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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列侬:给和平一个机会

 泰荣林黑皮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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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列侬

1980年12月8日,约翰·列侬被歌迷杀害

原载:《人物周刊》2012年第1期

作者:常立军

“人人都在谈论这个主义,那个主义,但我们这里想说的只是:给和平一个机会。”——约翰·列侬

列侬是甲壳虫乐队的核心人物,也是四个披头士中最有艺术才华和思想深度的人。他在乐队中的核心地位不仅体现在音乐创作上的主导作用,也体现在对其他人的生活的影响上。列侬和妻子辛西垭的感情一直很好,并生有一子朱利安,然而自从他邂逅日本先锋派女艺术家大野洋子之后,他的情感世界乃至艺术之路都发生了巨变。

童年坎坷

约翰·温斯顿·列侬1940年出生在一个英国利物浦的工薪家庭,那是利物浦正处于动荡的环境下,在剧烈的空袭,轰炸的间隙里降生人世决定了他的沉重宿命,列侬三岁那年他的父亲就抛弃了他的母亲和他,列侬的母亲无法照顾他,因此把他过继给了他的姨妈。列侬的母亲对他来说,与其说是一位母亲不如说比较像一位好朋友。

列侬7岁开始写自己第一本书,但他对学习并不感兴趣,经常逃学,从小就表现出反叛的性格。他真正迷上了的是美国摇滚乐。16岁那年姨妈送给他一把吉他作为礼物,并极力劝说他的中学校长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这样列侬进了利物浦艺术学校就读。

1952年9月,列侬进入Quarry Bank初级中学,他开始显示一些优秀的天赋,例如作家和艺术家,他在较一般儿童较早的年纪就开始阅读书籍。

进入Quarry Bank艺术学校之后,列侬很快喜欢上了音乐,他与保罗·麦卡特尼等伙伴组织了第一个乐队,并以他原来的中学命名,叫“采石者”。这就是甲壳虫的前身。

1958年麦卡特尼的好友16岁的乔治·哈里森的加入,对音乐的爱好使他们组建了“披头士乐队”。在1960年~1961年间,他们在汉堡名声鹊起,并最终确立了自己的大号———“披头士”。

在“披头士”时期,列侬所更倾向于实验性的音乐,而麦卡特尼的歌曲则更倾向于流行乐。到了上世纪60年代中期,列侬成为乐队中第一个吸毒的人,他还鼓励其他人和他一样学习瑜咖。

遇上布莱恩·爱泼斯坦

1961年底,当披头士遇上布莱恩·爱泼斯坦,整个历史从此改观。1962年5月,披头士正式与伦敦EMI旗下的一家小公司Parlophone签下录音合同。自此,开始了以披头士为主角的摇滚乐《不列颠入侵》。过去的40多年里,在所有摇滚史上影响波及全世界的运动和事件中,《不列颠入侵》是最让人激动和具有重要意义的。

“披头士狂潮”在1963年首先出现在英国,紧接着在第二年出现在美国。毫不夸张地说,“披头士”不仅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曾于在一星期之内打入排行榜前五名),并且改变了摇滚乐本身。有人曾经批评说“披头士”和“滚石”比起来只是一支“安全”的乐队,但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实际上,“披头士”可以和其他乐队一样“硬”,只要那是适合他们乐队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是最伟大的折中(将摇滚和流行融为一体)乐队并且创作出了摇滚史上最丰富多彩和有创新意识的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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