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施工前必做的一道程序,今天通过三个方面一次性把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要求讲清楚。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文)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第10.0.2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1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就有关施工安全质量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168号)第三十条第13款规定“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如实说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注意事项、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交底记录由交底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交底及确认资料纳入工程档案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关键工序实施前,由项目总工负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标准、环境保护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针对安全技术要求、作业方法、操作要领、重要的控制环节和预防措施等按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向班组长及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1、临时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针对性地补充交底内容;冬雨期施工应有针对季节气候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因故停工,复工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两份,分别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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