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一、“税收洼地”风险巨大 1、利用“税收洼地”企业虚开发票 以上没有实质业务往来,涉嫌虚开发票,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甚至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2、利用“税收洼地”企业虚开发票转移利润 A、B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缺乏商业目的,属于有意偷逃税款,不仅面临被纳税调整的风险,还会有高额罚款及滞纳金。 3、高管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偷逃个税 甲为A公司员工,则甲成立的B给A开具发票涉嫌虚开发票,如果甲和A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有服务协议,那么甲实质上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存在风险。 二、对于 “税收洼地”企业,税局主要从以下12个方面稽查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 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 9、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10、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 11、业务相关性和合理性; 12、未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谁收钱谁纳税)。 三、给企业几点忠告 1、考虑实质性运营问题,“空壳”公司风险大 2、要衡量地方政策与税收征管是否有冲突,衡量政策的可持续性。例如,核定征收的管理趋向于严格 3、要考虑核定征收导致一些优惠政策不能够享受的影响 例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满足费用核算清晰才能享受。 4、通常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的前提是缴纳的税款要达到一定的标准,需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能够达标 5、注重当地的财政收入情况、政府营商环境。严格的征收管理可能更有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 6、与当地政府协商成功后,应该签订书面协议。 最后提醒一句,选择“税收洼地”注册的企业首先要做真实交易,其次最好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操作,不要尽搞些掩耳盗铃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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