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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则·问答(九十四)】小股东不同意增资,应该如何处理?

 廿氏春秋 2021-12-22
导读

公司成立后,因发展需要,可以引进外部投资人。实践中,引进外部投资人一般采用增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法》规定,若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以进行增资。如果小股东不同意增资,是否会影响增资决议的形成或决议的效力?大股东自行通过公司增资决议,是否侵害小股东权益?本次围绕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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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邵博士,您好!什么是增资?

A
增资,是增加注册资本的简称,有的又称为“增资扩股”。在公司需要扩大资本规模或引进外部投资人时,公司往往采用增资的方式进行。 

Q
 增资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A
公司增资时,公司资产增加,更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利益,因此,公司法对增资持比较宽松的态度。第一,无论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外,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更高的通过比例。第二,为避免原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被稀释,有限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约定的比例认缴出资,而股份公司则没有此规定。
Q
A公司是有限公司,有三位股东,甲股东持有51%的股权,乙持有29%的股权,丙持有20%的股权,且甲、乙是一致行动人。目前,A公司名下有一家养老院,现养老院的设备等基础设施均已老化。公司大股东准备引进一个投资人,投资150万,更新上述设备。大股东准备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这位投资人。甲、乙两位股东均同意增资,可丙股东既不同意增资,更不同意引进投资人。请问大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形式进行增资吗?

A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于甲与乙持有80%的表决权比例,代表了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只要甲与乙同意增资,即使丙不同意,也可以召开股东会,通过进行增资的决议。

Q
 甲与乙持有绝大多数股权,增资决议通过没有问题,但如何引进外部投资人?
 
A
在增资时,应保障丙股东的优先认缴权,这可能是引进外部投资人的障碍。对于这个问题,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在确保丙股东同比例优先认缴权基础上,由甲、乙股东放弃优先认缴,从而引进外部投资人。

Q
甲、乙放弃优先认缴权,丙可以购买甲、乙放弃增资的部分吗? 
A
依据立法精神,丙只能优先购买相应比例的增资部分,即丙只有在20%以内的行使优先认缴权,对于甲、乙放弃的部分不享有优先认缴权。
Q
投资人购买增资部分的股权,应按什么价格计算?如果大股东及公司低价出售增资部分的股权,小股东能否要求赔偿?

A
如果增资过程中,大股东严格尊重净资产评估的公平、透明原则,即使造成不同意增资的小股东比例稀释,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如果大股东在增资过程中,增资比例所依据的出资价格存在严重的不公平,那么,其稀释小股东的股东持股比例的行为就构成了损害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可要求大股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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