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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薪酬管理规定》

 木言禾四毛 2022-01-07

薪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系统、规范的薪酬体系,体现不同职序、层级薪酬特点,激发员工创造绩效的热情,向员工提供制度化保障,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实现员工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返聘合同、试用期合同的员工,以及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员工。

第三条  制订本规定的基本依据:

(一)国家和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缴纳保险、纳税的规定。

(二)所在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最低工资、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水平。

(三)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水平、支付能力和人才保留需求。

(四)公司发展定位、战略目标。

(五)重点人才市场相关岗位的需求与竞争状态。

第四条  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与公司现状和发展战略相协调。现阶段实行总体跟随所在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注重团队相对平衡的策略。

(二)着眼增强公司竞争力。坚持根据环境变化和绩效评定结果,每年制订或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薪酬计划。

(三)坚持薪酬与绩效挂钩。管理层薪酬实行与公司绩效挂钩的年薪制;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实行结构工资制,奖励及提成与绩效评定挂钩;部分销售人员薪酬实行业绩提成制。

(四)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符合社会保险、保密补贴、地区最低工资水平等相关的要求。

(五)实行相对公平合理的薪资体系。考虑现阶段公司运行水平和业务特点,既避免内外薪资差距过大,又要体现按劳分配、责权挂钩、人才价值。

第五条  薪酬管理职责

公司薪酬管理的决策由董事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薪资发放由财务部门落实。

(一)综合管理部薪资管理具体职责

1.负责薪酬各种报表统计和汇总,准确核算绩效、奖励、扣款等薪资报表;

2.撰写或调整适应公司发展的薪酬计划;

3.收集有关的市场行情信息状况,对薪资福利系统做出相应建议,协助设计并不断完善薪资福利架构;

3.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及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及时准确的做好员工工资的变更工作。

4.执行薪资福利政策与薪资管理规定,确保所有的薪资福利项目符合劳动法的要求,维护员工利益;

5.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薪资等级、奖惩激励、年度调整等方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薪资管理职责

1.负责员工薪资的核算;

2.负责临时用人劳动佣金的核算;

3.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4.制作薪酬报表,保管薪酬档案;

5.对所有薪酬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薪酬由工资和福利组成。

第七条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励、销售提成构成。

(一)基本工资,主要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学历工资。

(二)岗位工资,按照本章第十条确定的标准执行。分为五职级、五等级。

(三)绩效奖励,主要包括月度奖金、年度奖金、工资扣减及罚款。

(四)销售提成,在公司工作并取得销售业绩,按相关规定应当享有的提成。

第八条  福利由“五险一金”、涉密人员保密补助构成。

(一)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三)涉密人员保密补助给予通过政审、与公司签订保密责任书、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在职公司员工。

第九条  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水平)+司龄工资+学历工资。其中:

(一)所在地区最低工资以政府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二)司龄工资,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算,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每月***元津贴,满两年后的次月享受每月***元津贴,以此类推****元为上限。

年薪人员不计司龄工资,各职级人员根据行业每年进行工资调整。

(三)学历工资,博士研究生***元,硕士研究生***元,本科***元,大专***元。以上均为第一学历,函授和续本等学历均降一档学历。

第十条  岗位工资标准

通过下列5个职级和5个薪资等级确定工资标准。

(一)职级序列

公司岗位级别设置下列五级,从B-F级:

B.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其他相当于高层管理人员。

C.总公司总监、分公司经理、大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其他相当于该层级的人员。

D.部门经理、副经理,中级工程师,其他相当于部门经理级的人员。

E.室主任、工程技术师,其他相当于室主任级的人员。

F.专员、办事员、技术人员,其他相当于专员的人员。

(二)薪资级别(见表一)

说明:1.年薪人员的月度工资数额为参考值,具体年薪数额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2.标准工资以北京市公布的2019年最低工资额加***元。

设置五等级薪资待遇,分别为B(1-5),C(1-5),D(1-5),E(1-5),F(1-5),等级之间有一定的重复度(表中合计部分以3等级为基数测算结果)。

公司需要聘用特殊性专业人才时,通过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工资。

第十一条  绩效奖励

原则上,绩效总奖励金额占薪资总额的20-30%。

绩效奖励=月度奖金+年度奖金+全勤奖励-工资扣减及罚款。

(一)月度奖励,原则上占总奖励额度的50%以上。

(二)年度奖金,根据当年营业收入确定,原则上,总体奖金额以不低于公司年度净利润的2%确定。个人奖励金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全勤奖励,全勤奖励每月***元。

(四)工资扣减及罚款,按有关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一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二是员工因其个人原因对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三是按照公司请休假制度,应当扣减的工资。

第十二条  销售提成

按照公司《产品销售提成规定》(编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第十三条  福利待遇标准

(一)“五险一金”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和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区社平工资的,按照社平工资确定并交纳。

(二)涉密人员补贴***元。

第三章  职级薪级等级确定

第十四条  职级确定

(一)职务明确的岗位,以公司正式任命文件为依据。

(二)技术职级的人员,以合同形式明确享受的职级或特殊待遇。

(三)员工通常应当定岗定责,一岗多职的员工,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主要岗位和兼职岗位。

