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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正义至上 2022-01-05
民建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对宠物交易市场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提案中指出的宠物市场相关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宠物交易监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于宠物养殖、免疫等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辅助工作。

一是规范市场准入。目前江苏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企业登记时,经营范围涉及“宠物”的主要包含: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饲养、动物诊疗等条目,其中宠物饲养、动物诊疗为后置许可事项(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五十一条),其他为一般事项。对于后置许可事项,登记注册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主管部门,并要求企业书面承诺在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对于一般事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移送主管部门;发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二是强化合同监管。近年来,宠物市场交易越来越活跃,涉及交易的宠物品种也越来越多,日常交易中买卖双方大多不签订合同,针对上述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农业农村厅逐步规范和推广宠物买卖格式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格式条款中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按照《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为了牟取暴利,许多不良商家采用品种假冒、药物染色、虚报价格、隐瞒宠物健康状况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宠物,且由于宠物不像其他消费品那样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对宠物的消费纠纷,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宠物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深化取证手段,依法查处宠物交易中的虚假宣传、价格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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