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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读原著 2021-12-27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先跟大家讲一个跟这一则内容相关的故事。

   乔致庸(1818年—1907年),字仲登,号晓池,山西祁县(今山西祁县)人,乔家第四位当家人,清朝末年著名晋商,人称“亮财主”。

   乔致庸出身商贾世家,自幼父母双亡,由兄长抚育。本欲走入仕途,刚考中秀才,兄长故去,只得弃文从商。他是乔家门中最长寿的人,活了89岁。

   乔致庸的一生颇有善行,经常救济贫民百姓。特别是在清光绪三年,天遭大旱,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民谣有“光绪三年,人死一半 ” 的说法。当时乔致庸就曾开仓赈济。对此,光绪八年版的《祁县志》中就有记述,并对其给予了褒奖。

   在立业上,他经常告诫儿孙——

   经商处事要以“信”为重,以信誉得人。其次是“义”,不哄人,不骗人,该得一分得一分,不掐昧心钱。第三才是利,不能把利摆在首位。

   做人方面,他又劝子孙诫“骄、贪、懒”。他治家有方,以《朱子治家格言》为准则,把它当作儿孙启蒙的必读课,同时写在屏门上,作为每日的行动规范。儿孙如若有过,则令跪地背诵,如犯 抛米撒面 之错,便让其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反复诵读,直到认错为止。然后再对其作一番训教,最后犯者谢赦,慢慢退出。

   乔致庸还把他亲拟的对联让人写好刻就,挂在内宅门上:“求名求利莫求人,须求己。惜衣惜食非惜财,缘惜福”。以此告诫儿孙,修身为本,注重节俭,不要贪图安逸,坐享祖业。

   乔致庸治家很严。其家规还有:一不准吸毒,二不准纳妾,三不准虐仆,四不准赌博,五不准冶游,六不准酗酒。这些家规既杜绝了祸起萧墙的根由,又成为家族持盈保泰的保证。乔致庸先后娶过六位妻子,但都是续弦。

   乔致庸人如其名,他待人诚恳,处世随和。他素性恬淡、酷嗜读书,经营财务非其甘愿亦非其所长,然知人善任。他待下宽厚,豁达大度,慎始慎终,人都乐为其用。

  一个儒商,他们事业做大的根本原因绝不是靠唯利是图,不是靠多复杂的商业技巧,而是先修得厚德光亮的人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胸怀,信义著于四海的口碑,达则兼济天下的仁心,有了这个后,财富就只是顺带而来的东西罢了。

   再讲一个故事——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郡郯县人。他的父亲于公曾任县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判案公平,触犯法网而被于公依法判刑的人,没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

  东海郡有个孝妇,年轻守寡,又无子女,很恭谨地奉养着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答应。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这可如何是好啊!”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自缢身亡。老太太的女儿却上告县官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县吏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最后竟屈打成招。

  此案上报到郡曹府,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母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母。太守不同意于公的分析,于公竭力争辩,最终也未能说服太守,于是他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上大哭,并借口有病。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母之罪将孝妇处以死刑。孝妇冤死以后,郡中大旱了三年。后来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说:“那位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吧。”于是太守杀了一头牛,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并为她立了墓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当年该郡五谷丰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于公管理狱讼秉持仁德、公正的精神,明察秋毫,未曾冤枉过人,积了很多阴德,他的子孙中出了不少显贵之人,其中一个就是他的儿子于定国。

   于定国从少年时代就随着父亲学习法律条规和断狱,父亲去世后,他担任狱吏、东海郡的决曹。他为人谦恭,善于决断疑案,公平执法,被当时人称赞,在汉昭帝时,升任廷尉,《汉书》说“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因为才能高,他被推举为侍御史,转为御史中丞。在汉宣帝之朝,还升到了显贵的高位,担任丞相,封西平安侯(西平侯),“功迹见述于世”。于公的孙子于永也官至御史大夫;于家封侯传世。

  富与贵从不是求来的,而是修来的,这个故事的背后,蕴含的便是这个道理。

  尽管孔子说过“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但如果修身的同时,顺带也能收获富贵,孔子也是支持的。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但得之必以其道才行,就像孔子说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一样。孟子也曾道,“非其道,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以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这就又好比孔子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东汉郑玄说:富贵不可求而得之,当修德以得之。若於道可求者,虽执鞭之贱职,我亦为之。宋代邢昺在经书之疏之中对此也道-——

   此章孔子言已修德好道,不谄求富贵也。言富贵不可求而得之,当修德以得之。若富贵而於道可求者,虽执鞭贱职,我亦为之。如不可求,则当从吾所好者,古人之道也。

  《四书辨疑》中有道:“富与贵人皆欲之,圣人但无固求之意,正在论其可与不可,择而处之也。不义而富且贵,君子恶之,非恶富贵也,恶其取之不以其道也。古之所谓富贵者,禄与位而已。贵以位言,富以禄言。富而可求,以禄言也。执鞭,谓下位也。盖言君子出处当审度事宜,谷禄之富,于己合义,虽其职位卑下,亦必为之。故夫子之于乘田委吏亦所不鄙。苟不合义,虽其爵位高大,亦必不为。故夫子之于季孟之间亦所不顾也。”

  《荀子·荣辱》中也说到义利的关系:“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朴悫者常安利,荡悍者常危害;安利者常乐易,危害者常忧险;乐易者常寿长,忧险者常夭折:是安危利害之常体也。”

    孔子说:“富贵如果可以合乎于道求得的话,即使是给人执鞭的差役,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那种富贵对我来说就是浮云,那我还是会选择去做我真正喜欢做的事。”

   最后,我们大家一起再读一遍: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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