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只有路灯和24小时便利店还亮着灯,抬起头望见那片星空,一颗流星划过了夜的宁静。目之所及,看不到任何人,轻轻挑动睫毛,挽了挽耳边的头发。夜晚夹杂着多愁的晚风,像昙花一现的惊艳,缓缓地靠近我。那天你穿着一件白衬衫,黑色牛仔裤和白色的板鞋,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闯进了我的生活。我真的觉得自己挺不争气的,竟然只顾着看你没有看路,跌倒在那里。你快步走过来扶起我,对着我笑了笑。你应该知道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一句话吧,在你面前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我的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你看,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人,见一面就喜欢上你不说,竟然还因为这样一件任何人都会做的事情而欣喜若狂。那天之后,我经常找借口走在那条路上,甚至创造偶遇和误会,只是为了让你看到我,期待着对我一笑。哪怕你没有对我笑,或者没有看到我,又或者碰不到你,也没有关系,我能记得你就行了。那天,我拿着一沓Alec Benjamin的照片奔跑在街上,却撞到了你,照片掉了一地,请你相信,我绝对没有刻意制造缘分,而是那天真的是着急着去找闺蜜。你弯下腰去捡那沓照片,我就那样看着你的侧颜,心跳突然加速,却只是轻轻地低头笑了笑,从心底里开出花来。“你也喜欢Alec Benjamin吗?”你抬起头这样问我。我呆呆地望着你,居然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不住地点头。你笑了,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真的?终于找到知音了!”其实我对Alec Benjamin没什么感觉,也并不了解他,但是因为你欣喜若狂的表情,我开始听他的歌,尝试了解和喜欢他。我是不相信爱情的,但是遇见你,我突然愿意相信一下,哪怕只是一瞬间,哪怕你很快就会消失,哪怕你会让我彻底放弃相信爱情这个念头并且将它摒弃。但是请你相信,我真的有那么一刻,为了你去相信爱情。作为同一位歌手的粉丝,我用这个不咸不淡的借口向你要了微信,我深知,我只是你认为有共同话题的朋友,你对我的感情并不是我对你的那样,而我依然抱一丝幻想,你或许会喜欢我。好吧,因为你我又开始怂了,我开始胡思乱想,还会时不时浮现一丝笑意。你会讲一些无趣的笑话,因为大部分我都在网上看过,但是是你讲的,不管多无聊我都会听下去,你的朋友圈很普通,还有一件事就是,你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你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天你突然问我:“Do you have anyone you like? ”被你问到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欣喜而又慌张:“Yes.”我看着那长长的对方正在输入,突然心跳加快,慌张地敲打着屏幕,却又一字一字删除。直到我期待已久的信息出现在我眼前:“Who? Alec Benjamin?”我轻轻地笑了一声,双手颤抖地打出:“No,it's you.”不知道是我太紧张,还是太认真,我犹豫了一下,点了发送。我想你没看到,我在屏幕上敲了“Yes.”发给你,你发给我一个笑脸,然后跟我说:“我的女朋友跟我说,她也喜欢Alec Benjamin呢。”我想,这一切的一厢情愿,都能变成一串串英文单词,从我跟你的距离中大摇大摆地离开。其实我们有碰见过,你也给我发过信息,只不过,我都一一推开,就当是把我对你的依恋与思念一一推开一样。可怕的是,我并没有想过我会舍不得你,不过,这应该算是多余的爱吧?你没有看到那句“No,it's you.”,那就没看见吧,我们的故事从这条路开始,那就从这条路结束吧。我笑着抬起了头,目之所及的一切,心中溅起点点涟漪。蕊希的《总要习惯一个人》里面这样写:我坐在巴厘岛的海滩上,敲下这行字,抬起头,目光望向我所能看到的最远的地方,然后,用力地,把我对你的爱和想念都抛了出去,抛向那里。我看了看我第一次跟你对视傻笑的地方,好像那份心动还完好无损的保留在那里,从未动过。我们的故事,应该是我单恋的故事,就到这里吧,再见啦,那个没有听见我告白的男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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