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给足了! 网红、明星怎么补足自己的“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1.起征点:800元。 2.收入小于4000元以下的收入按800元扣除后,按20%的税率预缴申报。 3.应税所得4000元-20000元,按20%税率预缴。 举例:某月直播收入25000元,应预缴个税: 应税所得: =25000X(1-20%) =20000元 应预缴交个税: =20000X20% =4000元。 4.应税所得20000元-5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算2000元。 举例:某月取得直播收入62500元 分两档计算: =25000X(1-20%)X20%+37500X(1-20%)X30% =13000元。 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用速算扣除数2000元。 =62500X(1-20%)X30%-2000 =13000元 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5.应税所得5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举例:某月直播收100万元。 应税所得: =1000000X(1-20%) =800000元 应预缴个税: =800000X40%-7000 =313000元。 在头条取得收入的人不用慌,头条已经按“劳务报酬所得”按20%、30%、40%三档足额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 其他平台的就不清楚了,现在税务局给了最后的机会,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赶快清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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