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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宋论》中对王安石的评价

 dawn的图书馆 2021-12-26

最近有人在网上发文纪念王安石一千年诞辰(生于1021年12月29日),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人物,在北宋时实行了变法,但效果不像他说的那样好,所以历来受到不少人的批评。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他的著作《宋论》中对王安石及其变法做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现代的学者在研究宋史和王安石时并不提到王夫之的看法,未免是个遗憾,所以我要在这里把王夫之对王安石的看法简要地说出来,让现在的人们对王安石的变法有一个新的了解。

《宋论》卷六是对宋神宗时期历史的评论。宋神宗(1048~1085),英宗的长子。即位时年20,1067至1085年在位,年号有熙宁、元丰。在位时期,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史称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维持新法近二十年。

在这一卷里,王夫之重点评论了王安石的问题,认为他用尧舜为名义,用大话震慑神宗,又以汉代的桑弘羊、唐代的刘晏自任,因此王夫之认为王安石是一个小人。这样的评价当然与现代史学家的评价不一样,但不妨仔细听听王夫之是怎样分析王安石的,也许对今天的史学研究有所启发。

王夫之认为王安石他打动神宗,让神宗信任自己,是靠一种无实的大言(即大话),而大言无实是不祥之言,这是提醒人们对于大言要提高警惕。对于无实的大言,明智的君主知道说这种话的人是“妄人”,而会“屏退之唯恐不速”(斥退这种人生怕来不及)。

怎么判断是不是无实的大言呢?王夫之认为这并不困难,以王安石所说为例,就可清楚地看出。神宗问:“唐太宗何如?”

王安石说:“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

又说:“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彼魏征、诸葛亮者,何足道哉?”

这种话就是无实的大话。如果真的是在尧舜面前说这种话,王夫之认为当时就会被处以“靖言庸违之诛”(说了错误的话而被诛杀)。反过来说,如果面对的真是尧舜这样的帝王,王安石“固气沮舌噤而不敢以此对也”(他又吓得说不出话来,更不敢说这样的话)。这都是实实在在的道理,只凭这一点,就可知道王安石的变法之说是多么不可靠了。

王夫之说,如果真的是要学尧、舜那样治国,那么尧、舜治国的方法是非常清楚的,即“命岳牧,放四凶,敬郊禋,觐群后”(任命四方诸侯的领袖,惩罚害国的坏人,敬奉国家的祭祀,接见各地的诸侯),这都是“百王之常法”,并不深奥稀奇,但按这些常法来治国,必须“以允恭克让之心,致其精一以行之”(用真诚的谦敬之心,用精心专一的态度来实行这些治国的常法),才能“与天同其巍荡”(使国家像天一样巍峨广大)。以此来与王安石变法所行的治国方法来比较,就可知道他那一套根本不是尧舜治国之道,他也不具备允恭克让之心,也没有用致其精一的态度以加以实行,由此即可知他向神宗所说都是大话空话。

而且要学尧、舜治国,也不能机械地造搬他们的做法,根本的原则是“法依乎道之所宜”(治国方法要合乎大道及其所适宜的情况),而“宜与不宜”,则要根据“德之所慎”,不讲道与德“而言法”,就不是真正的尧、舜治国之法。尧、舜手下的大臣,如皋、夔、稷、契,也都是“以其恭让之心事尧、舜,上畏天命,下畏民碞”(用敬恭谦让之心来为尧舜效劳,向上敬畏天命,向下敬畏民生的利益,碞本来是指岩石,比喻民生之事非常重大,不要随便乱来,不然会踫得头破血流),而这种心态,在王安石那里也看不到。

王夫之说“言愈高者志愈下,情愈虚者气愈骄”(话说的越大,他的志向就越低下,情越是空虚,他的气就越是骄狂),那么,说大话的人,实质不过如此,其所能为,也是容易知道的了。

王夫之更进一步指出:“奸人非妄不足以利其奸,妄人非奸无因而生其妄。妄人兴而不祥之祸延于天下,一言而已蔽其生平矣。奚待其溃堤决岸,而始知其不可遏哉?”

这是说:奸人不用妄就不能让他的奸计得逞,妄人不用奸就不能生出他的妄,妄人兴起了,不祥之祸就会蔓延到天下,对这种人,只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他的全部生平,根本不用等到他制造的祸害已经形成才能知道这种人及其造成的祸害是不能遏止的。

因此仅据这一点,就可以知道王安石最终能做出什么事,以及对宋王朝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不必等到事情发展到溃堤决岸时才能看到这一点。而这正是总结历史的意义所在。

因此王夫之下结论说:“故王安石之允为小人,无可辞也。安石之所必为者,以桑弘羊、刘晏自任,而文之曰周官之法、尧舜之道。”

