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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区:关于基层做实做细容错纠错工作的调研报告

 庸庸学馆 2021-12-22
发布时间:2021-11-09   信息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近期,章丘区纪委监委围绕“做实做细容错纠错”这个主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做法

  章丘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今年以来,我区容错纠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1-9月份,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涉及问题10起,涉及11人,该项工作在全市位居前列,主要是做好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容错纠错工作。容错纠错工作是保护干事创业、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在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及时转发文件并为有效推进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明确将容错纠错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凡问四必”规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不搞凑数式问责,一方面,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党委(党组)落实容错纠错工作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情形,并印发给各执纪审查单位。另一方面,督促执纪审查单位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既全面收集证据,核查清楚真相,又区分错误性质和不同情形,确保精准处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细化容错程序,严格把握有关政策。区纪委监委严格遵循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持续细化容错纠错程序,从相关主体、程序步骤、实施办法三方面入手,申请容错、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审查认定、报送审批、反馈纠错、回访教育等环节,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调查核实,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等各方面因素,准确研判,确保程序合规,处置恰当。同时,编制印发《党内问责、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提供给各执纪审查单位学习使用,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

  三是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落实“一案双查”。着眼于教育纠错,帮助犯错的党员干部客观分析错误根源,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着眼于提醒纠错,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着眼于整改纠错,采取跟踪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以及同一错误再次发生的,进行严肃处理。制定出台《关于在执纪审查中实行“一案双查”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通知》,规定了8种应当启动“一案双查”情形。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具体案件的问责意见,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必须体现出来,或问或不问,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共同设计《审理要素跟踪提醒表》,表中对案件是否符合容错纠错条件、是否存在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人员等内容进行明确,督促审查调查人员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要求。

  四是扎实做好统计,强化工作协调统筹。对问责追责、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同时将其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督促各镇街、部门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在每月区纪委工作会议上通报各执纪审查单位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工作开展情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镇街纪委、纪检监察室各自不同情况,逐一对接,并有针对性“支招”,协助执纪审查单位破题;协调案管室、审理室梳理每月结案情况,及时筛查符合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的案件,同执纪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通过每周督促、每月调度,定期宣传展示工作成果等,进一步倒逼责任落实,提升容错纠错工作质效。

  二、当前基层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镇街和部门单位对容错纠错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错误的认为容错纠错与纪律审查案件任务有矛盾,使容错纠错机制的运用不够大胆、充分。个别单位,容错纠错机制还只是“纸上谈兵”,实施中怕麻烦,主动实施容错纠错的积极性不足。真遇到干部犯了错,就只想通过批评通报、纪律处分等“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处理。运用正向激励机制思路不够开放,工作不够大胆,容错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是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还缺少相关配套制度,没有真正让干部轻装上阵,做到敢闯、敢试、敢干。如,容错纠错复核机制、容错纠错评估机制、容错纠错保障机制等各项配套的机制制度,例如镇街的信访维稳,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要对几十个村居、企业,甚至几十万人负责,只要有一个点出了问题,首当其冲被追究责任的就是这个分管负责人,导致有些单位干部宁愿不提拔、不晋升,也不愿去分管一些急难险重有风险的工作。

  三是尺度把握上还存一定难度。目前,虽然建立了容错纠错的制度机制,但掌握的容错纠错情形较为宏观,量化细化不够,对容错免责的边界和尺度等规定的也比较笼统、客观,与实际情况结合难以把握。在实践中还存在“是不是容错不够”或者“免责过度”等思想顾虑,既担心打击干部先行先试的激情,又怕干部走上歪路。对如何在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执纪问责的同时,确保党员干部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相关措施不到位。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目前,个别镇街和部门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工作的开展仅限于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制度,下一步,要统筹运用网、电、报、刊等各种宣传平台,多形式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内涵,及时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等来龙去脉,让党员广大干部了解知情,让基层群众明白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工作,推动形成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准确把握省、市纪委提出的适用情形和工作程序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细化容错情形,规范程序流程,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操作细则。充分发挥容错纠错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升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让制度真正务实管用。

  三是坚持容纠并举。容错不是容忍一切错误,也不是鼓励和纵容错误,在容错的同时更要纠错。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在容错的同时督促失职失责的单位及个人及时纠错,充分汲取教训、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少走弯路,不断提高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能力。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落实,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消极懈怠、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以儆效尤。同时,严肃精准审慎问责,不搞凑数式问责,区别不同情形,精准定性,恰当量纪,防止追责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是健全“三个机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中考验干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识别干部、在群众口碑中考核干部。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健全信任保障机制。建立干部申诉快速通道,保护干部的申诉权。在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查处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因担当而被恶意举报的干部。建立快速调查机制,坚决查处、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健全完善容错机制。对容错的具体情形、条件、程序、实施主体、适用标准等做出统一规定,完善干部容错纠错配套体制机制,将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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