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各位看官笑话,我这样三分钟热度的人,只要瞅着新鲜的有趣的,就来了兴致。兴致勃勃地去了解去接触去学习。碰着更有趣更新鲜的,又扔了先前的了。如此半生,竟一事无成,亦没有值得炫耀的技能,更没有谋得傍身或谋生的手段。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不急不躁,竟然引来周遭的羡慕。 从前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刁蛮得紧,因为那时候穷啊,为一根稻草一桶水,都能大打出手。我小时候就因为淘气爬了别人家的茶树被打了耳光,父亲因此跟人家打了一足架,好多年两家人不来不往,深仇大恨似的。别人家的孩子,都是草芥命,我们家的不。父亲惯着呢,引得村民背地里说三道四,说这样惯着,长大了能有个出息?似乎农村的孩子,就是下地干活的命,谁勤快谁就会被公认的有出息。后来我和弟弟一直都明白,父亲惯着我们,并不是让我们好吃懒做,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正直。我天性孤傲,且我行我素,但懂得尊重每一个值得尊重的生命,这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 而生养的那片热土,诞生了我,也注定要掩埋我。我把自己的后半生放心地交付给它,再没有哪一个城市哪一座村庄可以吸引我留下。我流浪的痕迹,拖着长长的眷念,最终,以回归而圆满。故乡的村庄,看过太多的离舍。没有人能活得过一座村庄,父亲走了,娘还在。娘活得像个孩子,任性而懵懂。村庄对每个彪悍的村妇都给予宽容,给每一个勤劳的汉子以悲悯。我听过村庄的叹息,也见过村庄的慈笑。故乡的村庄从来没有变过,变了的,是一代一代繁衍生息的村民。走出去的人多了,回来的人少了,村庄少了活活泼泼的生机,显得老态龙钟。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我都叫不出名字,小一辈的更是陌生。但只要回来住得久了,便都熟稔起来。这一年四季吃的土鸡蛋,都是这个婶那个姨送的,时新的瓜果菜蔬总能尝上鲜,跟村里的狗都混得熟络,我的灶台升起儿时的饭香。 似乎走过的每一个城市,都没有深刻我的记忆。肉身的漂泊,养不熟心不在焉的灵魂。故乡一声呼唤,就鼓荡了我的豪情。归来,故乡啊,我可还是当初那个女孩儿,你的孩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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