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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读原著 2021-12-29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zhì gù)死者,非正命也。”

   先跟大家讲一个跟这一则内容相关的故事。

    蔡京是福建仙游人,北宋著名的奸相,在王安石推行变法改革之际,他投机新党,并在其后通过种种卑劣手段,又与宦官童贯狼狈为奸,终于爬上相位。

    在一系列祸国殃民的搜刮中,蔡京自己也乘机假公济私,广为聚敛,富可敌国,拥有土地50万亩。这还不够,蔡京晚年“既贵而贪益甚”,甚至不惜造假账,领双份的宰相俸禄,可谓贪婪无耻之极。

  因此,他当时就声名狼藉,为公论所不容。
 
   一次,皇帝赐他一座西花园,他为了扩建竟拆毁附近民屋数百间,建成后的西花园奢华甚至超过皇帝的东园。当时太学生联名上书,把蔡京、王蒲、童贯、梁师成等6 个劣迹昭彰的人称为“六贼”,蔡为六贼之首。靖康之变后,他被继位的钦宗下令流放,死于海南。

  陈自强在南宋宁宗时做到了右丞相,他依仗着曾经做过实权人物韩胄启蒙老师的资历,贪赃枉法,什么事都干。凡是求官的人,他都派人谈好价钱,一切办妥后再“光明正大”地授官。地方官送公文到京城,封函上一定要注明“某物多少一起献上”。凡是没写的,就根本不打开。

  韩胄北伐失败失去了权势,陈自强失去了靠山,又因谎报军情被朝廷罢免,最终死于流放地。

     ......

    这些都是“自作孽”,“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例子。

    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修身为本,足够自我尊重,别人,外界,天命都是不能拿他怎么样的,相反,一个人,一旦没了自我尊重,没了修身为本的信仰,那就是天也救不了他,正如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者。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孟子在《万章上》中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个里面说到命的两面性,一方面是这世上可能的确存在某一种不可控的天的因素,比如各种自然灾害,时势不对等等,另一方面,则更为重要,那就是修身改变命运,德厚福自厚,德高寿自高,这是完全可以自控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后者的功夫下得厚实了,即使天灾出现时,也能将损失和灾祸降到最低。

     朱熹先生对此有道 :“然惟莫之致而至者,乃为正命。故君子修身以俟之,所以顺受乎此也。知正命,则不处危地以取覆压之祸。”对于那种“天作孽”的“莫之致而至者”的情况,君子最好的应对方法是“修身以俟之”,“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这样就能以立德来避免,消除,化解灾祸,自然就能修得更多的福寿,正如《周易·坤·文言》中所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孟子·公孙丑上》中,孟子跟是直接说道:“仁则荣,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国家间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太 甲》曰:' 天作孽 ,犹可违 。自作孽 ,不可活 。’ 此之谓也 。”

   孟子说:“寿命长短,贫富穷达等都是命运的一部分,顺理而行,修身为本,合理的生活,不要胡作非为,所迎来的即是正命;因此懂天命的人不会站立在危墙下面。尽心行道而死的,是正命;犯罪受刑而死的,不是正命。”

 最后,我们大家一起再读一遍: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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