王夫之这样说,是认为“君子有其必不可为”的事情,如“以去就要君也(用辞职和任职来要挟君主),起大狱以报睚眦之怨也(兴起大的冤案来报复私人的那些小仇),辱老成而奖游士也(侮辱那些老成的大臣而重用那些只会游说的士人),喜谄谀而委腹心也(喜欢听别人对自己阿谀奉承而把这种人当做自己的心腹),置逻卒以察诽谤也(安排探子来侦察人们对自己的批评),毁先圣之遗书而崇佛、老也(废坏先圣的典籍而崇拜佛教与道家的书),怨及同产兄弟而授人之排之也(与自己的同族兄弟有了怨恨而让别人来排挤自己的兄弟),子死魄丧而舍宅为寺以丐福于浮屠也(自己的儿子死了就丧魂失魄而跑到庙里向佛像乞求赐福)”,这一类的事情,“皆君子所固穷濒死而必不为者也”,可是“安石则皆为之矣”,而且他在做他想做的事情时,“骨强肉愤,气溢神驰”(用全身的力气和精力),可是人们“不能遂其所欲”(不能达到他的愿望),于是他就会“荆棘生于腹心,怨毒兴于骨肉”(心中和身上产生出愤恨与怨毒),最后“迨及一踬,而萎缩以沉沦,其必然者矣。”(到最后一下子跌倒,就变得萎缩和沉沦,这就是必然的),这些都是王安石的实际情况,由此就证明了王安石不是君子,而是小人:“决安石之为小人,非苛责之矣。”(王安石确实是一个小人,这不是对他的苛责)。

有人会问:“如果说王安石是小人,那蔡京、贾似道又该如何评价呢?”

王夫之说:蔡京、贾似道“能乱昏荒之主,而不能乱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驱逐久矣。王安石唯不如彼,而祸乃益烈。”(蔡、贾能惑乱昏庸的君主,但决不能惑乱英明的君主,如果让蔡与贾遇到宋神宗,早就会被赶走了,不会得到重用。只是因为王安石不像蔡与贾,所以他造成的灾祸才更厉害)

这说明王安石这种小人能迷惑很想有一番作为的君主,所以他造成的祸害就更大。

另一方面,宋神宗之所以要重用王安石进行变法,也有他自身的原因。王夫之说:

神宗之误,在急以贫为虑,而不知患不在贫,故以召安石聚敛之谋,而敝天下。

这是说宋神宗想解决国家财政不足的问题,所以被聚财的说法迷惑了,而聚财之说,并非真正的治国之道,王夫之说:

凡流俗之说,言强国者,皆不出于聚财之计。

而“仁宗之过于弛而积弱也,实不在贫也。”

王夫之认为宋神宗时的情况是因为宋仁宗治国过于宽松而造成国力越来越弱的态势,问题并不是国家贫穷。王夫之认为,“仁宗休养四十年,正留有余、听之人心、以待后起之用。而国家所以屈于小丑者,未得人耳。”

“宋之所以财穷于荐贿,国危于坐困者,无他,无人而已矣。”

这是说从宋仁宗以来,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已经做了各方面的准备,只是要等待一个能力超众的人物出现,来使国家增强力量,对付北方的强敌,但一直没有这种优秀人才出现,所以才使宋王朝有了财穷和国困的问题。而所谓的无人,是没有得力的军事将领,其原因又是:“怀黄袍加身之疑,以痛抑猛士,仅一王德用、狄青,而猜防百至,夫岂无可恃之才哉?”假使韩世忠、岳飞、刘锜、吴玠兄弟生在北宋之代,“亦且束身偏裨,老死行间,无以自振,黄天荡、朱仙镇、藕塘、和尚原之绩,岂获一展其赳雄邪?”

这是说北宋一直不敢相信并重用军事人才,在对外的军事斗争中,一直处于败势,就算北宋有了南宋时的那些优秀将领,也不会受到重用,让他们捍卫国防。

王夫之又说,神宗君臣“唯不知此,而早以财匮自沮,乃夺穷民之铢累,止以供无益之狼戾,而畜其所余,以待徽宗之奢纵。”

这是说宋神宗及其大臣根本看不到这一点,所以才认为王安石的变法可以聚财,而使国家的困难得以解决,但王安石变法从民众身上搜括来的财宝,也没有使宋的国力增强,反而使北宋的民众苦不堪言,而由此得来的财宝却让后来的宋徽宗能够放纵奢侈,挥霍殆尽,并最终灭于金兵。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王安石变法的根据。

王夫之的这一评论,是现代的许多史学家没能提出来的,很多人也都是顺着王安石的说法以国家财政困难为前提,来评价王安石的变法,这样一来,又怎能不以变法为当然之事呢?

