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IT培训公司上市了,法律培训有戏吗?

 EmmaSong24 2021-12-28

第一家民办教培机构传智教育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之前民办教培机构要不寻求海外上市之路,要不借壳或业务转型,才能登上A股“大雅之堂”。

可以说,传智是借着2019年底吹起来的这股教培产业融资热飞起来的。

传智教育是一家从事非学历IT教育培训的企业,主要营收来自于线下。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二十多年来,对IT人才的需求从未停息,近期某平台大厂吐槽社区的截图中,动不动吐槽自己作为应届程序员三四万的月薪,这其中传递出怎样的酸爽,读者自知。

成人培训这个产业一直很传统,不管是IT培训、英语培训、会计培训、厨师培训、挖掘机操作培训。。。。靠着毕业包就业这点吸引客源,在线化的渗透这点上也完全和K12教育产业没法比拟。

模式陈旧,运营成本高,反馈机制生硬,一旦学员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就能把教培机构喷死。为了把产品体验效果做实,就必须挑选符合一学就会、一学能用、对学员本身基础要求不高的学科门类进行产品设计,所以,法律培训从来没有被产品经理们看上过。

在法律圈,有人敢说,我培训你,包工作,薪资让你满意的吗?令人心动的Offer君合导师一对一手把手教,成否出道也看造化。再说,合伙人们的时间如此金贵,为啥要投在人才培养上呢?这笔账有多难算,合伙制向公司制转化就有多难。

法律人助人融资,却极少被融资

要么涝死不缺钱,要么旱死没有钱

投资的人,判断一个项目最基本的6个原则是:
1、未来可期,市场够大;
2、有指数级增长的潜力;
3、公司化管理为基础;
4、这项目有核心竞争力,且后入者超越成本高;
5、股权结构清晰不杂乱,退出通道明确有奔头;
6、项目对资金有着饥渴的需求;

法律圈里,能符合以上四点的商业模式寥寥无几。
1、面向法律人的产品,受制于法律人基数过低,而难以想象多大的市场;
2、法律服务难以机器化,这种高度手艺人的服务体验,难以指数级增长;
3、我始终认为迈过了公司化这座大山,法律服务机构就离融资发展不远了;
4、法律人号称自己拥有的核心竞争力,仔细分析都可替代,也许只有律师或法务这个人是无法替代的吧;
5、合伙制所本就不适合资本,可律师不能挂证在法律咨询公司,股权乱得很,也很难被当下的证券市场接纳,难以退出;
6、几乎每个大额融资过程中都有法律人的保驾护航,要说投资基金资源,法律人从来不缺,问题是那些被看得上的律师们,自己创收了得何苦去思索啥商业模式呢?而如我们这般天天绞尽脑汁思索法律圈创新商业模式的,多半都会旱死,资本根本接触不上。

再加一点:
7、中国至今没有出现欧美那种纯粹的法律科技公司,不管在机器人律师领域、还是智能翻译、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方面,都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服务的替换,智能翻译还是翻译的科技化,其中包含了法律专业文书罢了;电子合同和电子签章,也只是纸质文本的电子化,如果说有人因此失业,估计是行政吧,而非专职的律师或者法务。

从境外同行的实践来看,法律圈融资消息几乎都发生在科技工具层面,说白了,还是智能化产品降本增效那套,靠提升产出比颠覆所谓的传统行业,其实是老概念应用到了法律这个场景上,和财务SAP系统的赋能、人力资源OA系统的赋能、销售CRM系统的赋能。。。。意思都差不多。

法律服务本身尚未标准化

何谈法律培训的标准化

如果说当下成人培训的目的还停留在原始的为了找工作,那么成人培训的内容就必定是标准化的,写代码的J2EE到哪里都是一个规则逻辑、炒菜的确定菜系后到哪里都得这个味道(后期自己创新是另外一件事情)、驾驶挖掘机的到哪里操作按钮位置都差不多。

法律培训嘛,就有点尴尬了。就简单一个合同文书审查规则,每个行业每家公司每家律所,甚至每个合伙人带的团队,要求都是各异的。
所以过去都是老师傅带小徒弟,一个合伙人就是一套教学标准。

难道法律培训只能是个边角料项目,仅能考司法考试辅导残喘度日。

不!

有机会!

基于上文,我这有点奇怪的想法,仅供你消遣:
1、学历类法律培训,从理论转向实务,实习包含在求学期中
听说现在有的法学院,开设专门的律师培训院,全部由知名律所合伙人教授课程。这。。。。。。。。怎么看都是奔着包分配去探索的。律所合伙人培养出的好苗子,直接自己团队就收了去,立马上手可用,跳过实习期;
2、公司经营必备的合规教育
这将是一项由公司买单,长期存在,周期性交付的合规培训。有没有发现,最近的诸多新法新规,都要求企业自建某某合规体系,就像是当年的质量体系啥的。体系这种东西都包含培训,尤其是监管的核心阵地:金融业和互联网业,必然由上向下地要求企业落实法制教育;
我始终觉得,企业风控光靠法务是不够的,广告的发布、公告的发布、劳动争议的处置等很多场景下,为求效率,经常遗漏法务审核这一关,如果只是把审批流程搞得越来越复杂,只会降低企业竞争力把事搞复杂了。如果一线的业务人员、广告制作人员、行政文秘、HR,本身就有敏锐的合规意识和知识,自然也就把风险湮灭在火苗阶段;
3、高管和核心人员的法制教育
面向上市公司董高监,或承担关键设施角色的企业(通信、能源、基建等)内部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的反腐反职务侵占刑事风险预防类的培训。过去,这类培训的需求,需要由公司决策层主动意识并发起,频次并不高。下一步就看,主管机构,会不会把法律培训放入继续任职的刚性考核点中,再推演下去,所有企业人大股东的合规经营学习,要求公司成立时,以及后续每年年检时都要参加一定时长的合规学习。这受制于政策的定论;
4、政府采买的普法教育
中国政府向来重视价值观引导,为了提升国人法治意识、为了给那些在红线边摩擦的人警示、为了杜绝非吸诈骗等行为,顶层对普法教育的投入将不遗余力。

简单来说,我的思路是,必须扩大受众面,只做有专业基础的法律人生意,太过于狭窄,而且法律人的需求必然是定制化的、个性化的、行业化的、细分化的,简单来说培训运营成本极高。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