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诱惑,哪里就会有欺诈。 资本市场充满诱惑,操纵财报乃至造假屡见不鲜。即便是相对成熟的欧美资本市场,同样难以避免。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由于上市公司造假面临的法律惩罚轻微到荒诞,而投资者事后索赔又艰难到令人生畏,因而操纵财报及财报造假的比例显著高于欧美成熟市场。
今天我们就从操纵收入、操纵费用、操纵现金流这三个方面来聊聊主要的操纵财报手法。 (本文内容较多,耐心读完,你会有巨大收获) 👇👇👇 1 操纵收入
对上市公司而言,操纵收入主要表现为虚增收入,少数表现为虚减收入。 主要操作手法有:虚构收入、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和提前确认收入。
虚构收入是A股市场最主要、最常见的造假手法。 (2)另一家上市公司XDD则擅长于半真半假,主要以虚增成交金额为主。将虚假收人化整为零,分散到大量真实客户名下,提升单价并增加数量,但每位客户虚增金额不大。而后XDD公司通过在建工程预付款、原材料采购款及补贴款等名义,将款项返回给客户。 (3)仍然是这家XDD公司,将当地政府给上市公司的部分政策补助,也通过虚假合同化装成销售收入流入公司,完成将非营利性交易确认为营业收人的过程。 (4)上市公司GHNY,则通过包销控股股东旗下另家房产公司的房产为利润主要来源。实际上并不需要干任何事情,只是销售房产时,象征性地从CHNY走账一次,便产生商品房销售金额的25%为毛利。这一类算典型的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借助一次性行为夸大收入 (1)将出售业务部门或资产所得转化为营业收入。常见的手法是将业务部门或资产低价出售,然后由买家将成交价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额,用于购买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者买家不是购买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而是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2)上述手法也可以反过来,将上市公司的收购支出转化为营业收入。上市公司高价收购或者承诺高价收购其他公司的业务部门或资产。卖家将超过公允价格的部分用来采购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从而增加上市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或卖家不是购买上市公司产品或服务,而是低价向上市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降低上市公司当期或后期营业成本。 (3)将经营亏损打包进-个公司或业务部门,高价出售掩盖亏损。通过内部资源安排,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亏损或坏账损失,集中在某个子公司或某个业务部门。然后在适当时候,将该子公司高价出售,掩盖经营亏损,美化当年利润表。当然,买家也不是傻子,购买亏损子公司付出的高价,上市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弥补,例如借款、担保、项目合作、并购费用、咨询费用等,或者干脆出资收购买家的其他项目。 (4)互换贸易。上市公司高价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高价采购对方的商品或服务。最好的状态是对方的商品或服务可以和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扯上关系。这样,既产生营业收人,又产生投资现金流出,同时还给对方公司创造了营业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 通常表现为确认尚未开始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在买家没有明确承担付款义务时确认收入,以及确认超过完工百分比对应的收入。 (1)确认尚未开始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收入。例如以优惠价格要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年的服务,然后将总金额确认在当年的营业收入里;或者年底前签订合同收款,在合同约定义务尚未开始履行的情况下,将合同款确认为当年收入;再或者房地产上市公司以工程完工验收、收到房款确认收入(一般应是交房确认收入)等。 (2)买家没有明确承担付款义务时确认收入。这种行为最常见的是向客户发出错误的货;向没有要求发货的客户发货;答应客户可以无条件退货的情况下,在退货期限内确认收入,或者向根本没有付款能力的客户在大幅延长信用期的情况下发货。 (3)确认超过完工百分比对应的收入。对于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公司,例如建筑公司、装饰公司、系统集成公司、大型设备制造公司等,确认超过实际完工的收入是很容易的;而有些销售商品并捆绑服务的公司,例如自行研制的软硬件销售,并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或免费升级服务,通过将较大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销售,将较少比例销售收入分配给后期维护,也可以大幅增加当期营业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少数情况下也有延后确认收入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喜欢用的利润调节手法。这不能完全算造假,是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一种灰色状态。 2 操纵费用
通过调整当期费用的多寡,达到操纵利润表的目的,也是上市公司的常见手法。由于调整费用受限制较多,可调整幅度有限,使用起来不如操纵收入那么自由,因此对财报的调节显得相对“温柔”。 上市公司财报的费用调节,主要表现为虚减费用,较少表现为虚增费用。 虚减费用的常用手法为:将本期费用推迟至未来、掩盖成本或亏损。
