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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换个顺序看事故案例

 张工说安全 2021-12-21

各单位表现情况怎么样?有哪些问题?
劳务队:一是违章作业。在不具备拆除模板的条件下,提前组织挂篮和模板拆除,尤其是在现场施工员口头制止后仍然坚持拆除底模作业。二是安全意识淡薄,参与底模拆除施工的9名工人中只有2人系了安全带,而已佩戴安全带的人员直接将安全带悬挂在非固定的挂篮围护栏杆上。三是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施工,模板拆除作业前在未向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报备、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即开展挂篮拆模施工,施工程序与挂篮拆除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四是超越资质承揽挂篮租赁、安装、拆除作业 。
项目部:一是挂篮作为关键设备,用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由该公司提供,却要求劳务公司代为租赁,以包代管,造成管理混乱,对劳务公司资质审查不严。二是对进场挂篮安装验收把关不严,未按照设计要求落实,未及时发现现场使用普通螺栓替代高强螺栓问题。三是施工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施工工序颠倒。未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指标进行质量控制和工序把关,在未完成中跨预应力钢绞线张拉的情况下,违规指挥劳务公司拆除挂篮;未按照规范 要求,在挂篮拆除前向监理单位报告并取得监理单位工序许可。四是挂篮拆除专项施工方案不完善。对挂篮拆除工况的受力体系变化分析不到位,未进行挂篮关键部位受力检算。五是挂篮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在连续梁挂篮施工过程中未对栓接螺栓进行检查。六是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将安全带直接挂在准备拆除的工作平台栏杆上,未起到有效防护作用。七是现场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考核。
总部单位:未落实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分包单位安徽公司以包代管,没有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未能发现挂篮设备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消除;连续梁拱专项施工方案没有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个人安全责任履职情况怎么样?
劳务公司xxx,劳务公司监事,具体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未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工作失职
xxx,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失职。
xxx,生产副经理。负责分部人员、机械、物资调配,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对现场施工安全把控不严,履职缺失。
xxx,三分部总工程师。负责该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履职缺失,对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不严,施工方案编制不细。
xxx,分部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检查不实不细,对现场施工安全把控不严。
xxx,分部安质部部长。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未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督查不实不细,未能有效制止施工队伍违规作业。
xxx,分部工程部部长。主要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与上报,指导现场安全,督促现场技术进行交底等。施工方案编制不细,未督促技术交底,对事故挂篮进行验收不细并签名,对挂篮安装质量把关不严。
xxx,分部物资设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主要负责现场材料和设备管理。对事故挂篮进厂材料审验不细,挂篮验收不细并签名,对挂篮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流于形式。
xxx,分部工部副部长。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施工方案编制不细,对现场施工人员未进行技术交底,对挂篮安装质量把关不严,挂篮验收不细并签名。
结果怎么样?
挂篮前上横梁突然折断,5名现场作业工人高处坠落,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10万元。
最后怎么追究责任的?
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劳务公司施工班组长对事故发生的负有直接责任,目前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项目经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人员受到不同程度处罚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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