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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从“太鲁阁号”事故看大陆营运线安全管控

 张工说安全 2021-12-21

初步原因分析
台铁局副局长冯辉升2日晚间7点说明“太鲁阁号”事故,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台铁局委外边坡整治北回线K51+170~500山侧边坡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厂商东新营造公司工地主任早上约9点驾驶货车巡视工地,将货车停在工务所前,疑似货车因手刹未拉紧,由停车处溜逸20公尺,滑至轨道上约北回线东正线K51+250处,并于2日上午9点28分遭“太鲁阁号”408次撞击。详细原因,运安会已会同铁道局至现场调查中。运安会方面指出,后续还要进一步了解,负责人杨宏智表示,现场没看到天气因素,会调查人为因素与机械因素,机械因素可能包括工程车的手刹车,是根本没有拉还是有拉,但刹车系统不到位,都可以从车辆残骸中做判断。
从大陆营运线施工管控看太鲁阁号安全管控存在问题
认识不到位,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人员,尤其是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警惕性松懈,思想麻痹、工作不踏实,没有有效深入现场跟班做业抓安全。对工程线安全无知无畏,各级管理人员也没有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铁路营业线要求不能严格执行,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检查纠正,麻痹大意。事故发生时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位,检查不到位,卡控不严,安全管理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不周全,特别是对现场车辆防溜的风险研判不到位。

未严格落实铁路铁路营业线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巡视走形式,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缺失,违章作业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交底不全面,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的风险和安全隐患没有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对违章作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铁路铁路营业线施工一级风险,台铁局督导不到位。施工厂商东新营造公司作为管理的主体单位,监督检查不力。
相关知识点介绍
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围。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规定: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涵洞两侧一定距离内,修建山塘、水库、堤坝,开挖河道、干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影响铁路路基稳定或者危害铁路桥梁、涵洞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采挖、打井等活动,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铁路线路上架设电力、通讯线路,埋置电缆、管道设施,穿凿通过铁路路基的地下坑道,必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和普速铁路建设及施工进行的第385条凡影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线路,均应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放行列车。施工防护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多个单位在同一个区间施工时,原则上应分别按规定进行防护,由施工主体单位负责划分各单位范围及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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