王夫之还从学术史角度论述了当时人们提出某种学说时对儒释道的混淆问题。他说:“立圣人之言于此以求似,无不可似也。为老氏之言者曰'虚静’,虚静亦圣人之德也。为释氏之言者曰'慈闵’,慈闵亦圣人之仁也。为申、韩、管、商之言者曰'足兵食,正刑赏’,二者亦圣人之用也。”

所以不能单从字面上判断某一学说是属于道家、佛家还是儒家,更应从具体内容上进行分析以判断它的属性。但问题是提出某种似是而非的学说的人,其目的并不是研究学问,而是“揣时君之所志,希当世之所求”,为了使自己的说法能让人相信,所以虽然他的真实内容是“崇异端、尚权术”,也要“弁髦圣人以恣其云为”,即模仿儒家圣人的言辞而为其说服务。

王夫之认为“帝王经世之典,与贪功谋利之邪说,相辨者在几微”,不少人往往被表面的言辞的相似所迷惑,不辨真假,而加以盲从。所以当时司马光、程明道也都被王安石的言论迷惑,因为王安石是“色庄以出之”,“言无大异于圣人之言”,所以“君子亦为之动”,“温公、明道之乐进安石而与之言”也就不奇怪了。

对王安石实行的新法,王夫之也有评论,他说:“熙、丰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输、手实、市易,皆未久而渐罢。哲、徽之季,奸臣进绍述之说,亦弗能强天下以必行。至于后世,人知其为虐,无复有言之者矣。”

这都是王安石的新法不能真正执行的内容,表明人们普遍认为它们不是好的制度,历史证明了实行这些制度是失败的。但其中也有一直被沿用的制度,“元祐废之不能废,迄至于今,有名实相仍行之不革者,经义也,保甲也;有名异而实同者,免役也,保马也;数者之中,保马之害为最烈。”

对于科举中重视试经义,这个是可取的,在范仲淹时就已提出重视考试经义的方案了。保甲法也沿袭下来,实际上这个制度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开始实行,也不是王安石变法的创造。而免役法与代役法是名异而实同,也不算是新法。只有保马法,在王夫之看来为害最烈。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王夫之认为让民养马,并不能真正把马养好,因为“马非其地弗良,非其人弗能牧。唯官有牧苑,而群聚以恣其游息,官有牧人,而因时以蠲其疾,官有牧资,而水旱不穷于饲。自成周以迄于唐,皆此制也。汉、唐车骑之盛,用捍边陲,而不忧其匮。行此法者,曾不念此为王安石之虐政,徒以殃民而无益于国马,相踵以行,祸延无已,故曰害最烈也。”最大的危害在于无益于国马,使国家没有强壮的马匹可以供给军队作战使用,尤其是在对抗北方民族入侵时,这就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从宋到明,都因为没有充足良好的战马而作战不利,王夫之说它为害最烈,原因就在于此。

从王安石变法的不成功,王夫之总结出一条:“作法之难”。王安石说既有的制度有弊端,于是就想匆忙地加以改变,又拿尧、舜、《周礼》等儒家圣贤和经典作为依据,把自己的变法说成是遵循“圣人之教”,名头不可谓不大不正。但是这并不能保证他是真正的儒家圣徒。因为要学儒家的圣人,必须“得其精意”,而不是只凭几句儒家的言辞。若要用儒家的典籍为依据,那么《诗经》里说:“思无疆,思马斯臧。”这是说鲁僖公反复思考治国之事,他思考了养马的事,马就养得好,那么以此为据,就不必新定保马法。孔子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这是“不责民以弭盗之证”,因此所定的保甲法也就是徒劳的了。《周礼》里说“行于千里之畿,而胥盈于千,徒溢于万,皆食于公田”,这就是“民不充役之验”,而官府如果不实行差役虐政,那么免役法也就不用实行。《礼记》说:“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那么科举以经义为重,就确实是良法。而王安石“为琐琐之法以侮圣言”,就是儒家先圣经典和思想精意的叛逆,可证王安石的变法并不真是儒家圣人的精意,“诚得圣人之精意以行之,而天下大治”,王安石变法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自立辟以扰多辟之民”,所以王夫之对它加以严厉批评。

而且他还认为这样的变法实际上就是苛政:“国民之交敝也,自苛政始。”苛政产生之后,“足以病国虐民”,但还不至于使国家灭亡,因为如果君主不“纵欲以殄物”,“不恣其吏私法以戕人”的话,也会形成“民怨渐平,而亦相习以苟安”的局面。最怕苛政形成之后,还不停地变本加厉,采取一切办法压制批评意见,打击反对之人,“于是泛滥波腾,以导谀宣淫蛊其君以毒天下,而善类壹空,莫之能挽”,这才是最可怕的。最后必然导致“民乃益怨,衅乃倏生,败亡沓至而不可御”的严重后果。

王安石在变法时,遭到朝廷大臣们的群起反对,“盈廷皆安石之仇仇”,所以他只能“呼将伯之助于吕惠卿、蔡确、章惇诸奸,以引凶人之旅进”,强行推行自己所要实行的新法,这就使新法变成苛政,而为了维护新法苛政,不得不“与小人为类,而害乃因缘以蔓延”,最终导致北宋灭亡的后果。这是“倡之者初所不谋”,但又是“后所必至”的结果。王夫之对于王安石的变法,就是这样给予严厉批评和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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