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八.治国必须照顾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

 传统文化网站 2010-11-20

【原文】子曰:“为命1,裨谌2草创之,世叔3讨论之,行人4子羽5修饰之,东里6子产7润色之。”

【译文】孔子说:“郑国制定诰命,由裨谌起草创作,经过世叔讨论提意见后,再由外交官子羽进行修饰,最后由居住在东里的子产再进行润色完成。”

【说明】郑国在春秋时期是个强国,其之所以强,是有它一定的统治方法,有它一定的统治手段,虽然其带有一些霸权主义的倾向,但郑国的子产在执政时,特别注意策略,他一方面照顾大贵族的利益,团结依靠多数;一方面对个别贪暴过度的贵族断然给以惩处,以维护政府威信。他不毁乡校,允许国人议论政事,并愿从中吸取有益建议。而对自认为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却不顾舆论反对,强制推行。对于晋、楚两霸,他既遵照传统礼制谨慎奉事,不给对方寻衅的借口,又在有条件时大胆抗争,驳斥其无理苛求。他被孔子称为仁人、惠人,是守旧的士大夫景仰的人物。这说明子产是一位务实的政治家,他虽然力图维护传统的旧制,却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而从事必要的改革。子产曾指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就是说,治国必须照顾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一意孤行则不能成功。他又说:“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即遇事应胸有成竹,执行中要坚持既定规划而不轻易越轨。他还注意搜罗人才,用其所长,并能广泛听取建议,择善而从。所以孔子举这个例子来说明上节的“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

【注释】1.命:《易·师·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书·尧典》:“吁!咈哉,方命圮族。”《论语·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周礼·内小臣》:“掌王后之命。”《左传·隐公十一年》:“凡诸侯有命告则书。”《孟子·离娄上》:“既不能令,又不受命。”这里用为诰命之意,意思是国家制定的法令,朝廷颁布的命令。

2.裨谌:(bi.chen臣)人名,郑国的大夫。

3.世叔:人名,郑国的大夫。即子太叔,名游吉。

4.行人:《易·无妄·六三》:“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周礼·秋官·司寇》:“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左传·桓公九年》:“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国语·吴语》:“吴王夫差既胜齐人于艾陵,乃使行人奚斯释言于齐。”《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注:“行人,使人也。”《韩非子·说林上》:“秦武王令甘茂择所欲为于仆与行事。”这里用为外交官之意。

5.子羽:人名,郑国的大夫。姓公孙,名挥,字子羽。

6.东里:地名。郑国大夫子产的居住地。

7.子产:(?~前522)春秋后期政治家,郑国执政。郑穆公之孙,名侨,亦称公孙侨。青年时即表现出远见卓识。子产执政,既维护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贵族的特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孟子·离娄下》:“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荀子·王制》:“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