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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子曰为命(14-8)

 经义工坊 2021-12-30

文章不厌千回改。公文特别是外交辞令起草、定稿更要慎之又慎,无一不涉及国家利益、百姓福祉,绝不能掉以轻心。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注释】
命:指国家的政令。
裨谌(bì chén):郑国的大夫。
世叔:即子太叔,名游吉,郑国的大夫。子产死后,继子产为郑国宰相。
行人:官名,掌管朝觐聘问,即外交事务。
子羽:郑国大夫公孙挥的字。
东里:地名,郑国大夫子产居住的地方。
 
【译文】
孔子说:“郑国发表的公文,由裨谌起草,世叔提出意见,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最后由子产修改润色。”
 
“为命”即制作国家文书,有治国理政的政令告示,也有国与国之间的盟会之辞即外交辞令。从本章可以看到郑国的公文拟制的全过程:裨谌负责起草,写出初稿;世叔负责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主管外交事务的子羽负责修饰,根据意见建议对文字甚至对原有架构进行修改;最后由子产负责润色,确保逻辑严密、辞藻准确,天衣无缝、尽善尽美。一份国家文书,四位大夫各尽所长,经过层层把关,才能正式成文。
孔子讲述此例,意在传授弟子为政之道。一是国家公文是国之大者,必须慎言慎文,千万不能草率马虎、仓促从事。二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要知人善用,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三是协作共进,要善于统筹安排,发挥集体智慧,实现通力合作。同时,也是授以弟子作文心法,凡文要反复修改,力成善言美文。
“为命”的核心要义在于利天下万民。既要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更要照顾老百姓的利益;既要考虑眼前的利益,又要注重长远的利益;既要保证本国的利益不受损害,也要兼顾他国的生存发展。这才是至善,才是真正的胸怀天下。“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则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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