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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去了家网红律所

 EmmaSong24 2021-12-28

走访北京某个网红所,有所启示。

此所短时间内打造一套包含多个公众号矩阵100万粉丝+法务赋能课程直播间+线下沙龙,也就是当下热议的互联网+一体化律所模式,不得不说,这种模式,在过去的5年,带红了一批新晋律所。

在我看来,先不谈案源的供给(每一家能够拿出精确数字的,都只是一种模糊的感受,似乎线索不少,线索质量和转化率似乎无人统计),核心价值其实落在对精英法律人才的吸引,而法律圈特色是“新人自带案源”,所以嘛,与其说这些线上线下BD模式引来了客户案源,不如说引来了背景不错的律师,而这些律师自带已有客户,另外他们在新旧媒体前的呈现,也更容易吸引到客户的落地。

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和当下保险品牌通过所谓的聚拢优质“合伙人”方式做大销售盘子,是一样的套路。

不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毕竟和普世的保险服务有所差异,不管是养鱼的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群模式,还是勤奋换取成单的电销模式,都不及网红所自称得如何美丽。

以下是我的观察:

1、公众号是所有法律服务的必选项,但能坚持每篇内容精致干货的号,越来越少。原因在于友商们的线上营销意识和能力在大幅提升,过去大家谈精致的内容不必每天一篇,一周两三发的节奏也可以接受。现在友商们每天发6条以上,必然逼迫着每家都追逐量的提升,人员不增,只能凑数;

2、直播间泛滥的时代,真的是即来即走,谁还记得刚刚溜过的到底是哪个品牌的活动,收听感受也是断断续续的,注意力涣散的结果是根本没法带来黏性营销价值,无非就是些虚拟的数字,说白了,对友商的震撼作用更明确些;

3、线下沙龙内容混杂,要不节奏过快难以消化,要不赘余连连直打哈气。为了能够在半天时间内,尽可能多地展现律师风采,一场塞上三四个主题,相互之间有重叠有割裂,如一碗杂烩,五味杂陈,也许是我对所讲领域缺乏基础认知,也许是讲课速度过快,我的脑中几乎没有残留多少知识,左顾右盼,看各位似懂非懂的眼神,可能有个初步的感受就是他们此次的目的吧;

4、网红所之间竞争高企,既然套路差不多,粉丝的高度重合免不了,乐于通过关注各大公众号学习提升了解世界的法务,不可能是关注一个号,在我看来,他们的忠诚度并不高,而且有着浓厚的互联网免费情节;

5、鉴别力?最让人喜欢的客户是谁?是能看明白你的与众不同,死心塌地跟随的粉丝。网红所试图通过培训方式在粉丝心中建立起认知锚点,好像,最后成功建立了某个律师个人风格在粉丝心中的记忆点,至于同一个领域不同律师之间业务能力,似乎真的挺难区分,说白了,教育了这么久,还是没教育出个鉴别力来,Sigh;

随着线上营销乏力和线下转化低效程度的加剧,也许网红如何维系才是新的课题,法律服务市场是否如消费品一样,必须不断创新,才能吸住粉丝呢?创新方向又有哪些?肯定不是在直播间跳舞吧,也不会是把法律案子讲段子吧,那么法律服务营销的创新路径在哪里????(明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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