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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篇丨交通事故,想打官司要赔偿,得先学会计算这12项费用

 思雨如织 2021-12-24

本文阅读时长约5分钟


出了交通事故,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如果再因为不知道都能获得什么赔偿而被人忽悠,那更是不幸中的不幸了。

为了避免雪上加霜情形的出现,我们应当记住这些公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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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注意,不是医药费,而是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住院费以及医药费。这些凭借医院的缴费票据及病历就可以主张。

但是,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受害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误工费=受害人每天的收入×误工天数

1.受害人每天的收入

受害人每天的收入是固定的,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即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误工费,除非拿出非常扎实的证据。曾经有一个案件,是清洁工被车撞了,明明是有工资,但是就是因为提供不出来扎实的证据,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误工费。

2.误工天数

误工天数有四种确定的方式:第一种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第二种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第三种就是进行误工期的鉴定;第四种是住院天数。

第三种和第四种是比较常用的方式,也是法院采纳比较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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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护理费

护理费可以理解为是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1.护理人员的每天收入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则会按照一个确定的数额进行计算。这个确定的数额一般是受理法院所在地的上年度居民服务业的平均工资。

如果请了护工,则按照护工的劳动报酬标准进行计算。

2.护理天数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确定方式:第一种是根据住院天数确定;第二种是进行护理期限的鉴定。

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所以,如果护理人数不是随便增加的,要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为准。

四、营养费

实践中,营养费一般按照每天20-40元计算。营养天数一般是住院天数或者是经鉴定机构确定的营养期限。河南的营养费大多都是按20元/天。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每天50-100元的标准计算,乘以实际的住院天数。河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大多都是按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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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伤残/死亡补偿金

交通事故的伤残/死亡补偿金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同命同价”,取消了城镇和农村的差别。尽管如此,因为受害人的年龄不同,所得到的赔偿数额也不相同。

1.不满60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从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所对应的伤残系数分别为0.1—1。如果有多个伤残的,伤残系数会累加,比如受害人有两处十级伤残,伤残系数就为0.11。

如果受害人死亡,不用再乘伤残系数,直接用居民收入×20年即可。

2.满60岁不满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系数

3.满75岁或超过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七、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只有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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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单独计算,但是不再单独列出,是要把计算结果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的。为了便于阅读,我单列了出来。

被扶养人指的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注意,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是区分城镇和农村的。

这里又产生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该根据被扶养人自身是生活在农村还是城市来确定;第二种观点是应该根据受害人是生活在农村还是城市来确定。两种观点法院都有采纳的先例,我赞成第二种。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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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精神赔偿金:

5000元-100000元。这一般是参照伤残等级决定的。伤残等级越高,金额越高。

十、交通费

有票据按票据。没有票据的法院会进行自由裁量。

十一、辅助器具费

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十二、特殊赔偿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如果人身遭受了其他损害,也可以参照这个标准进行计算,但是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死亡赔偿金就要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了。至于哪些案件类型不需要区分,详见侵权篇丨2021年,城里人死亡赔87万,农村人死亡赔34万,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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