(1)上市公司zGGH,通过不计入对外拆借资金的利息,少计财务费用,增加当期利润。 (2)上市公司KZYY,因销售过程中支付的回扣提成无法取得发票,遂按照预付款挂账。后用公司其他款项打回公司,做预付款收回处理,从而减少销售费用,增加当期利润。 (3)上市公司SXXC, 2011年和2012年通过少计原材料成本近1亿元,虚增利润7000多万元,使报表利润超过真实利润的3倍有余。少计原材料成本,常见手法是将价格不同的原材料定为不同的名称,从而规避存货出库的会计政策约束,达到先计算低成本原材料,降低当期营业成本的目的。交易。 (4)除了账目上多计收入或少计费用以外,还有前面谈过的,将公司众多子公司亏损及坏账集中在一家子公司里,打包出售,掩盖亏损。这种手法,老唐认为原创者应该是央行和财政部,是它们创造了 “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坏账的模式。 “洗大澡”
其中又有两种动机:一种是为了毁尸灭迹,把以前虚增的利润冲掉;另一种是为了未来报表好看。 (1)前者按需要发生。上文提到的上市公司ZGGH,就创造性地利用这种手法,让自己盈利一年、亏损一年,如此重复,不断扭亏为盈,不断毁尸灭迹。既规避因连续亏损而被打成ST股的命运,又避免虚假数字太高而穿帮,堪称一绝。 (2)后者通常发生在公司被并购之后或管理层更替之时。新管理层倾向于把公司业绩做差,把责任推给前任(我的前任是极品),而后轻装上阵,彰显自己战绩辉煌、能力出众。也有在公司遭遇经营困境时,现任管理层回天无力,索性破罐子破摔,把已经不好的业绩做得更差,博取来年的账面增长率。 (3)还有另外两种相对少见的有趣做法,列出来博朋友们一乐。一是源自网络的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有时主角是庄家)入品高尚,绝不占上市公司便宜。和上市公司高管吃饭,他一定要抢着掏腰包埋单。有人询问原因,股东(或庄家)说:帮助上市公司承担1元费用,表现在股市上就会多几十元(取决于市盈率)市值,对于股东(或庄家)而言,带来的就是对应持股比例的市值增长。因此,主动帮助上市公司埋单,不仅有面子,也有利可图。虽是段子,但大股东或利益关联人帮助或变相帮助上市公司承担费用,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事儿。 3 操纵现金流 资本市场更重视经营活动现金流,因而上市公司操纵现金流的主要目的,一般是美化经营活动现金流。 美化经营活动现金流,既可以依赖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也可以依赖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还可以运用一次性行为,综合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或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收购一家公司,获得收购对象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尤其是收购完成前,有意让收购对象付清应付款并制造应收款(让客户暂缓付款)。收购完成后,买来的应收款就能变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或业务部门,作价的总款项分为首付款和未来的收入分账两部分。收入分账部分,未来计入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就可以将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转化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上市公司出售子公司或业务部门时,剥离并保留应收账款。待应收账款收回时,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4)上市公司套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思路,将以存货抵押借款的行为,转化为先销售给出借方、下期加价回购,从而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化装成本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5)前面谈互换贸易时举过的例子,你买我的产品,我买你的设备。购买设备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产品销售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6)你买我产品,我帮你贷款。上市公司为客户担保融资。某些公司的大额存款失踪奇案,背后很可能就潜伏着这样的行为。上市公司以银行存款替客户担保,客户拿到钱后部分或全部购买上市公司产品。其实质是将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转化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转化为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常见的有: (1)将某些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归入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出。例如购买电影电视节目版权、租入网络带宽、以融资租赁代替经营租赁等。 (2)以承兑汇票采购,减少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并顺带在到期偿还时,记录为债务偿还,归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一次性行为美化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通过无法持续的一次性行为,美化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常见的手法有: (1)通过银行保理业务打折出售应收款,甚至利用关联公司或秘密控制公司创造应收款,然后出售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从而夸大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给出高额折扣,刺激客户或在账期未到之前付清应收款,或提前付款采购增加上市公司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拖欠供货商货款或减少正常采购,以减少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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