第十五条  薪等确定

人员的薪资等级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后实施。

第十六条  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从相应职级薪资等级3级起薪,现职人员原则上应当不低于现工资水平,具体由董事会决定起薪薪资等级。

现职部门经理正职从相应职级薪资等级3起薪,副职从相应职级等级2级起薪。

新晋职级人员从相应职级薪资等级1起薪。

晋升职级时,原薪资等级已经达到新晋职级薪资等级的,可以向上晋升一级。

第十七条  员工薪资级别的确定原则如下:

(一)员工没有该岗位的工作经验,定在该岗位对应的薪资级别的低位。

(二)员工基本适岗,具有该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定在该岗位对应的薪资级别2级。

(三)员工完全胜任该岗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定在该岗位对应的薪资级别3级。

(四)员工具有突出优长,确实需要定在该岗位对应薪资级别较高级别时,需要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专门提出意见,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研究审批。

新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结束时进行一次薪资确认或调整,根据首次定级情况并结合对其在试用期间的综合评价,薪资级别可上下调整1-2级。

第十八条  薪酬等级通常在晋职和入职时,通过年度薪酬计划或者入职定岗审查确定。

第十九条  晋升、降低薪资等级通常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或者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和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情况,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研究决定晋升、降低薪资等级。

B职级人员的晋升和降低薪资等级应当报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  特殊人才由公司结合市场价位和工作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其薪酬待遇。

第二十一条  从劳务市场聘用人员、佣金制等人员的薪资按照劳务市场或者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资审查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  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度的工资。工资支付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时顺延。

月度工资考勤核算期为自然月(即当月的1日至最后一日)。工资支付日为次月15日。

第二十三条  月度工资发放必须经过申报、审查、审批。

原则上,由部门每月5日前,提出上月员工奖励和扣罚金额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核实报批,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核算实际发放工资额,代扣代缴税款、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员工的起薪日为正式报到的日期,员工工作不满一个薪资计算月的,按在岗期间的工作天数计算薪资。

标准月度工资额除以21.75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标准日工资额,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折算。工资发放采取人民币支付。

第二十四条  年薪制人员月领取工资为:

月薪=(年薪/12)×75%。

    公司完成当年经营目标后,年底一次性补足其余25%,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不补发。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内工资按其正聘工资的80%执行。

第二十六条  绩效奖励

(一)月度奖金。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四)的原则和第二十九条(四)规定扣减后为个人本月应得奖金。

(二)年终奖金。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二)的原则核计总额和绩效考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上一年度奖励方案,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后,由财务部门发放。通常在当年3-4月份发放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

在目标责任期限(应享有奖金的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中途离职的,年度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三)全勤奖励。当月累计迟到30分钟则无全勤奖;请假超过1天(含1天)者无当月全勤奖金。

(四)销售提成。原则上,年终一次结算。佣金制员工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  保密补助费仅给涉密人员,离职或者离岗自动取消保密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假期薪酬发放规定

(一)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执行带薪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二)病、事假、旷工等按照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薪酬的正常扣除

(一)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

(二)个人收入所得税。

(三)违纪处罚。

(四)由于员工原因造成公司财产丢失、损坏等方面损失的赔偿款。

(五)其他应扣款。

第三十条  员工薪资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薪资的金额、有关岗位级别、薪资级别等。对内、对外透露薪资信息者,属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将予以罚款、调离岗位、降职、降薪、直至开除。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当在薪资发放同时,发放个人工资条。

第五章  薪资计划与调整

第三十二条  薪酬计划

公司每年年底应当做出次年薪资预算,制定年度的薪资计划。

薪资预算应当根据当年经营状况和对次年公司经营预测情况综合确定总的人力费用。

薪资计划应当根据本规定、所在地区薪资标准变化情况、薪资预算等,综合平衡,调整人员薪资水平。

计划包括薪酬调整原则、调整幅度、调整范围、调整时间安排、调整损益分析等。

第三十三条  薪酬调整原则

(一)调整周期:每年统一组织考核调整。

(二)调整范围:根据企业效益、员工业绩、绩效考核结果、工作强度等情况调整,调整涉及范围控制在员工总数的30-60%以内。

(三)调整幅度:调整的人均工资总额控制在上一年度人均工资总额的30%以内,年薪制人员不计入人均工资总额计算和控制范围。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薪资调整:

(一)升职、降职:员工升职或降职时,其薪资调整为与其原工资额相近较高或较低一级相应薪级标准。

(二)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在薪资标准的调整上。

(三)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或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次月起薪资晋升一级。

(四)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不够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其薪资1-2级。

第三十五条  薪酬计划与调整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年度薪酬计划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与分公司薪酬确定和调整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整体工资状况,根据总公司薪酬体系及原则,参照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确定。

(二)总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下属各公司薪酬标准进行审查、监督指导,并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三)分公司薪酬调整情况必须履行报批手续。通常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子公司薪酬调整情况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其公司总经理的薪酬必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余人员的薪酬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的制度和规定有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产品销售提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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