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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华润万家、永辉超市等大型商超出售的农产品 监管更严格...

 食安时代 2022-01-02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大计,农产品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加大农产品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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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规定保障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群体的青睐。为了保障居民安全放心地消费农产品。1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

具体内容包括五大方面,在推动“检管结合”方面,明确监管人员可自行抽样或参与抽样。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可对抽样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履行法律义务、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固定证据、依法查处,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产品特性规范抽样方面,一是明确易腐烂变质的食用农产品可进行均质处理,防止因样品腐烂变质无法实现复检。二是考虑到食用农产品与普通食品的属性特点差异,规范抽样信息采集,明确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批次”概念,以利于有效开展核查处置和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三是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备样应按规范冷藏或冷冻储存。

多措并举震慑违法行为方面,明确市场监管部门除依法监督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跟踪抽检,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将核查处置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加强不合格信息通报方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种植、养殖环节和进口环节的,由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产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者海关通报。

此外,还明确了适用范围,考虑到各地食用农产品监管制度和要求存在差异,明确各省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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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问题严重

近年来,消费市场经常爆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阻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营发展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按照“四严”要求,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核查处置,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食用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差异较大,基层普遍反映存在不合格产品追溯难、备样保存难、核查处置难等一些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就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作出规定,规范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经常会看到监管部门公布的食品抽检结果。在今年10月份公布的食品抽检结果中,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共收到食品检测报告783份。其中食用农产品8批次,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标签不规范、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检测结果显示经常出现的问题,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农产品不合格的现象,不仅存在于菜市场,小超市,国内大型商超如家乐福、沃尔玛、华润万家、永辉超市等知名超市也会出现产品不合格的问题。由此可见,食用农产品安全现象普遍,威胁到消费群体的健康。

针对普遍而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经过相关部门的追踪分析,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大多来自生产中样的源头,其中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也会造成食品不合格。同时,在生产加工食物的过程中,原料把控不严容易造成微生物、毒素或重金属、化学等污染物超标。农产品出现农兽药残留问题则主要是来自于养殖、种植源头。

零售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产品源头监控,供应商也需要加强对预包装产品、散装产品的控制,提升农产品的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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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保证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老百姓越发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迫切需要了解买到手里的农产品来源、生产日期和农药兽药残留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抽检现场核查,做好农产品安全的把关人。

2019年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便于监管部门后期进一步管理。

合格证的推广合理合法地降低农产品入市门槛,既维护农民的利益,也有助于追溯的实现,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建立高效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合格证制度保证农产品来源可溯、信息可查。农产品带证销售的新时代已然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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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需长期持久监管

针对市场上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都在不断地提高监督管理水平,让监管跟上市场的步伐,创建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从2014年开始,国家原农业部、食药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出台发布《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系列法规,未来还将合格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同推进食品安全。

据了解,全国近半的省份自行开展了试点,覆盖全国615个县,超过20万个生产者实施合格证管理,印刷使用合格证3200 多万张,试点地区基本实现农产品带证上市,有效落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浙江率先将合格证制度纳入地方法规,实现合格证制度有法可依。湖南对生产主体分类指导,通过“一批一码”“一批一证”实现全覆盖。

农产品安全需要长期而持久的推行,不可贪求一时之功。更需要多部门全国范围共同维护,方能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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