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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

 贯泽 2021-12-26
教育部办公厅: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

12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在整改结果确认前,高校全面停止与校外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对照检查整改清单规定要求包含: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不得出现招收领导干部的宣传;高校应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严禁委托校外机构进行代理招生;高校应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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