到极端的地步——即已经进入死胡同,同时预示了新的思路的诞生——旧路已经走绝,新路即将产生。休谟哲学的意义,简而言之,因为休谟哲学既否定了物质实体的可知性,又否定了心灵实体的可知性,进而也否定了最高实体——上帝的可知性。于是休谟便以一个绅士哲学家的风格而担当起狂飚哲学的责任,他已经将17世纪以来的所有哲学体系赖以生存的基础打破,而他自己也陷入到不可知论的理论逻辑中去了。他的不可知论,至少直接或间接地打击了牛顿以及洛克。牛顿力学原本使人们认为一切皆为有序,而且一切皆可认识与把握,而休谟以他的理论证明,除去知觉之外,一切皆不可能。 因为休谟反对所谓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在他看来,所谓因果关系,不过是联想作用下的一种思维印象的组合形式,因可在前,亦可在后;果可于后,也可在先。他的因果论起码打击了莱布尼茨的先验论——既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莱布尼茨的" 和谐前定" 或说" 预定和谐" 便没了基础;没有必然,哪有和谐,遑论前定。休谟哲学的意义也因此超越了他的时代。但在康德哲学正在走向成熟之时,人们对休谟哲学还绝对缺少这样的超前意识。 休谟哲学提醒了康德,使他对一切旧的哲学传统,尤其是以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德国哲学传统产生更多疑问。他的新的哲学体系,虽然是既反对独断论又反对怀疑论的,但其主旨还是对莱布尼茨独断论的批判。他认为,莱布尼茨的先验理论没有得到合理的证明,而没有得到合理的证明的自然是独断论。而他自己的哲学体系,就要首先建立在对人的认识能力的批判之上。换句话说,旧的形而上学既然已经失败,新的形而上学究竟能否成立?如果可以成立,那么,它成立的基础又是什么? 于是,康德由此出发,开始构建他的哲学体系。 康德的哲学体系,虽然受启迪于休谟,又远远超出休谟的议论范围。他的哲学,其基本结构分为三大部分,即认识论部分、道德论部分和美学部分,大体说来,第一部分是对于" 真" 的探讨,第二部分是对于" 善" 的体味,第三部分是对于" 美" 的研究。他对这三部分内容各写专著一部,于是构成了他的" 三大批判" :《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在其构筑过程中,还有一位起了特殊重要作用的人物,这人物即法国大思想家卢梭。这一点,且待稍后再讲。 对于上述哲学体系的分化组合,康德本人具有充分的自觉认识,故而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结尾部分也曾这样问道:" 我能够认识什么?我应该作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 他的三部" 批判" ,其实就是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 康德哲学包括的三大部分批判内容,有它们内在的联系和依据。但是,因为他的第一个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在哲学领域的影响最大,而后来人——就其多数而言,对这部分内容又给予最多的重视,所以很多哲学史书,对构成他哲学体系的后两部分内容,往往略而不论,或者语焉不详。其实,这未必合乎康德本意。倒是中国学者李泽厚对此有一个比较中肯的看法,他说:" 我认为,就康德个人主观说,伦理学虽然高于认识论;但客观上,康德在认识论中提出的问题和包含的内容,比伦理学要更为广泛和丰富,与现代科学关系更密切。" 历史地看,《纯粹理性批判》确系康德哲学中最有影响的一部著作。他有关认识论的内容即使没有完全包含在这部著作中,至少集其大成无过于此。但《纯粹理性批判》太难读了,以致出版之后,反应寥落。于是,康德又写了一部通俗简约本,即《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这书名并不通俗也不简约,但那内容,确实好读多照我的看法,康德的" 三个批判" ,实在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只是因为康德哲学自批判而始,所以他的体系的构建多从批判发端而来,使人们往往不易知其" 庐山真面貌"。 他的理论,绝非先验性质的,相反,却是以人的资格,站在人的立场,从自我出发的。人是最高目的,人的认识和道德实践以及情感判断,则是他著作的主线。他论" 真" ,归结为" 我能够认识什么?"他说" 善" ,归结为" 我应该作什么?" 他谈" 美" ,归结为" 我可以期望什么?" 他认为" 物自体" 是不能认识的,认为实践道德是无须也无法认识的,认为断判力是理性认识与感情期待的结合。于是有人批判康德,认为他的学说有内在性矛盾,或者有自我分裂倾向。比较客气的说法,是认为他的理论不能始终如一。李泽厚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在中国大陆流传甚广。他说:" 康德在前门送走上帝(在认识领域宣布不能证实上帝存在),在后门又接了进来(在实践领域又宣布上帝必然存在)。" 然而,我们完全可以换个角度考虑康德的学说。他的体系显然是严谨的,可以从一而终的。他只是说,认识不能是绝对的。人不能认识上帝,因而不能证明他的存在。人不能认识物自体,但不等于说他的体系不包括物自体。在这点上,他与休谟不同。休谟的观点,是凡不可知的并不将其包含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康德的办法,是在自己的体系之内,分别其内容为可知与不可知,宜知与不宜知,能知与不能知等不同的范畴。同理,他认为不能用理性对待实践道德,即不能以分析的方式看待良知与信仰,但不能就此认为,他的体系中不包括实践道德,或他的理论不能涵盖实践道德,正相反,他把这些他认为属于不同性质的内容尽皆包含在自己的统一体系之内,然后以不同的理论方式对其逐次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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