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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写点读后感

 Olivia畅想生活 2021-12-30


想想自己做事情还真的是三分钟热度,上一篇文章还是元旦时发的。坚持做某件事情在平淡的日子中并不难,难的是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还能坚持,比如心情不好,或者突然为了某件事忙碌中断了,等忙完了也没想起来继续。显然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也是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我是芸芸众生中最最普通的一个,我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于自己这种没能坚持的行为,我并不觉得羞愧,反而觉得理所应当。

经常看到有人吐槽自己背一大堆书回家却一本都没翻开的假期,然后朋友们纷纷表示这事儿自己也干过,当然我也干过,所以很有共鸣。我们总是对未来的自己期许过多,大概是因为反正辛苦不到当下的自己。而等到当下的自己要付出努力时,便会觉得辛苦而拒绝做这件事了,人总是对现在的自己非常理解体贴,对未来的自己期待过高,而对过去的自己充满了悔恨。我好像也是这样,我正在后悔为什么在过去的这九个多月中没有写一篇连续的文章,同时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定要坚持每天练笔,而且我还对自己说今天稍微写一点就可以了,还是早点睡觉对身体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患得患失。

英语课的老师最近每天都发一句英文的谚语来激发大家学习的热情,今天发的是:“Take action. Promise is a could, fulfilment is rain.”(“行动起来。承诺是一朵云,实现才能化作雨。”) 这诗一样美的句子,往往也只能在当时打动人,转眼就被忘却了。

我回想了一下这段日子,其实也很充实,并没有浪费时光,只是每每想到写作,就提不起精神,也曾经尝试过几次,总是无法集中注意力,就没有再勉强自己了。我想大概那时候我的心被其他的事情填满了,或者说是有倾诉的需要才会动笔,而我当时并不想把自己的内心展现给世人。

所幸的是我还充满热情地读了好几本自己书单里的书,我安慰自己说这算是写作的预备活动,你总要知道别人的好文章是如何写的,才能写好自己的。我把三体读完了,前两册是一气呵成的,第三册《死神永生》则间隔了一段时间,前两本就已经很令人赞叹了,读完这本更加震撼,但印象最深刻也最喜欢的是其中的那篇童话。在读完第二册《黑暗森林》的时候,我其实是打算一鼓作气读完第三册的,只不过三体这套书真的是太费脑子了,读的过程中我常常惊叹于作者的知识储备和想象力,智商有限的我要很努力才能跟上作者的步调。读完第二本我在心里大呼过瘾,也耗费了大量的脑力,所以读第三本时就有点力不从心了,于是我让自己缓了一阵子才读第三册。这套书给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浪漫,作者用他无穷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拥有无限可能的宇宙,这其中某一种可能也许就曾经存在于你和我的梦里,所以还有比这更浪漫的小说吗?当然其中也充满了感动,和令人喜欢或崇敬的各式人物,其中最打动我的是大史,他虽然粗糙,但是我觉得他很能干,虽然嘴上经常骂骂咧咧,但关键时刻,是可以为国家或者说为了整个人类付出自己生命的,这样的人比起某些道貌岸然的形象更能走入我的心里。

我还完成了第一次没有读完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借来的,好久了还没有还给人家。据说这本书是读的人最多,但放弃的人也最多的一本书,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那些拗口的外国名字,并且这些名字还不断重复在不同的人身上。第二次拿起这本书我已经把之前的都忘光了,只好重头来过,为了避免再次失败,我用思维导图做了一个人物关系图,这样就把里面的角色关系捋清楚了,至少我不会被名字绊住了。虽然在刚开始进入确实挺难的,但不知不觉就走入了马尔克斯塑造的那个魔幻世界,并且会被他的独特文笔迷住。读到最后,会产生一种悲悯的情绪,不只是对拉丁美洲的人们,甚至是对整个人类。就像作者所说,唯有孤独永恒。“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对于马尔克斯的文笔,我其实在读的时候还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感觉,大概是太沉浸于情节中,但是当我去读另外一本小说时,我就开始怀念起来了,那种独特的叙事风格真的已经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深入骨髓了,让人觉得其他的书都食不知味。我想以后我还会找他的其他作品来读。

《百年孤独》后我读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也是在我书单很久却一直没有提上日程的。这个故事确实很令人动容,淳朴的哈桑也很招人喜欢,但最可贵的还是让大家了解了阿富汗。小说其实写得中规中矩的,如果不是故事吸引人,我大概真的读不下去,文笔在我刚刚读完马尔克斯之后,真的略显平淡。但这个故事我还是很喜欢,更让生活在和平国度的我产生了一种幸福感,原来每天可以好好生活,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一件事了,我们应该努力珍惜这一切。这本书不只写了不同阶级之间艰难的友谊,还有坦白从前后依然得到的爱情,以及逃避和自我救赎,也许在你我身上都有这样的主题,还是很容易引起共鸣的。小说中男主人公的爸爸在逃亡的车上曾经为了素不相识的一位妇女挺身而出,哪怕拼上性命,这个情节真的令人热血沸腾。

《追风筝的人》之后我并不打算读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了,这大概就是文笔的力量吧。我选了非常火的麦家的小说《人生海海》,以前只看过他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暗算》,据说这部作品颠覆了他以往的风格,好评不断。也看了他的一个演讲,大概是说自己在火了之后忘却了从前的自己,变得急功近利而写不出好东西,然后下定决心,用时光慢慢磨出了这部《人生海海》。这部小说里的男主人公就是被村里人的八卦塑造出来的,但他就是这个村的传奇,是一个英雄人物,他有悲剧也有豪迈。贯穿全书的灵魂是罗曼罗兰的名言:“真正的英雄主义是在你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小说写得非常吸引人,悬念层层叠叠一环扣着一环,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书中的语言非常有特点,把人物在生活中的话语都写了出来,虽然有的粗俗不堪,但真实的生活就是这样。书中最令人动容的是主人公的爱情,尽管最后的结局只是陪伴、守护,平淡得令人心碎却也算是完满。

《人生海海》中的苦给我心灵带来的冲击其实挺大的,但我似乎对吃苦上了瘾,又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活着》。网友曾戏称《百年孤独》、《活着》和《人间失格》是致郁三件套。事实证明我确实是自找苦处,虽然对其中的情节都有了大概了解,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真的看了书还是没扛住。这本书我妈很久以前就读过了,她以前特别喜欢看这种伤痕文学,然后给我把故事讲了一遍。我其实是很怕疼的,听了这种故事就觉得心疼,尤其是文革时期的故事,我是避之不及的。但这一次就真的想领略一下余华的文笔,所以才斗胆买回来读。书中的人物苦得都让我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真的会有人这么倒霉,所有的事儿都被他们家赶上了吗?但想想那个年代,确实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这本书我最喜欢部分就是福贵的女婿在娶他的女儿凤霞之前,带着人来福贵家修房子、干活做饭那一段,我感觉是福贵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因为书中大多时候都在吃苦,我反而被这段小幸福感动得痛哭流涕,那温暖的画面在我脑海里萦绕着久久都不离去。这本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而且可以一气呵成,毫不费力,这大概就是作者的功力所在吧。

今天晚了,就写到这里,明天继续。

P.S.歌曲是王菲在幻乐演唱会上的live版本《百年孤寂》,我想词作者应该是在读了《百年孤独》这本书有感而发,王菲在演唱会上也一改以前的唱法,还是很值得一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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