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主要论点是创作者经济。play to earn是元宇宙早期机制创新的一个主要提前,作为游戏开发者,变现经历了模式的转变。由玩家付费玩游戏的方式转变为免费玩游戏。在游戏当中购买物品,或者其他的增值服务,为游戏开发者创收,是过去一二十年游戏当中主要变现方式。我相信很多玩家,比如说年纪比较大的玩家,以前买过一些单机版的游戏,比如说仙剑奇侠传、剑侠情缘、三国棋牌等。当时只需要花钱购买正版游戏光盘然后拷贝到电脑上,后来就逐渐转变成网络平台上的游戏,比如说王者荣耀、英雄联盟等。那个时候基本上就不需要花钱购买游戏,反而是在游戏中购买物品,或者是一些增值服务。接着这个话题在Web3.0时代游戏开发者的盈收变现模式产生了一个很大的不同,称Web2.0的时代为一个封闭式的公司化的元宇宙,所有的游戏资产与资源都是中心化的,并且被大型科技公司所控制。Web3.0时代是一个开放式的加密货币元宇宙,在这个时代当中,资产和资源都是为个人所有,被每个玩家所控制。好处是能够解决Web2.0时代的缺点,比如说在Web2.0时代,游戏玩家想要交易在游戏中获得的物品,特别不方便,会被平台所限制,甚至会违反平台的约定。当时以太坊的创始人,就是因为打游戏被封号,耗尽心血养的号一夜之间被游戏方删除,一气之下卸载了游戏,开创Web3.0的先驱形象。其实这集中反映了变现模式所带来的游戏开发者和游戏用户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矛盾在Web3.0时代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